真正的法律是自然法,它是极其复杂的,而且无需被解释或者教导。它是可观察到的事实。
真正的法律是人们自愿遵从的法律,因为他们天生就受到这些法律的约束。因此他们对这些法律的认可是发自内心的,并不是经过各方协商之后才达成的。 这些法律无需强制推行,它们已经得到推行,而推行它们的手段很简单,就是无可否认的后果。
02.任何不是自然法的法律都是不可观察的,所以必须向你们解释。必须有人告诉你们为什么它对你们是有利的。它必须被证明给你们看。这并非简单的任务,因为假如某样东西对你们本身有利,那么它是不证自明的。
只有那些并非不证自明的才需要向你们解释。 要说服人们相信某样并非不证自明的东西,那得是与众不同而且极具决心的人才行。为了达到这个目标,你们发明了政治家。
还有传教士。
03.科学家不会说很多话。他们通常不是很健谈。他们不需要能说会道。如果他们进行某个实验,并取得成功,他们只要把实验结果给你们看就行了。结果本身会说话。所以科学家往往是比较安静的,不会长篇大论。他们不需要那么做。原因在于他们的研究是不证自明的。此外,如果他们做了某个实验,然后以失败告终,那他们也没什么好说的。
政治家就不是这样啦。哪怕失败了,他们也要说话。实际上,有时候他们失败得越多,话就越多。
宗教也是这样的。它们失败得越多,话就越多。
04.然而我告诉你这个道理。 真相和神处于相同的地方,那个地方叫作沉默。
当你发现神的时候,当你发现真相的时候,你不必说出来。它是不证自明的。
如果你滔滔不绝地谈论神,那可能是因为你仍在寻找。那是可以的。那是没问题的。只是要知道你身在何方。
——《与神对话》第二卷 chapter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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