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奸”一词最早大面积使用是在《清史稿》里,原意是指出卖汉族利益的败类。道光年间西方列强入侵,“汉奸”的含义发生了变化。此时的“汉奸”多指的是背叛国家,为洋人效力,从事刺探情报等破坏通敌活动的中国人,其所损者乃中国之利益,比较接近今日的说法。这样看来,鸦片战争可算是出产汉奸的开端啊。
皇权社会中,天子都是至圣至明的,虽然皇帝掌握着至高无上的权利,也貌似对所有事情负责,可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但是千百年来儒家“礼”的教导,导致人们最激烈的纷争和批判也只限于大臣,尤其朱元璋杀胡惟庸之后,再也没有什么“君臣之礼”,除了皇上其他都是皇上的奴才。那么这样一来,皇帝避免了直接承担坏事的责任,至多是“用人不周”,让奸臣去承担责任,那真的算是最方便快捷的了。
如果你是道光皇帝,从来都是以“天朝”的视角看待其他国家,那么“剿”肯定是对于这些入侵蛮夷的唯一办法。这时候,琦善竟然私自丢掉香港,这种奇耻大辱的事情发生,道光怎好向列祖列宗交待。那么一定是他的错,是他欺君罔上,才导致我大清遭受如此大辱。于是革职抄家,定罪斩监候。关于这点,之前已详细描述,冤枉归冤枉,但他可是第一个“汉奸”了。
这第二个汉奸要数广州知府余保纯,英军攻下广州城,在三元里遭遇了浩浩荡荡的农民抵抗,英军司令义律赶紧找来余保纯,以再次炮击广州为威胁要求驱散民众。其实当时余保纯有请示过奕山,要不要乘机协助民众捉拿义律,以此为人质逼英军退兵。奕山太清楚双方的实力悬殊了,万不敢轻举妄动,只能让余保纯劝导义民,化解了冲突。但是民众并不这么认为,战后3个月,广州开文童试,余保纯坐轿而来,文童哗然,宣称:“我辈读圣贤书,皆知节义廉耻,不考余汉奸试!”在众怒难犯的情势下广东巡抚怡良只得勒余去职。这应该是近代史上最为典型的“汉奸”了。
一个自大的民族是不会承认自己会输的。如果输了,那么人们会自将他们心中的希望,转系于民众的自发力量之上。由此因情报的不确切、不真实而误导出来的种种传说,自然有其产生的土壤和滋长的营养。若非如此,人们岂不是要走到承认失败的绝望境地。
其实从最简单的出发点来说,三元里抗英是“保家”,而并不是“卫国”。起码在晚清的时候,整个中国并没有形成统一的国家认同,“衣食足而知荣辱”,民族主义只存在于知识分子阶层。这就解释了鸦片战争期间,尽管英国人和大清打得不可开交,但是在广州城内的百姓该生活依旧生活,甚至因为英国人讲信用,还主动跟洋人做起了买卖,保证了英国军队的一部分补给。以至于后来英国在跟大清签订《南京条约》的时候专门有一条
“凡系中国人,前在英国所据之邑居住者,或与英人有来往者,或有跟随及伺侯英国官人者,均由大皇帝俯降谕旨,誉录天下,恩准免罪。凡系中国人为英国事被拿监禁者,亦加恩释放。”
用来保护那些和英国人有过往来的中国百姓。
任何一种史料无不具有政治和时代的烙印,近代史史料尤其如此,倾向性特别强。对比一下大清对待“汉奸”的态度,和英国人对待中国百姓的态度,一声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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