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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恋家里嫌我穷,把她嫁给村中富二代傻子,情急之下我做出了这件事.

初恋家里嫌我穷,把她嫁给村中富二代傻子,情急之下我做出了这件事.

作者: 茶点故事 | 来源:发表于2019-05-17 12:19 被阅读124次

    1

    那是1999年的夏天,风热,猫过街,有蝉鸣。

    我和东哥去了东郊胡同的四口堂。

    “血竖流,人不横,吉兆,宜刀兵。”进门前,东哥用军刺扎破中指,看着指端的血念叨了一句,又将军刺递给我让我藏裤兜里说,“山子,别划着你的命根子,也别丢了刺。丢了刺,兴许你就没了命根子。”

    那是我、东哥和小敏来到这座城市的第三年。

    2

    三年前,我还是西北偏远山村的一个混混。

    父早亡,母改嫁,弃儿吃百家。由于缺少管教,外加生计贫窘,我自幼极力求生,也衍生了霸蛮粗莽的品性。

    我从小好勇斗狠,为了一只野兔子,可以和人打得头破血流。十里八乡的混混都怕我。

    可在村里,我最服一个人,东邻沈东。而我最疼爱的人是他妹妹沈敏。

    只因沈东长我几岁,为人仗义,而沈敏温柔善良,他们俩平日里对我接济最多。

    我和沈东就是一口馍掰成两口吃,一块棉布扯成两块穿的关系。而沈敏,就是那个在我食不果腹衣不蔽体时,小心翼翼将馍放上蒸笼,将棉布一针一针缝成衣的人。

    我们一起砍柴,下地干活,去山里打野兔和袍子,去做我们能干的一切活计。

    我念不起书,可我爱念书,东哥就把他的课本借给我读,他教我拼音写字。

    总而言之,在冰冷漫长困窘的岁月里,他们是我少年时代最温暖的记忆。

    他们,是我的至亲。

    穷山恶水民难富。我知道,其实东哥家营生也艰难,每年秋收过后,东哥他爹常常看着远处的几亩田发愁,他总是念叨着余粮不够,然后又看着沈敏若有所思地嘀咕。他说快点长大,大了就嫁人,嫁人就好了。

    贫贱人家囍事衰。我们家乡的风俗,山里穷人家的姑娘长大了,父母就盼她早点嫁个有钱人家,一是省一分口粮,二是可以多得聘礼。

    东哥初二时辍学,我也没书读了。

    东哥说要出去闯闯。

    我说,东哥去哪,我就去哪。

    3

    那年,小敏刚满15,东哥爹给她订了亲,夫家是山外一家采石场的主家,家资殷实。提亲的媒婆对东哥他爹说,夫家有钱,不嫌女家贫,样貌也不打紧,只要你家姑娘四肢健全操持家务就行。

    东哥家收聘礼的那天,全村的孩子都过来东哥家吃糖。

    我第一次见到小敏的未婚夫,采石场主的儿子。他直勾勾看着小敏,口水翻滚,一阵阵痴笑加结巴:“媳,妇,媳,妇……”孩子们就在他一旁跳脚耍,“傻子,傻子,给糖,给糖。”

    小敏穿着一身花布衣裳,坐在里屋一句话都不说,她的双眼红肿,目光凄凉。

    她的脸上有淡淡的红指痕。

    采石场主问:“这闺女咋哭了?”

    东哥他爹说:“嫁人了,把她开心哭了。”

    采石场主点点头说:“开心就好,开心就好。”

    东哥看了看妹妹,又看了看自家几间茅屋和满院胡吃海喝的乡亲,转身喝了一碗烧酒,又拉着我的手小声说:“走吧,跟哥走,村里没奔头,去城里混活计。”

    我们约定,当晚走。

    当天晚上,我正在收拾衣服,小敏敲开了我家的门。

    她哭了,她说,她不想嫁个傻子。

    我没犹豫,我说好。我拿着几件衣裳塞进包袱,拉起小敏就往村口走。

    东哥看到了我,也看到了我身后的小敏,还有她身上的包袱,心知肚明。他跑过来一拳打在我腮帮子上,“鳖孙!我爹会砸断咱两的腿!”

    我没躲,也没还手。我被打翻在地,吐掉嘴里的血沫子,指着小敏说:“她也是我妹子。”

    看着身旁的小敏泪光萦绕,东哥叹了口气,把我拉起来,拽着小敏的手,说了声走,然后拉着我们两个人往山外跑,不回头。

    走到半路,我闻到了一阵油松烧燃的糊焦味,听到身后远远传来东哥他爹的呼喊声,还有纷杂的脚步声。

    我说,躲远点。

    往年饥荒饿肚时,我和东哥常在山里追兔子撵狍子,对山路熟。于是,我们寻到一处隐秘的草丛,躲过了身后追赶的村民。

    那晚,他们打着火把翻遍了整座山。

    4

    那是1997年的夏天。我、东哥和小敏三人翻过三座大山,扒上火车进了那座北方的城。

    城里车水马龙,楼高巷子吵,可这是城里人的热闹。

    来城的第一晚,我们三人哆哆嗦嗦,依偎着躲在城乡结合部的一家工地的水泥管里。

    身上带的馍吃光了,我再一次体会到,即便天再暖,若是肚里没了口粮,人也会发寒。

    第二天,工地招工,我和东哥给人搬砖、和水泥,小敏给人煮饭。

    生活不易,能够有个安生立命的地方,我已经很满足,东哥也欢喜。闲着时,他会哼几首山歌给工友们听。

    我以为我们会这样一直活下去,如果不是工头酒后色心大发,强拉小敏进他宿舍里。

    我把工头打得满地找牙,把工地的活丢了。

    工头和老板勾结,以吃住收费的名义扣除了我们当月所有的收入。

    我和东哥身上的钱所剩无几。

    东哥带着我和小敏进了城区。

    没学历,没户口,遭人嫌弃。我这辈子都不会忘记那些从窗口射出的目光,充满了歧视猜忌排斥。

    走在城市繁华的大街上,我感到痛入骨血的悲凉。世界这么大,可为何我们三人想要容身却如此艰难?

    我们一路走,一路求,最终停在了一家清真饭店前。

    谢天谢地,清真饭店的回族老板愿意收留我们,他操着沙哑的甘南口音说:“真主阿拉仁慈,此处即吾乡,外乡的孩子,人可以留,管吃管住,不要嫌钱少。”

    身上的钱花光了,东哥看了身后饥肠辘辘的我和小敏一眼,转身对老板说:“不嫌少,有饭吃就行。”

    我们三个就留在清真饭店当小工。我和东哥在后厨配菜和面,小敏在饭厅招揽顾客,端盘子端碗。

    老板在饭店附近给我们找了一间地下室住。

    一道帘子挂在房间中央,我和东哥睡这头,小敏睡在那头。

    我庆幸,我们终于找到了一个遮风避雨的地方。

    只是地下室不见光,冬天被子潮,半夜醒来,总感觉像是睡在冰窖。

    我和东哥身子骨硬朗,还能挺得过去。小敏身子弱,夜里撑不住打哆嗦喊冷,我就把我的被子给她盖,自己跑去饭店厨房睡。

    其实,在厨房,我看书的时间长过睡觉。

    我一直觉得看书学习是世界上最美妙的事。

    每当我放下刀铲拿起书本,我会感觉,我所经历过的所有苦难、创伤都与我无关。我甚至觉得,这和我过去生活中习以为常的打架斗殴一点都不矛盾。

    在乡野击败混混,避免遭受欺凌,让我有安全感,而看书学习让我感觉很踏实很幸福。

    那段时间,我与回族老板的儿子交好。

    他读初中,人笨,不爱学习爱打电动游戏,我聪明,游戏拿起来就会玩。我们便以游戏和课本做交易。

    他打不过的游戏关卡,我帮他打,条件是他的课本借给我看。晚上,他放学,饭店打烊,我就接着在后厨看他的书。

    我最初的文化知识就是在这样颠沛流离中靠着自学积累起来的。

    那是我们在城里度过的第一个冬天,天气异常寒冷,可是却总感觉前方有暖暖的希望。

    5

    东哥说,在清真饭店,眼要细,手要勤,学门好手艺,以后咱俩一起出去单干开面店。

    我听他的话,认真学厨艺。

    辛辛苦苦三年以后,我和东哥离开。清真饭店的回族老板送了一口锅和一个砧板给东哥和我,说:“出师了,生活不易,五里地外寻伙计去。”

    东郊胡同,地租便宜,租户多。

    我们看中了一间临街小矮铺。房东是位老太太,她白了一眼我和东哥说:“外地来的吧,可先说好,租金每月先付,500,水电自理。”

    东哥在街面溜达了两圈,对我和小敏说:“就在这,择日不如撞日,我掌勺炒煮,山子发面揉面,小敏前台收钱和端盘子端碗,咱好好过活。”

    面店开档,我刚把从废品回收站搬来的桌子摆上,就有不速之客不请自来。

    有人拿着铁榔头敲敲我们的铁闸门对我说:“开档可以,每月3000保护费,少一分,封门打人。”

    小敏躲在一旁不敢吭声,我拎着切面刀走出来。

    东哥冲我摆摆手,转身问那人:“你谁?”

    来人答:“东郊胡同四口堂疯彪手下的。规矩是彪哥订的,你们刚来,不懂规矩,可以过去拜拜山头。”

    去东郊胡同四口堂的那天,阳光格外的亮。

    东哥对着坐在堂屋正中的一个秃头拱拱手说:“彪哥,都是外地人,混口饭吃,多照顾。”

    “照顾了你,兄弟们就得多喝一口西北风。”疯彪脸上的刀疤一颤一颤地冷笑:“来了东郊胡同开店,就得归我管,我说让你交多少,你就得交多少。没钱,拿女人来抵。你们店里不是有个女的吗?我看她长得不错。”

    东哥说:“江湖规矩,想跟你赌一把。”

    疯彪说:“赌什么?”

    我冲上去说:“赌谁够狠!”

    东郊胡同四口堂那场架,我和东哥二对六。

    大家说好不带家伙什儿,可我坏了规矩。

    我用军刺扎了疯彪的腮帮子。

    东哥最初的想法,是想让我在无计可施之时掏出那把军刺威慑众痞,他并没想让我真的用军刺伤人。

    军刺太锋利,容易闹出人命。

    无论过程如何,我们终归赢了,疯彪捂着嘴走了。走前,他说青山在,绿水流,这口血的仇,日后一定报。

    如果可以预测未来,我想我不会放他离开,我一定废了他!可是你知道,世上本没有那么多如果,只是后悔的人多了,才会有假设。


    6

    那场架茬完,我们就在社区门诊认识了方宁。

    方宁那时卫校毕业正实习,她给东哥缠着绷带,东哥对她说:“妹妹,你真好看。”

    方宁秀目一挑说:“伤筋动骨一百天,你的右手暂时动不了。”

    那段时间,东哥只能收银,我和小敏很忙,有时候忙到连上厕所都没时间。

    方宁来吃面,我就给她多放牛肉,加蛋。我说:“是东哥送的。”

    方宁对我客气说谢谢,我对着东哥笑,我说:“谢东哥,他请。”

    东哥听到,就笑呵呵地端着炒勺对着方宁笑。

    方宁爱看书不爱说话,每次去面馆吃面,她都会带着书去,她常常一边吃一边看,有时看医学书,有时看小说。

    书上的字,有很多我都不认得,可是我很想看。

    方宁放下筷子,常常看书看得入神,东哥放下擀面杖,常常看得她看得入迷。

    她看完书,东哥就跑到她身边问这问那。

    东哥夸她说:“方宁,你看书的样子很好看,眼睛灵,像是大山里夏天里眨眼的星星。”

    方宁笑笑说:“星星很多,会眨眼的也很多,属于你的只有一个。”

    方宁走了以后,东哥对我说:“这婆姨,我喜欢。”

    我说:“喜欢就撵。”

    东哥点头,他做人和我一样,爽脆,说撵就撵。

    有一晚,东哥守在社区门诊楼下2小时,送了一束金玫瑰给方宁。

    那是我们面店一整天的毛利。

    东哥之前让我跟方宁同事打听过,方宁喜欢这种金色玫瑰。

    方宁接过花,掏出200块钱递给东哥说:“我们做朋友可以。”然后她转身上了一辆奔驰,在夜色下的一片弥红中呼啸而去。

    东哥望着远去的奔驰和奔驰车里的男人不说话,百元钞票脱了手,在风中凌乱飘飞。

    情人节过后,我问方宁:“东哥哪里不好?你看不上他?”

    “弟弟,你还小,不懂。书上有种爱叫一见钟情。你只是还没遇到对的人。”方宁捏了捏我的下巴,又叹了口气说,“唉,可惜,我对他没感觉。”

    从那以后,我们就很少见到方宁了。她很少来店里吃面,要是吃,也会给我打电话让我送上门去。

    我记得那个冬天风很大,城里的人怕冷不愿出门吃面,我和东哥不怕冷,送货上门。

    我们再次见到方宁,是在一家夜总会的门前。

    7

    那天有雪,我和东哥骑着从郊区捡来的二八单车,拎着七八碗牛肉面,给夜总会里的几个姐姐送去。

    那些穿行在灯红酒绿中的女人,跟我们一样是他乡客,她们喜欢穿得薄薄的,叼着一根烟。别人叫她们靓妹,可她们喜欢我叫她们姐姐,也常常会多给我几块小费。

    客人们走后,姐姐们喜欢在深夜的KTV包间里吃面。

    给几个包间送完面,我听到几个姐姐对着窗外叽叽喳喳叫,她们之中有人喊:“快看,打小三了。”

    我和东哥探出头,看到了方宁。她颓然倒在地上,任凭一个男的对着她拳打脚踢,而另外一个穿貂皮大衣的中年妇人对着她破口大骂。

    那是我听过的最污秽肮脏的话语,用词粗鄙下流堪比乡野泼妇。

    我和东哥从三楼冲到一楼,我跳上去,一拳将那个打方宁的男人打倒在地。

    一条红线从那个男人嘴里跳出来,他从地上爬起来,蹲在墙角,捂着嘴哀嚎。

    我握紧拳头,冷眼望着貂皮女人,她嘴唇皱了皱,停止了辱骂。

    那一拳,我用了十分力。

    东哥叫方宁,他说:“方宁,你快起来,天冷。”

    方宁没动,她躺在那里,目光空洞,望着天空。

    她的羽绒服破了,露出了里面的红毛衣。她的脸很脏,原本上好的妆容支离破碎,满口血污,脸颊上留着满带泥水的脚印。

    东哥看了我一眼,又看了看那个打她的男人。

    我冲上去,跳起来,一脚踢在那个男人头上,那个男人捂住头倒在墙角,再也爬不起来了。

    东哥把方宁搀起来,用衣袖小心翼翼地擦干她脸上的污迹,然后把她抱起来,说了声回家,就一声不响地离开了。

    那晚的雪很小,飘飘摇摇的,像是山里的碎棉花。

    那段时间,方宁没上班,也不回家,东哥把她暂时安顿在小敏房里。我常看到方宁的同事来探望她,却从没见过那个开奔驰的男人。

    后来听方宁的同事说,那个奔驰男和他老婆移民去美国了。

    方宁知道以后,哭了一整晚,她絮絮叨叨说她好傻,傻到相信爱情相信那个男人的话。她说,那个男人答应带她下广东的,可是他骗了她。那晚,她去夜总会找他,只是想讨个说法,没想到却遭到他太太的一阵毒打。

    东哥对这件事只字不提,只是无声地在一旁照顾方宁。

    一个月以后,东哥和方宁结了婚。

    婚宴上人不多,东哥请了我们在这个城市里所有的朋友,还有方宁的同事,清真饭店的老板和伙计。

    只是方宁的父母没有来。

    我去送过请帖,只是还没进门,就被他们轰了出来。

    婚宴那天,东哥把清真店老板灌得烂醉,自己喝多了。他指着方宁的肚子说:“我发誓,我会对他好,比亲生的还好。”

    方宁哭了,哭得很开心。

    其实之前,东哥陪方宁去过医院,医生说,已经好几个月了,成了型,打掉很危险。

    方宁坚持要打,东哥不让。

    后来我问东哥:“哥,你不亏吗?”

    东哥摇摇头说:“不亏,这婆娘,我喜欢。”

    我亲爱的读者,请原谅我东哥情爱言辞的单调,只因他和我一样出身于大山深处,且辍学已久读书少。即便是之前方宁双眼一个简单的比喻,他都已经想尽了他所看过的最美的风景——山里的星星。

    不过,我在方宁的小说里看到过一句话:真正爱一个人,就要去掉所有的外壳和面具,爱他真实的一切,包括过去,现在和未来。

    我想,东哥对方宁的爱,大概如上。

    8

    冬去春来,我们的生意渐渐红火,我和东哥商量着,又在二里地外租了一家店面,雇了几个外地来的孩子,开了第二家面馆。

    我和东哥教他们和面做面。孩子们多是贫苦出身,心灵手巧肯吃苦,几个月下来,学会了一些简单的面店手艺,我和东哥都试吃过,味道还不错。

    我和东哥清闲了许多,我也有时间看书了。我常常跑去附近大学里的图书馆去看书,经常看到很晚很晚才回家。

    后来有一天,东哥跟我说:“山子,你继续念书去吧,你从小就爱念书,念书有前途。店里没那么忙了,咱们钱够花。”他又对小敏说:“敏儿,咱们把活接下来,让你山子哥去念书,好吗?”

    小敏看了东哥一眼,没回答。

    第二年,我以走读生的身份进入当地一所高中上学。

    入校前的饭桌上,高中校长喝了一口茅台,呲呲牙说:“上面有规定,只能借读一年。”

    东哥说:“行。”

    我直接去读了高三。这意味着我要在一年时间读完别人三年的课程。

    不过,我依然感觉很幸福。

    记忆里,我从未如此真切感受过学校的氛围。

    学校里种满了梧桐树,秋天的落叶金灿灿得惹人眼,校园甬路上有爱闹的男生和漂亮的女生,还有白发的先生。教室的窗台上堆满了书,阳光照在每个人的脸上,那么稚嫩那么梦幻。同学们在一起说说笑笑,每天除了吃饭、睡觉,就是看书学习。

    感谢上苍,感谢东哥,他们赐予我学习的时间。

    我知道自己底子浅,就拼命学,看不懂我就再看一遍,别人用一个钟头,我就用两个钟头,别人半夜三更不睡,我就彻夜做题不休息。

    那段时间很累,可是很快乐。

    学校里规定要住校,我便不能常回店里帮忙。小敏每个礼拜就来看我,每次来,她都拽着我在操场上聊很久。跑步的同学看到她就问我:“张小山,这是你妹妹吗?”

    我还没回答,小敏就抢着说:“不是,俺是他没过门的媳妇。”

    小敏常常望着远处梧桐树下读书的同学问我:“山子哥,读书就那么好吗?跟俺和俺哥在店里,咱们三人在一起不挺好吗?”

    我说:“小敏,我们三个会一直在一起,我不会离开你们。可是我想念书,念书不一样。”

    其实,东哥曾经问过我,将来要不要打算娶小敏,我没有说不,我只是说,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我想多看看。

    东哥愣了愣又笑,他说:“我懂你的意思,打小,你就野,心也大。不过,你要记得,无论将来怎样,咱俩都是兄弟,小敏是咱们的亲妹子。”

    很多年以后,我为自己的话深深自责,我痛恨自己,我恨自己不珍惜。即便是一点点珍惜也好。我说的,是小敏。

    9

    要高考了,我越来越少回店里了,每次打电话回去,东哥都说一切好,不要挂念。他还说,小敏找了个男朋友,是店里新来的伙计,人很老实。

    我没再多说,只是说让他注意身体,好好过日子。

    我以为一切都会如我所愿,可是我没想到,难以预料的不幸会不期而至。

    距离高考还有一周,学校给我们放了假,让我们自由复习。我有好长时间没见东哥,便回了店里。

    可是我没见到东哥和小敏,只看到店里的几个伙计。

    一个伙计头缠着绷带一瘸一拐地走出来,他说:“出事了。东哥怕影响你参加高考,没让我告诉你。”

    后来我才知道,那个被我用军刺扎伤,当年如丧家之犬般的人疯彪,又回来了,他在一个深夜敲开了我家的门,他让底下几个兄弟糟蹋了小敏,还打伤了东哥,方宁姐被推倒。

    我说:“现在他们人呢?”

    伙计说:“东哥和方宁姐去医院了,东哥现在还在昏迷呢。”

    我说:“小敏呢?”

    伙计犹豫了一会接着说:“回家了,她本来说要等你的,等你喜欢她,娶她,可是她说自己身子污了,本来你就不太喜欢她,现在她更觉得自己配不上你。前几天你老家来人了,把她接走了,据说,要嫁给……”

    他没说完,我就跑了,他在后面喊着说:“方宁姐说不要你管,已经报警了,警察正在取证。还有,其实我和小敏之间没什么,她是因为你拒绝了东哥的提亲,她生气,才让我假装做她男朋友的……”

    我跑去了医院,跑进了病房,我隔着床看到东哥的鼻孔里插着管子,水咕嘟嘟地冒着。病房里安静得可怕,东哥瘦了,瘦得脱相了。

    医生说,被钝物击中了脑勺,不知道能不能醒过来。

    我没说什么,我跑到市场买了一把匕首和一把锤子,从中午到黄昏,我在面店后院发了疯一样,一直磨那把匕首,又把当年那把军刺塞进了怀里。

    已经是6月了,天气很热,可我的心很冷。

    我潜伏在东郊胡同四口堂外的树上,有蚊子咬,我不动,有蜘蛛爬,我不动,有马蜂飞,我也不动。我能看到疯彪和他的几个小弟在院子里喝啤酒,我不能让他们发现我。

    顺风,我可以听到他们谈论的内容,他们在聊那天那姑娘多嫩,还说他们带了套,不会留下痕迹。疯彪说自己上面有人,顶多赔点钱,息事宁人。

    我的心里有火在烧,我想点了这世道!

    半夜时,疯彪的几个小弟纷纷离开,我尾随他们穿胡同。等他们落单时,冷不丁冲上去,用锤子敲碎了他们的后脑勺。

    他们喝多了,反应慢,几乎没有反抗的余地,就那样眼睁睁看我一锤子一锤子敲下去。

    解决完几人以后,我又潜回疯彪家,他家的院墙上插满了玻璃片,我徒手攀上去,我的手破了却感觉不到疼。

    我已经杀红眼了。

    疯彪喝多了,坦胸露乳躺在院子里睡觉。我用匕首割断了他的咽喉,他想喊,却喊不出来,血沫子阻塞了他的咽喉。我用军刺刺在他的脸上、胸前、裤裆和大腿上,刺了好几百下,等他不再抵抗,我再用锤子敲上去,一点一点把他的手指和脚趾敲碎。

    当夜,我攀上南下的火车,逃出城。我要回家,回家找小敏。

    我不知道我找到她以后我该怎么办,我只知道,她不能嫁给那个傻子。

    10

    我从屋外拿了把锄头,冲进了采石场的那个主家家里。我看到了傻子和傻子他爹,却没找到小敏。

    我冲过去,抓住傻子的衣襟问他:“小敏,小敏呢?”

    傻子被吓得说不出话,张大嘴巴喊:“救……救命。”

    傻子他爸爸急了,跳着脚喊:“小敏不在这,她回家了。”

    我把傻子推倒在一旁,转身就往小敏家赶。我已经一天一夜没有吃饭了,我吃不下,我又翻了两座山,跑到小敏家。

    我问小敏他爹:“小敏呢?!”

    东哥他爹说:“死了。”

    我的心一惊,几近晕过去。

    我强打着精神,在村外找到了沈家坟地,也看到了小敏的坟。

    我坐在坟边上看着那座坟不说话。

    那是一座很小的新坟,红土掩埋,四周堆砌青石,坟上还没有长草。青石的间隙里插着白幡,在风里向我招手。

    起风了,山里的风很大,我好像在风里听到有人喊我的名字,像小敏的声音。她说:“山子哥,你来了,你不该来的,也不该那么做。”

    小敏的墓碑上刻着:不孝女小敏之墓。在我们家乡,女孩没出嫁便死掉是对家族的辱没,所以小敏不能进祖坟,她只能被葬在沈家坟的旁边,孤零零一个人睡在那里。

    那是我在这世间最珍爱的女孩。

    我在坟地一旁坐着,世界很安静,我忽然觉得那一刻我距离小敏好近。我对着她的坟唠唠叨叨,说了一整晚的话。我感觉小敏就在我身边,就那样看着我。

    从小到大,小敏都对我很好,无条件的好。而我几乎没做过什么,我一直都很自私地享受着小敏的爱。

    我本可以说我喜欢她的,当初如果我能表达一点爱意,她在遭人凌辱之后,也不会万念俱灰回家的。

    可是一切都太迟了!太迟了!

    早上下地的同村村民告诉我,小敏在被带回来的当晚就服毒自杀了。

    她喝下了一整瓶的敌敌畏。

    后来,警察来了,我被带走了。

    我戴着手铐,经过村口的时候,最后望了一眼我家的庭院。

    院墙早已倾颓破败不堪,而院里的桃花却开得正好,它们伸出墙外,粉艳艳的,像是小敏害羞时的脸。

    那是小敏亲手种下的。

    11

    法院开庭前,东哥使钱上下打点运作,我从死刑改判无期。入狱的第一个礼拜,他和方宁来看我。

    东哥看着我哭了。

    我笑了,我说别哭,我还有很长的路走。我跟东哥说:“我准备自学考本科,我想念书,你帮我买书。”

    东哥说:“念,一定要念!”然后他就不说话了,只是哭。我很少见他哭的,他是铁打的。他的哭是无声的,只有泪水。

    我握住他的手,也握住方宁的手,将他们的手紧紧握在一起。我说:“你们要好好的,在一起。”

    那是1999年的冬天,那时候我还年轻,我想念书,念很多书。

    作者:燕山寒羽

    原文:《囚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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