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我就写过三篇五千字左右的爱情小说,十年后的现在看起来竟然觉得文笔还是不错(捂脸,十年我都没进步真是太羞愧了)。
后来,后来就再也没咋写过爱情了。
然而恋爱却是一直在谈的。
喜欢过家境很不好却超级懂事努力笑容温暖二泉映月能拉到渗人级别的学长,一起上完二胡课他会帮我背根本不重的琴和我同路回家,在我把情书夹在借给他看的书之后,依然帮我背琴送我回家冲我笑但只给了我一句“你还小”的回音,那时我还不像后来一样脸皮厚,非要用百般计谋逼羞涩的人说出“我喜欢你”。于是,在我换了二胡老师他不学二胡之后,就这么散了。三年之后我和他上同一所高中,有时会在学校里遇见,我认出他他认出我,却从未有人上前主动打过招呼。他有简单的名字,现在我还能记起他笑的样子。我希望他很好,能够靠自己的能力改变自己的家庭,依然能把二胡拉的细腻深情,希望有人深爱他,他也深爱那个人。希望你不要忘了我,就像我从没忘记过你一样。
后来作为班长和现在已经发胖曾经却是班草的人谈过恋爱,有很多故事但现在想起来都略无聊,嗯,篮球打的超级好星座和我超级配,不在同一所中学上高中会经常骑自行车来看我,后来因为我任性自私被甩,我也狗血的求他和好被拒绝(晚自习上到一半请病假打车约会)。不说了,现在还是好朋友。
再后来就是狮子座自大男,不想提,不开心,再见。
后来就是杜sir,写过太多,没有新意。
写到现在,觉得人生中的乐趣,除了胡适老先生写的“怕什么真理无穷,进一寸有进一寸的欢喜”,即求知的乐趣;以及李银河先生说要把生活过成艺术品,即追求美的乐趣;怕是就剩能被一个人爱到关怀到像是在某一刻丧失了自理能一般。
好了好了,美梦终要醒,生活的本质是平淡。开门七件事和人的七情六欲总要纠缠一生,我们似乎总不能彻彻底底干干脆脆的只是爱。
不可能人人都是天才,但人人都有天性。有的人天性能量大,他有很多很多的爱,他很爱很爱,他想要很多很多的爱,他有满腔深情给他爱的人。
想起前几天看到一个段子:“你遇到一个你很爱的人会怎么样,有个人写到:‘就是那一瞬间,你突然放弃了所有前进的动力,溺于那一刻,觉得和爱的人就在一起就这样,挺好’”。
后来我们还不知道彼此会结束,他在西站送我走,超级认真的看着我的眼睛,吧啦吧啦罗里吧嗦但超级认真的嘱咐我:“什么和杜sir见面要告诉他,不能和男闺蜜单独出去啊”,那一刻就觉得完了完了,我要溺于这语气眼神,变蠢变笨变在乎变得任性小心眼了,这样就不是刚开始被他喜欢上的聪明潇洒的我了,完了完了。
咦,写了这么多我还是不知道自己到底总结出关于爱情要怎样。但希望每一个你认真爱过的人,都让你变成了更好的人。希望他或她认真的爱着你,在激情褪去之后,带给你笃定,温暖,持久的幸福。这样的爱,是世间最好的爱。
有一天我们财务自由思想自由大千世界任我闯荡,但我们的心,总被另外一个人,用一双结实的大手捧着,给你深沉持续的温暖,这世界从此,再也不是空无一人的旷野。
人间,真好,爱情,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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