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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音乐史》第五章

《中国音乐史》第五章

作者: 樱苔 | 来源:发表于2018-08-10 22:59 被阅读0次

    隋唐与五代时期的音乐

    唐朝统治者在文化艺术方面采取了兼收并蓄的政策,再加上国内各民族的团聚,国外经济文化的往来,以及统治者的爱好和提倡,音乐文化得到了高度发展。尤其对南北朝以来传入中原的各少数民族和外国音乐,进行了大量的吸收和融化,至中唐时期,出现了以传统音乐为主体,融合各少数民族和外国音乐而形成的一种具有民族风格的大型歌舞音乐——大曲

    唐朝之后,大曲衰落,各地民间音乐得到了发展。

    本时期音乐发展的特点是宫廷歌舞音乐和民间曲子以及文人诗歌均得到了高度发展,社会音乐活动频繁,举国上下崇尚音乐蔚然成风。

    两种音乐形式:曲子和诗歌

    曲子是隋唐以来流传甚广的一种民间音乐,带有浓郁的地方特色。它的节奏和曲调新鲜活泼,曲词有齐言的,也有长短句的,形式自由,丰富多彩。曲子所反映的生活面很广,有抒情写景的,有征人思归的,有反映爱情生活的,也有反映少数民族习俗的。除单独清唱外,还可用于歌舞、说唱等艺术形式中。

    诗歌兴于周。在历代文人和乐工的培育下,表现力愈来愈强,社会影响愈来愈大,成为上层社会里雅俗共赏、脍炙人口的一种音乐体裁。

    诗词中还有种“和声”演唱方式

    和声可能是一唱众和,或此唱彼和的一种演唱法,像今天的帮腔。和声所用的衬词,从现有的资料看,好像没有什么新的意思,只是增强音乐的气氛和色彩而已。

    大曲与法曲

    法曲源于道教,隋初已有。唐玄宗喜爱道教,把法曲纳入宫廷并予以很大发展。大曲和法曲的区别主要表现在所使用的乐器和表演的风格方面。大曲以新出现的乐器为主,风格较粗犷;法曲以汉族传统的乐器为主,风格较清雅。著名的《霓裳羽衣曲》是属于大曲中的法曲。

    唐代的音乐机构大致可分为大乐署、鼓吹署、教坊和梨园,前二者隶属太常寺,后二者隶属宫廷。大乐署既管雅乐也管燕乐,并负责考选乐师和训练音声人。鼓吹署专管仪仗中的鼓吹乐。

    隋唐时期,我国与亚洲各国在政治、经济和文化艺术方面的往来十分频繁,当时政府奉行的广泛吸收外国音乐文化政策,对中外音乐文化交流开辟了极为广阔的道路。

    这部分主要提到了与日本的音乐文化交流

    日本奈良正仓院等处现存的嵌螺钿紫檀琵琶、阮成、五弦琵琶和尺八、横吹、笙、竽、琴、筝、竖箜篌、方响、腰鼓等乐器,全属我国唐代的遗物。

    唐代在乐器制造方面,各种工艺技术和音响设计均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

    看到唐朝时期的“昌盛”,也不禁想起《妖猫传》歌曲中一评论“中国不是唐朝的那个身体也很久了”,还是有些感慨。以前学的“大国外交”、“落后就要挨打”的历史教训,由老师给我们传递,自己本身却没怎么了解和感受到,长大些才能有些体会吧。

    关于国家的发展,是个大问题,问题存在,也在朝好的态势发展,总体还是要感谢祖国的安定和平,只是现在的问题也要引起重视加以改善。民族精神中的认真、勤劳奉献等值得提倡和渗透,不希望有停滞甚至倒退的情况。还有部分传统文化理念希望也能在现代价值观和实际生活中灵活调整,不宜盲目去继承,也需要“因人、因时制宜”。

    当然,感慨归感慨,也要跳脱出来,自己多干事去积累,尽量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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