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醒时分

作者: 白m_m | 来源:发表于2018-05-31 10:38 被阅读99次

      那含羞伏案时回眸的一粲,永远系住了我横流四海的放心。

      寂寞,是都市绝大多数人的通病。

      在这个节奏狂飙的时代,简单的爱情倒成了一件奢侈品,青年男女似乎更热衷于怀里的体温而非温暖,通俗地讲,他们更享受情爱而非爱情。

      但总有些“不长眼”的痴子选择爱情,即便饱受欺骗,依然难以自救一度沉沦。但不乏一些幸运儿被丘比特一箭射中,虽然爱迟了些,但终究是来了。

     云萱是一名旅游摄影体验师,当她向人说起自己的职业时总止不住“遭嫉”。不就是天天打扮的漂漂亮亮游山玩水吃喝玩乐吗?,到最后还能有份儿不菲的薪资,没有什么职业比这更好了吧?

      她不知人心险恶,自然想不到别人的潜台词。

      “嗯!这种人,不是无所事事的富二代就是某平台一个被包养的女主播。”

      她只笑笑不应声。

      云萱曾问过院长自己为什么叫这个名字,院长费力地曲下身子,把她褶皱的袖口抻齐整,大手握小手,就像匍匐的枯木亲吻油闪闪的嫩芽儿。

      “那是希望你做云端的忘忧草,忘掉世间一切烦恼!”

      “那我为什么姓云?”

      “当然是你爸爸姓云了!”

      “我爸爸呢?”

      “你爸爸和你妈妈去了另一个幸福的国度,等有一天你像我这般老了,就可以去见他们。”

      “他们为什么不来看我?”

      “孩子,等你长大就明白了。”

      ……

      云萱现在长大了,她也知道爸爸妈妈去了哪里。若是她知道长大后会明白这些,她宁愿不去长大。可是人的心哪能忤逆时间的齿轮,硬要左右的话,除了任由心血一滴滴染红齿尖,别无他法。

      她的下一个城市叫临海,听朋友说,那是一个被山水宠坏了的小城,空气质量在全国是数一数二的,对她的哮喘有说不尽的好处。

      云萱很感念朋友的关心。不论好与不好,她总是要去的。因为这是她的工作,她需要生活,需要威士忌、江小白的刺激,还有烟草的味道。

      只有她和院长知道她所得的哮喘是一种情绪性的。这种情绪性哮喘通常发生在中老年人身上,往往是由焦虑、抑郁、愤怒等消极情绪情绪引起的。而她五岁那年从一个很长的梦里醒来见到院长时便有了这病,这也无外乎院长把她宠成了小公主,无论如何刁蛮任性都顺着她的意,院子里没人敢欺负她,她的天空从没有灰蒙蒙的。

      原本担心这样惯大的孩子肯定有一身公主病,不好与人相处。可没想到她倒成了院子里最懂事最有出息一个,每念及此,院长总暗自庆幸,不胜感慨。

      云萱知道自己哮喘病的诱因,为了不让院长担心,她的性子也渐渐好到了极点,不会拿别人或自己的半点错误来惩罚自己,小小年纪就比活了几十岁的人看的开。

      这病已经四五年没有复发了,她觉得自己差不多痊愈了。可院长总让她时刻贴身备着丙酸培氯松气雾剂,说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一路从汉口到台州,她择的软卧。大部分时间她都坐在榻上翻着临海的资料,一看就是几个小时。直到上下眼皮不停打架,眼周酸涩犹若针扎,再在眼白和虹膜划出几条血丝,她才肯停下。憔悴的泪液随着眼睫眨落,经由浅淡的鱼尾纹流至下颌,由曲线凝成一点,在纸页上炸散开来。颇似薛之谦在《蒙面唱将》上的形象,因为欺骗受了重伤的刺猬,不再信任任何人,只信任它的刺。你即便怨怼它的执拗,但无法卸下它最后一道防线。

      云萱撇过头去看窗外的风景,刺眼的光激得她好容易睁开眼。苍翠单调的龙柏疾掠而过发出戏弄似的叹息,影与影的重叠交汇晃得她眼晕。她索性闭眼靠在抱枕上,两手端着泡温的蓝山速溶咖啡轻抿一口,感受着浓郁的馨香氤氲在鼻腔里。空荡荡的车厢只她一人。

      在台州转了车,到临海站下车已是晚间十点了,十八岁的花季少女提着大包挎着小包拽着行李箱孤零零地从候车区穿过安检口再到空荡荡的售票大厅。要搁以前她会害怕得身体发软,两腿打颤儿,但当害怕成为一种习惯也就无所谓害怕了。

      出口更加暗了,昏黄的街灯像有随时熄灭的可能。她等了好久,终于搭到一辆的士。

      “姑娘,这么晚了,是要加钱的!”

      “好的!没问题!”

      云萱答应得爽利,她是个善于幻想的人,要不然也做不了太过依赖文笔的体验师。据说善于幻想的人总不得安生,就像此刻她把自己当做《我是证人》里的杨幂,有被一个深夜游荡在都市披着的哥外衣的变态整容师残忍杀死的可能。

      如果司机师傅一直阴沉沉地一言不发才让她发怵,此刻说了想要捞取外快的话倒让她少了些戒备,多了份心安理得。

      “师傅!米兰旅馆!”

      汽车最终缓停在一家没有过分奢华装潢的中小型旅馆,漫过头顶的招牌印着led发光式的亚克力文字,舒展着眩目但暖心肆溢的橙黄橘绿。

      羊毛红毯嵌在不算笔陡的榆木台阶,台阶两侧的牵边甬道与挡墙堆满了应季的夹竹桃和止不住盛放的玻璃海棠。

      推开磨砂玻璃门,风情万种的老板娘笑意盈盈向自己迎来,约莫三五年纪,颀长瘦削的双腿黑丝萦系,深蓝无袖开领裹臀裙尽显凹凸有致的身材。只在小腹处系着颗汉白玉扣子,内衬黑色吊带修身背心,烫染的秀发盘成后髻,两侧髾尾自然烫卷,分垂于肩两侧。

      云萱第一眼看到她时的感觉很诡异。既有宾至如归般的温馨融洽,又有种莫名的心悸。这种心悸特别是在见到她左耳缀着的月牙水滴流苏耳坠尤为强烈。

      这应当是一套不对称的复古ins耳饰,右耳应缀着恶魔之眼。可她右耳却什么都没戴,倒是胸前的银链穿着那只恶魔之眼。

      待凑近看时,云萱才发现她的右耳垂被撕开一条极浅极细的小沟。怪不得没有耳坠,不过既然戴不了为什么不丢掉?反而极为珍视地伏在胸前。

      “云萱小姐吧!”

      “姑娘,多亏你提前预订了。赶在这个点儿,我们的房间早就住满了客人!”

      “以后叫我金姐吧!大家都这么叫。早起的时候记得按铃,我们好为你准备早餐!”

      ……

      金姐热情如火,接手提过她的行李箱,登过记后一路往楼上走。除了提醒些基本的饮食起居,还介绍了当地的风土人情以及不少好玩的去处。云萱不是一个太过随和的人,只一个劲儿地“嗯嗯”应着。

      一切收拾停当,终于结束了一天的疲累,云萱懒懒地在床上躺成一个“大”字。接着除去被汗水浸了一天衣物,再美美地洗了个热水澡,换上白纱睡裙敷着韩束黑面膜舒适地躺在竹椅上。顺手启开窗帘看着漫天繁星,幽寂无人的街偶尔传来几声狗吠,远处的居民楼有寥寥几家泛着鱼肚白的柔茫。

      云萱的行程不算紧俏,在旅馆里捱了两三日,第四天吃了早饭,才提着相机往桃渚风景区赶。到了目的地,亮出自己的特邀通行证,免去了在长长的人流里购票的麻烦,在众人艳羡的目光下径直入了景区。

      一路从古城开始,看遍五绝风光。爬上上塘山巅的烽火台,远眺桃江十三渚,满眼望去,水碧田绿,红山翠影。听导游说,渚下风光随季节农作物呈五彩交替,变幻莫测。

      乘一支竹蒿,荡漾在静柔山水里。滩涂植满青树,远处的斜阳快要隐没于群岚里,漫天的云彩似将倾覆,周围安静得只有青粼粼的湖波荡开的声音。

      古城白墙黑瓦,南方特有的古朴建筑,小桥与流水下的倒影,恰似一枚天然钻戒横嵌其间。

      “真不愧海上仙子国的美称!”云萱这样感叹道。一见钟情万千客,五度惊艳十三渚。十三渚,仿若莲生十三瓣,瓣瓣皆不同,不如一世转山转水转佛塔。此间邂逅,灵魂亦有所皈依。

      当最后一张摄影照片发给总部,云萱伸了个懒腰,紧接着把精装硬皮笔记本上一天写成的文章一字一字敲在键盘里,做完这些,再发给编辑,云萱一天的工作算作收尾。

      洗个澡,敷面膜,做完身为一个女子基本的保养工作。云萱本打算睡觉,却不觉明显的困意,便换上一身休闲装往楼下走。

      透过明净的心形玻璃窗,云萱看到金姐坐在后院的石椅上抽着闷烟发呆,便打了招呼走过去偎着坐下。

      石台上放着一盘花生米和当地特产的无核蜜桔,还有一瓶法国红酒,一只高脚杯,一包拆开的CAPRI牌的女子香烟。

      云萱抗拒不了CAPRI清新爽口的回甜味道,刚想拿起一支点着,却被金姐按住了手。

      “小孩子家家的,怎么净不学好?”金姐没有转头看她,依旧直勾勾地盯着灰蒙蒙的天。夏日的白昼与蝉鸣,总是出奇得长。

      云萱有些受宠若惊,她抽烟不曾受到外人的管束,今日被金姐这么一说,心中不自禁多了些感伤。

      金姐平日里话特别多,今日竟沉默得厉害。云萱坐在那里不能喝酒,不能抽烟,一时浑身不自在,只好剥个了蜜桔自顾自地吃着,渐觉无话可说,便起身往前厅走。

      “出门穿得不要太暴露,外面色狼可不少!”金姐吐着烟圈,纤长的青葱指随意地夹着刚换上的纤长的烟,面无表情提醒道。

      云萱转过头来,目光在自己和金姐身上来回游移,这才发觉自己与她相比,实在是小巫见大巫。

      走到门口,云萱不由自主地停下脚步,僵持约莫一分钟,又噔噔转身上楼把白色短裤换成九分裤,这才坦然出门。

      从新江路到下桥路,再转江滨东路。云萱极为熟稔地摸到每日必光顾的忘忧地带酒咖。

      掀开欧式水晶紫珠帘,云萱还未抬首,便有一男子迎面擦肩而过。某一刻,她的心像是被莫名揪了一下,很奇怪的触感。

      她转过头去看那个快要消失在视野里的人,心里像是有种驱使命她无论如何都要叫停那个男子。当她嘴唇翕动欲出声时,男子忽然停了下来,双手插进裤兜转过身来,嘴角微微勾起的弧度似皎洁的下弦月。彩壁斜晖里,显得这笑容愈发妖魅。

      他戴着一副金丝边的防辐射装饰镜,短袖白衬衫,中分发型,带着莱昂纳多当年的稍许影子。文弱书生的形象偏有一丝痞帅的气质,云萱有些目眩神迷。

      “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男子向云萱走进,面带疑惑但极认真地问道。

      “虽然我不得不承认你的搭讪方式很老套,但是在你身上,我也有这种感觉。”云萱回应着。

      “不如……喝一杯吧!喝什么?”

      “威士忌加冰!”

      两人于东北角的位子坐好,男子打了个响指,清脆且好听。

      “waiter!威士忌加冰,再来杯热咖!”

      云萱很奇怪,一个男人到酒吧来,不喝酒却喝咖啡,关键还是热的。

      两人谈些有的没的,时间很快不争气地过去大半。男子带着酒意微醺的云萱出来时,天已完全黑了,仅有酒吧门口立着的娃娃机还亮着灯。

      “我玩娃娃机很厉害的!喜欢龙猫吗?勾一个给你玩?”男子征求着她的意见。

      “不喜欢!传言龙猫是地狱的使者,遇到它的人都死期将至!”红扑扑的小脸伴着这道娇嗔显得愈发俏皮可爱。

      “不要信网上的谣传!龙猫只有简单纯良的孩子才能看到,是孩子美丽的幻想,是孤独时的陪伴!”

      男子果然没有信口雌黄,一爪子下去便将那只龙猫捉了上来,顺手递给她。云萱仔细端详着,也渐觉得它并没有那么可怕了。

      到了男子所在的公寓,一切似乎水到渠成。两人坐在床榻,云萱看着他的唇将要贴上自己的脸,红扑扑的小脸愈发红润,却在心底生出反抗。

      “你相信爱情吗?”云萱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说出这句话。

      男子愣了愣神,继而微笑着伸出手。

      “你好!我叫艾迟,最近吃素。”

      云萱的手在空中迟疑半晌,最终握在一起。

      “你困的话就睡吧!不困的话就四处看看!我要工作了。还有……不要抽烟,我有点儿不方便。”

      艾迟将音响设备打开,屋子里飘荡着久石让的知名小调《summer》,时而欢快,时而低沉。

      云萱不自在地从床上起身下来,端起他为自己倒的那杯热水,借着醒酒的间隙看着屋内的陈设。简单,像是为了随时准备离开。

      “你喜欢久石让的另一首曲子《海》吗?”云萱看着书桌旁飞快敲击键盘的艾迟问道。

      “这个要分时段,白天听的话会让我对徐志摩《海韵》里的女郎有所幻想,晚上听的话就觉得那女郎会变成贞子,来索我的命。总觉得后背发凉!”

      “哈哈!你这个解释有意思!你在干嘛?码字吗?你是个作家?”

      “作家算不上!撑死一个卖字求生的写手而已。”

      “你受不了别人吸烟,干嘛还去酒吧那种地方?”

      “我在那里有包厢。”

      云萱随意一瞟,看到茶几上放着的恩赛类止疼药和她连名字都没听过的叫什么来氟米特。

     “你怎么了?吃这么多药。”

      “呃……腰力不继。”

      云萱觉得自己没法再问下去了,顺手从床上抽出一条毛毯挨着沙发躺下。嗯,大概二五左右的靓丽男子,她迷迷糊糊地看着他的背影沉沉睡去。中间不知是梦是醒,她隐隐约约看到男子身体僵硬地抚着后背,像是在忍受极大的痛苦。她想起艾迟最后那句“腰力不继”,很开心他这么快就遭到了报应。

      她第二天回到旅馆,看到金姐一边摇头晃脑一边啧啧叹息,顺带扔给你一个“你懂的”的眼神自行体会。她知道自己一定会越描越黑,冲金姐做了个鬼脸就上楼去了。

      “萱儿啊!以后不要再往院里寄钱了,院里不缺你这份钱。你也老大不小了,给自己存着点儿,以后结婚生孩子开销可大着呢。不过吃穿用度上尽量别省,你这几年寄的钱我都给你存着呢,拢共十几万,紧了就来家里拿……”

      云萱看着院长的来信不自觉就湿了眼眶,老院长还是一如既往地宠溺自己。唉!这钱才寄了几次,怎么就寄出了个十几万?老太太真是越算越糊涂。

      因为云萱第二天要去括苍山拍摄日出日落和云海,所以她凌晨三四点就起了床。她不想麻烦金姐给自己准备早餐,随便拿了些饼干火腿装进背包就蹑手蹑脚往楼下走。

      谁知楼下早已灯火通明,金姐围着水裙正忙碌地将早餐端上桌。看到她下来了,便招呼着让她吃些早餐再走。

      云萱不知道自己是如何不小心泄露了行程,害得人家起个大早为自己准备早饭,心里颇有些过意不去。

      “金姐!您做的蛋花酒酿圆子可真漂亮,甜而不腻,舌尖的触感超棒!” 

      “金姐,您一定是一个有故事的女人!”

      云萱一边大块朵颐,一边与金姐天南海北地扯聊。

      “是吗?等过几天,我把这些故事讲给你听。”

      金姐把弄湿的双手在水裙上擦拭几下,然后摘了自去里间休息。

      云萱在括苍山确实见到了日出日落,只不过拍摄云海的时候出了点问题。刚爬到山顶,漫天的云彩忽而变了颜色,化作瓢泼大雨浇了下来。她走得急忘了带雨伞,淋了个透心凉回到旅馆,当夜便觉头重脚轻,吃了感冒灵也不见好,头脑愈发昏昏沉沉。

      浑浑噩噩中,云萱在一片黑暗里看到了那只月牙水滴耳坠,自己坐在一辆行驶在深夜城郊公路的汽车后座上。那只巨大的月牙水滴耳坠像是悬在车前挡风玻璃前的某处虚无,却因前方突然出现的一道人影凝成一点消失不见。

      车停了,男人从主驾驶位启门下车,走到那人面前。不知什么原因他的身体像是忽然发生了某种痉挛,捂着腹部痛苦地倒在地上,冒出了那把血淋淋的匕首。

      女人以极快的速度把自己切换到主驾位,发动车子刚向前开了两米,前轮忽然一阵疾堕,像是坠进深沟里。汽车彻底锁死了。

      “萱萱,趴在后面捂着嘴不要出声,不论妈妈发生了什么都不要动。”女人利落地关掉车内的灯光,深切的叮咛像是临终的遗言。

      云萱很想看清女人的那张脸,可无论如何也做不到。那天晚上,真得好黑好黑。

      女人打开车门走出去然后用力关上,她还未来得及做任何防备便被持刀的黑影一下按在车上,匕首不由分说地捅在了右胸上。

      小女孩儿躲在车上,她听妈妈的话用力地捂着嘴不让它出声。残酷的画面让她嘴边的呼吸越来越短促,周遭的空气仿若急剧地抽离而去。

      云萱看不到那个可怕的影子的真容,只清楚地看到她的右耳垂上缀着那只月牙水滴耳坠,正幽幽地闪着稀碎的银光。

      女人似乎在做最后的挣扎,她的左手猛地揪住了那只耳坠,疯狂地扯了下来。

      影子吃痛地捂着耳朵,又在女人身上捅下致命的几刀,结束了她的生命。

      女人的脸贴着车窗,露出最后的微笑。

      深沉的夜忽然被一道闪电撕裂开来,狂风卷着枝杈像是发出在熊熊大火中焦断的呻吟。夜,毁容似的近乎惨烈地狰狞。

      云萱看清楚了那张死去的女人的脸,她妈妈的脸,她妈妈有一张和金姐一样的脸。

      妈妈死了,月牙水滴耳坠被金姐视若珍宝,金姐的耳朵上有撕裂的痕迹。金姐杀了他们,然后用了妈妈的脸。

      原来从见到院长的那刻起,她就不知所措地丢失了五年的记忆。

      云萱头痛欲裂,梦境从来没有这样真实过,豆大的汗珠浸湿了毛毯,泛白的嘴唇开始渗出青紫色,两手紧紧地撕扯着毛毯。

      “不……我不能……我不能死在这里……”

      凭着残存的意识和求生的本能,她忽然睁开了眼,湿润的睫毛晶莹透亮。

      她披上外衣,单手扶墙,另一只手捂在剧烈起伏的胸口。那股极端的窒息感熟悉而陌生,她觉得自己快要溺死在空气里。

      凭着气雾剂的作用她撑到了楼间的走廊,她看到金姐穿着紫色旗袍双手正撑着扶手背对着她。

      云萱看着她慢慢转过身来,用近乎诡异的狞笑面对着她。她的精神消耗殆尽,再也支持不了她的身体,眼前一黑绝倒在地。

      再次醒来时,云萱发现自己躺在了医院的病床上,她揉了揉惺忪的双眼,看到自己两侧各坐一人,一个是金姐,一个是艾迟。

      “金姐!我想喝白粥!”

      “好!我这就回去给你做,你好好休息,等两个小时我就把粥带过来!”

      云萱看着金姐渐渐离去的身影,心里想着她要是自己的妈妈该多好。可是,她终究……

      她拿起手机,通知了当地警方。

      当金姐再次回来时,迎接她的只有冷冰冰的手铐和法律的判决。

      “金女士!我们调取了十三年前您在韩国一家医院整容的记录,您把自己变成当年受害者的样子实在高明。现场的血液鉴定使我们一直执着于追捕凶手,却忽略了受害者本身……”

      “说完了吗?可以让我和小姑娘说些话吗?”

      一身便装的刑侦队长摆摆手示意可以,金姐便挨着云萱坐下。

      “你恨我吗?”

      “说不恨确实太假。”

      “我与那个男人相恋了三年,他有一天突然告诉我,他已经结婚了,还有个五岁的女儿。他现在很幸福,让我不要再去打搅他的生活。他要离开我!在那一刻我就发疯了,我想要报复他,所以我杀了他,还有他的女人。我把自己变成他爱的那个女人的样子,你知道吗?这样我心里至少还有一丝慰藉,他爱的只是这张脸,他真正爱的人是我……”

      “爱有必要这么卑微病态吗?”

      “或许我就是个疯子吧。幸亏当初那道光照亮我最后仅存的一点良心,否则我又做了一件错事!”

      “走了。粥记得喝!”

      金姐被一众刑警押着走到门口,又转过头来微笑说道。

      “其实从你进门的那刻起,我就发现,你的眉眼里尽是他!”

      月牙似的耳坠穿透她的心,却再也拔不出来,她用心把他暖化在血肉里,他却蓦然成冰,她从头到脚如坠冰窖。这一牵绊,便是一生。

      金姐走了,整个病房里空荡荡的。艾迟刚从外面买了些水果回来,亲手削了一个苹果递给她。

      “事情办好了?”

      “嗯!”

      “艾迟!我能不能搬到你的公寓里?”

      “想来便来吧!”

      两人刚把行李从米兰旅馆搬出来,办事效率极高的人民警察便到这里把封条贴上了,原本极富生气的旅馆一派萧索。

      云萱的行李不算多,米兰旅馆与艾迟所在的公寓相距并不远。他用了一个下午的时间便把她安顿好了,然后让云萱睡卧室,自己睡沙发。

      那天晚上,艾迟准备去做晚餐,云萱忽然从背后一把抱住他,也不说话,任由自己哭成一个泪人。

      “艾迟,你得的是强直性脊柱炎对不对?你能告诉我怎么得了这病吗?”

      “又不是绝症,怎么闹得跟生离死别似的。话说我们才刚认识吧!这个病嘛我记得是小时候受了外伤再加上长年累月在小黑屋里码字才渐渐成了这病……”

      “不要说了!艾迟,对不起!”

      “要不是你在那一刻打开了手电筒亮起那道光,要不是你从车里把我抱出来,要不是你一边抱着我狂奔一边喊着自己的名字,要不是你吵吵闹闹的我肯定早把你忘记了,要不是你后背重重地摔在石头上还依然坚持着带我走。要不是这些,我根本不可能活着离开那个四下无人的鬼地方。”云萱哽咽地诉说着太过久远的记忆。

      艾迟将这些记忆碎片在脑海中过滤了一遍,终于明白了自己为什么总觉得好像在哪儿见过她。他松开她的双手,转过身来面色宠溺地摸了摸她的头,用苍白的手指拭去她眼角的泪。

      “长成大姑娘了,真好!去洗洗手,一会儿吃饭!”

      洗了把脸,云萱打开电视,胡乱搜着电视节目,心在此而意在彼。

      “你当初不过十一二岁,怎么会出现在那里?”

      “和家里人闹矛盾,正离家出走呢!”

      两人无忧无虑地在一起生活了一个月,直到某一天艾迟仅留下一封信便从这个城市消失得无影无踪,云萱知道自己也该离开了。

      “阿萱,你知道吗?医生说有一天我的身体会变成直角,抬头看不见天低头看不见脚。我不希望你看到我最后的可怜样,请让我在此之前足够体面地离开,好吗?”

      云萱离开了临海,这三年来依旧在无数城市奔波流转,但再也没有去过那座城市。她很羡慕别人两点一线的生活,不像自己永远乘坐着《千与千寻》里那辆没有折返的海上火车,想停下,又停不下。

      她听说那趟海上火车在现实里有原型,心里一直念叨着有生之年一定要去一次。据说是从科伦坡出发一直到加勒的沿海铁路,火车行驶在印度洋海岸线的石基上,仿佛在海上奔驰。

      买车票仅剩几个硬座,云萱随着人流好不容易挤到自己所在的靠窗位置,却发现被一个穿戴着白色卫衣白色帽子的年轻男人抢占了,心里不禁有些恼怒。

      “喂!这是我的位置,麻烦您让让好吗?”

      男人似乎没听见,云萱粗蛮地拔掉他塞着的耳机,用力过猛的她顺带打掉了男人的帽子。

      他抬起头来,云萱的表情先是愤怒,继而惊讶,最后喜悦溢满了甜甜的酒窝。

      “艾迟!最近好吗?一个人吗?”

      “嗯!你也一个人吗?”

      “嗯!”

      “那我们相爱吧!”

      “好啊!到死也不分开!”

      “你的病好了吗?”

      “全好了,我卖掉了小说的影视版权,开了家健身馆,每天只负责收收钱健健身!”

      ……

      庞德的《在一个地铁站》全诗仅两句,人群中这些面孔幽灵一般闪现,湿漉漉的黑色枝条上的许多花瓣。短短两句诠释孤独与蹉跎岁月。余生不再孤独,可否与我岁月蹉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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