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政权合法性?
我基本不多写论证过程,我多写下结论:
政权合法性是指,参与这个政权的政治活动的主要政治集团形成的一种稳定持久的共识。
以华夏历史举例:
政治合法性,或叫法统、正统,其外在表现形式,或者叫衡量标准,就是“德”。“德”是华夏文明从最开始,形成的政治共识的核心标准。(当然它经过历时演化)
在华夏文明早期,炎黄时代的华夏族。构成华夏族的主要为华族(黄河中游仰韶文化)与夏人(辽河流域红山文化),他们形成华族和夏人融合后的华夏族的权力合法性传承,就是黄帝及黄帝后裔控制华夏族最高权力,华族及后裔辅助黄帝及后裔的最高统治权力,并参与华夏族权力中枢的分享。这个我们从《史记》在所有的帝王、诸侯的传记里都不厌其烦描述其血统与黄帝的关系所呈现出来。
由于华夏早期法统是以黄帝及后裔的血缘(族群)传承为标准,以此形成了到汉以前的世袭贵族传承的核心标准。这种血缘传承法统的历史,演化出了祭天、祭祖并行的王权合法来源的表现形式,而后世的孝道就是这种祭祖合法性表现行为的扩展产物。
在这个时期,为了避免血缘传承中出现一些无能,甚至有害的首领产生,对华夏族的根本利益产生巨大损害。以祭祀为手段,以“德”为标准,华族和夏人精英团体形成了以此规范合法性有效传承的标准。在《史记五帝本纪》里,出现的五帝就是有明显做出重大有利华夏族利益的首领。也就是说,在这个时期,值得,能进入王的祠堂里被祭祀的先王,基本是有德之君。这个“德”,指的就是“功德”“功绩”。指的是有利于华夏族的实践结果。
因此,这一时期,华夏族最高政治共识就是:(有德的)黄帝及黄帝后裔控制(有权被后人祭祀)华夏族最高权力,华族及后裔辅助黄帝及后裔的最高统治权力,并参与华夏族权力中枢的分享。
但是到夏朝开始,华夏族的内部构成发生巨大的变化,华夏族征服东夷族,同时由于大禹治水,使得当时华夏族有效组织调动了华夏族控制区内的各其他族群,包括服从华夏族指挥治水的四夷各族。华夏族此时的内部政治势力的构成发生了巨大变化。而且随着大禹治水的成功,其控制力使其后代摆脱了尧舜禹之前部落传承为主的权力承袭方式,建立了家族父系血缘传承为核心的封建制时代。
由于权力传承父系血缘传承,这就出现了,这个世袭过程中大量出现的没那么优秀甚至不堪的王的。而我们知道,之前华夏族以“德(有利华夏族的大功德)”规范华夏族最高首领的标准。在父系血缘传承逻辑下,被这些客观因素极大弱化。
不是每一个王都是有功德功绩的。那么怎么解释这些没有功德的王具备合法性?最高统治者必须建立一套新的理论说服其他政治势力。这个演化随着夏商周三朝,逐渐发展成熟。到周朝,通过不断宣言攻伐前朝昏君,是顺天意,得天命。其实就证明了,当时的统治集团各势力,形成了新的政治共识:
(有德的)黄帝及黄帝后裔控制华夏族最高权力,华族后裔及服从华夏族统治的各族贵族辅助黄帝及后裔的最高统治权力,并参与华夏族权力中枢的分享。(这里的“德",就不仅仅指实践结果的功德含义,还有指实践过程“德行”新意。“功德”可以适用到那些世袭王朝里的明君身上,“德行”则可适用于那些没有什么功绩,但其日常行为具备某些社会共识的德行的君王身上。这就完美解释了世袭王朝里那些没有功德的君王如何有政权合法性的问题。)
上面这个共识,到汉以后再次出现重大变化。
变化的历史背景,就是春秋战国以及秦汉大规模的战争,博弈,以及华夏族控制区域的极大扩大。这就导致汉初,大量四夷人口融入华夏族,在汉朝形成了一个新的族群——新华夏族,就是汉族。
因为这种大规模的族群融合,使得“黄帝后裔掌握华夏族最高权力”这个两千多年世袭传承的核心共识,首先被现实破灭。因为华夏族政治势力大规模由非黄帝后裔构成。这个共识不存在了。随着汉朝,平民出身的刘邦夺取华夏族最高权力。社会共识里的黄帝后裔一条,被迅速取消。
最高政治共识迅速演化为,以五德始终说以及天人感应论为代表的合法性核心理论。通俗的描述就是:皇帝之位天命所归,但天命不是随便将王权归于谁,而是归于有德者。(这个德的概念范畴,这时仍旧套用了夏商周时期的德的含义——实践过程及结果的德行、功德)董仲舒代表的儒家,这个时期,巧妙的利用天人感应论,将君王是否德行和功德的评价资格,由君王自身剥夺下来。(见笔者《特立独行的华夏文明》中第三章 已是悬崖百丈冰19(董仲舒究竟实现了什么理念才形成独尊儒术)),交给了百姓,或者说作为百姓代表的儒家。儒家以仁义为标准应用于百姓,使百姓的幸福与否,来解释天象的吉凶,从而间接具备了解释君王是否有德的能力。
从魏晋南北朝开始到宋,华夏历史进入汉族(农耕定居族群)与北方游牧族群争夺华夏大地最高权力的历史阶段。在各族统治者的共同努力下,华夏最高共识不断强调并强化了有德者天命所归的内容,不断弱化了最高统治者的族群身份。而有德者天命所归,在儒家的加持下,不断融入了华夏文明最核心的文明理念之中。
这就形成了后世,道统不灭,法统可变的认识。
不过这段漫长历史出现激烈博弈结果,以及宋因为大规模科举制形成了,寒门为主出身的士大夫体制代替传统世袭贵族及门阀世家贵族体制。
如果从法统,就是政治合法性共识的建立的角度讨论。就出现巨大的问题,以前的政治势力的组成基本都是世袭贵族或长期传承的门阀世家成员,由于他们的财富、权力的长期传习,能让这些政治势力形成长期稳定的共识。
但是士大夫体制,其核心群体,大都是从寒门一步步科举出身。
在士大夫人格,及三观建立的关键时期,他们不介入统治权力。那么政治共识如何在士大夫群体之中建立?
说一套做一套。意志品质软弱。水太凉。表面上一身正气,私底下男盗女娼。
因此,政治共识能否被后来的士大夫个体接受,就成为一个巨大的问题。这是理学诞生的核心原因之一
德行、功德,都是外在可见的。表面接受德行、功德为政治正确的判断标准,但是内心真的接受吗?
很显然,内心真正接受德行功德是政治正确的核心标准,是将德行功德最为政治正确核心标准的前提。
因此,理学改造下,华夏政治合法性的政治共识,仍旧是“有德者天命所归”,但是这个德,不仅仅指实践结果的功德,不仅仅指实践过程的德行,还进一步指向,所有实践之所以发生的意识领域的信念、信仰中对“德”的真心实意的认同,乃至信仰。所以在理学的改造下,“德”就具备了在意识领域的道德(信念、信仰)的新范畴。
所以在理学的改造下,基本到新中国,我们华夏基本完成了这个改造。
“有德者天命所归”,而天与人互感,也就是人民的幸福体现了天命是否正确赋予统治者权力。
政权的合法性,在今天不在于外在形式(比如祭天,比如投票)决定他是否合法。而在于这个政权是否为了人民的幸福作为其核心的执政目标。
这个目标,在今天,没有任何正常的中国对其反对。因此他就是当下全体中国人的最大政治共识。这个政治共识,就是今天政权合法性的最大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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