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无意间看见一篇文章《六秒钟后你会恨死我,但六个月后你会成为更好的作家》。
粗粗浏览过后,没怎么看懂,翻译的某些地方有点过于抽象。但是直觉告诉我,必须得再看几遍,这篇文章绝对值得仔细看。
今天早上等顾客来做眉毛的时候,我重新打开这篇文章,仔细看了两遍,然后认真记了下笔记,觉得豁然开朗,明白了很多之前一直觉得摸不着头脑的地方。
这篇文章的作者是恰克·帕拉尼克,出版的《搏击俱乐部》被好莱坞著名导演大卫·芬奇改编成电影,小说大卖。成为畅销小说家之前他还是一个30多岁柴油车技工,所以他的经历是蛮有意思的。关键是,他的技巧还真是很有用。
来看看他写的几个关于提高小说写作的技巧:
1.不要用关于思考这类抽象动词,比如:觉得,知道,明白,懂得……
因为思考是抽象的过程,直接告诉读者你的角色不喜欢什么或者喜欢什么,不如讲出细节,让故事情节告诉读者,让读者自己判断角色的喜恶或者心理倾向。
举个例子:
不要直接写“小红讨厌大军。”
你可以这样写:“每当小红写字最专注的时候,总会被大军从身后用笔头使劲戳一下,雪白的校服上面留下了怎么也洗不干净的墨水印。小红一点也不想回头,因为回头也只会看见大军急着想抄作业的脸,那会让她想起自己一个人在卫生间搓洗的满手的肥皂沫,怎么也甩不干净。”
(因为能力有限,只能编到这里,如有不满,可根据前文自行寻找原文)
2.新手作者常犯一个错误,就是让他的角色一个人待着。须知,写作时的你和阅读时的读者都可能是一个人,但你的角色应该很少一个人待着,即使一个人,也要写出他的心理活动,思考过程。
这一点其实很好理解,不过不一定能做到。因为我们往往会在角色一个人的时候自动带入,然后写些旁观者的想法,让小说变得不伦不类起来。
所以,鉴于此,作者也给出了建议,也就是最好让角色遇见另一个角色,通过他们的谈话和活动来展现他们的想法,此时切记不要让自己过于投入进角色,让角色说些他不该说的话或者是做些不符合角色特征的事。
3.比起用平淡的“是”和“有”构成的的陈述句,试着把一个角色是什么和有什么的细节埋在动作或手势里,也就是呈现你的故事,不要陈述你的故事。
比如,
陈述一件事:“小绿有一头飘逸长发”或者“小绿是长头发姑娘”。
呈现一件事:“夏日午后,连蝉也懒得鸣叫,小绿洗完澡一个人站在阳台,燥热的风吹过,让她的头发像黑色的海藻一样柔柔的飘起来,看的对面的男孩眼睛都不愿意眨一眨,只为了多看几眼这一头令人心动的长发。”
最后总结一下,恰克认为,好的作者一定是善于观察细节,善于分解角色的人,用细节叠加使用,让角色更加丰满,而不是干巴巴没有滋味(忽然就明白匪我思存一些小说的情节了,她非常善于用情景细节来含蓄的表达人物的心境)。
我自己感觉,他的这种说法也有点像曹雪芹的写法,作为作者不评判角色的任何行为,只是把他们的所作所为细细白描,然后任读者自己感受自己思考,也就是说,好的作者不要替代读者下结论做判断。
读完这篇文章我感觉我顿悟了很多东西,算得上是开窍了,当然,后期需要大量的练习,这就不说了,因为记在笔记本上怕自己忘了,所以重新再梳理一遍,用自己的语言举几个例子检查一下自己的掌握情况,如有任何意见,请一定要指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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