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应台有一篇为妇女之“美丽的权利”而辩护的文章。大意是说,女人穿着暴露一些而使男人产生冲动,进而可能产生的暴力侵犯,其错不在女人“下贱”而在男人有“毛病”;爱美是女人的权利,“我的腿漂亮,我愿意穿迷你裙;我的肩好看,我高兴着露背装。我有诱惑你的权利,而你,有不受诱惑的自由,也有自制’的义务。”因为文章并没有把男女当成两大敌对的阵营来看待,而且幸亏,作者身为女性的代言人,还没有对男人整体群落彻底地丧失好感。她只是对男人中间那一小撮既经不起诱惑,又不懂得自制,事发之后反把黑帽子往女人头上扣的人倾泄了怨愤而已。而大多数比较守规矩的男人,她非但没有反感,并且还暗示“你若觉得我美丽,你可以倾家荡产的来追求我”。
我非常拥护女人享有“美丽的权利”,也憎恶那些心地龌龊的同性败类。至于说追求美丽的女人,堂而皇之是可以的,倾家荡产倒大可不必。试想,假如为追一个女人而至沦落到连一束鲜花、一块巧克力都需要借高利贷去买的地步,这样的男人不言惨淡,也的确不怎么可爱了。女人所需求的,归根到底还是男人追求她时那种不顾一切不怕蚀本的精神,并非真的那么狠心让他典当家财以充求爱之资。对于向美人求爱,关键可能还不在你能赢得多少,而在于你能赔得起多少。周幽王就为了让那位“性不好笑”的褒姒乐一下,不惜烽火戏诸侯,以至国家被外族所灭,自己身首异处,代价不可谓不大。爱美人爱到连皇帝也懒得(或者没功夫)去做的,其例还不止限于古人,也绝非中原特产,就连西洋人有时也不免偶尔为之了。这毕竟是值得世间美女弹冠相庆的好事。美女的价值,不正体现在“倾城倾国”中吗?城不倒,国不破,终是不算美到了家。然而悖逆于此的是,现时的男人已从对美人盲目的恋爱中煞住了脚,也开始“爱江山”了,虽然紧随其后的不免还是“更爱美人”,但从其表白的语气中,不难窥出男人留有的矜持余地,已不再死心塌地去讨美人的欢心而毫无退路地破费了。
名垂青史的美女们已经水远地留给了我们对历史的怀想,较为现实地说法自然要更多地贴近我们身边那些时隐时现的美人们,涵盖的范畴宽敞一些,当包括某些个自视很高也确实含着三两分姿色的女士吧,甚至不妨把拥有一双可爱的秀腿或喜欢着露背装的小姐也算作一方。毋庸置疑,她们是人群中最不能也没有更好的理由去遗忘的一簇了,不论是仅仅相中了她的秀腿,还是裸出一大块来的后背,当然最妙不过是将她从头至脚全都吸入了瞳孔,融汇于脑海。我想大多数的结果也仅限于此,我们(或我们中间的某个人)记住了她的局部,或是全部,从一个模糊的美学角度。但谁也无法保证这种记忆是长久的可持续性的,除非双方达成了某种默契,产生了某种亲近,否则就只能是一段可删可减可长可短的陌生的记忆,随时也就有扭头即忘的危险。这大约是为什么总有一些女明星不时地跳将出来,不惜造一些自己的风流蜚闻,假街头小报使人们重新侧目的原因吧。不甘于被人遗忘的寂寞,不,确切地说应该是不习惯于。

被人遗忘是不幸的,这有悖于大多数美人的基本生活准则,尤其对于惯擅驻足于大众视角与谈吐中心的女士。世上还没有一条公理认为美丽是必得为人铭记的,否则每日里大街小巷此起彼伏的美色,过一眼便要去死记硬背,仿佛两三岁的稚童囫囵吞枣地背诵唐诗一般,岂不是赶鸭子上架,毫无乐趣可言。男人对于女性的记忆的自由,如同前面龙应台女士所称男人“有不受诱惑的自由”一样,完全由一己的好恶喜厌来决定的。大致而言,男人所不能忘掉的,不外乎两种女性,一种是对他的生活发生过重大影响的,一种是在他择偶的理想中起到重要参照作用甚至直接成为偶像的。我们并不能保证这两种女性就一定是美仑美奂的艳丽佳人。何况,既然允许“情人眼里出西施”,这“西施”也就未必是讨每位看客满意的美人了,形象不怎么上乘,相反可能有某些明显缺陷的女性,未必不会成为某个男人眼里的“西施”。对天生丽质的女人来讲,因了这种情况的出现,先天美丽的优势不免要打些折扣了。
过人的美丽,容易傲骨嶙峋,目中无人,更遑论与群众打成一片了。四周围的人,愈是将她另眼相看,愈是宠她,愈是容易造成她乖异变态的性格。比如说,她拒绝别人的方式就与众不同。男人向她求爱,向她约会,请她吃饭等等,她都可以一概予以回绝,这本来就是她的权利,但她只相信这是一种资格,换言之即是美人所拥有的特权吧。美人的误区,就在于她从一开始便将自己划定在特权阶层之列了。她走路的步态已显露出明显的表演意味,仿佛全世界都在关注着她的脚后跟;她答应别人请求时的神态有如总统在发布一道特赦令;她视爽约为一种好玩的儿童游戏;她对男人爱搭不理的样子一下子反衬出男人的卑微与低三下四,犹如公主对下人的态度;甚至,她开始怀疑每一个走近她的男人都抱有求爱的企图。这是一种顶容易使人上瘾的自信:她能得到她所要的,也能拒绝她不要的,而且不必费什么努力。但倘若也有不能奏效的时候呢?例如她要参加一项考试,为保住及格不至于丢掉面子,也必须和男人一样撅起屁股把脸盖在书上去温习功课,并且要把平时擦粉抹口红的时间都拿来挪用了。这也许要属正常的例外,她在其他方面不甚自信的缺憾,一并可以在男人那里夺回损失的,她要在男人身上过足自信的瘾头。
我们不妨去现实中间得到一种论证,即美人的自信同凯觎她的男人的自卑是并存共生的。男人在情感上不断地推滞向某个美人发起总攻的时间,总是一种自卑的心理在作怪,他想着要等到自己拿到了某一级的学位,或者挣够了多少万元的钱,或者荣升到了某一级官位,才算是蓄足了求爱的资本,从心理上或者也可以叫做求爱的勇气吧。孰不知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你就是获得了博士,腰缠万贯,当上了局长,也未必就能把美人的心掳了去。兴许她忌讳的就是这个,不愿意你用平等的眼光去探测她的短长,她更喜欢看男人仰视着她时那种讨好的目光,所以旦她嫁给了一个泥瓦匠,一个穷光蛋,一个绝没有机会爬上去的普通职员,也就无足为怪了。美人这种一反常态的选择,倒是给那些姿容亏欠不甚自信的普通女子腾出了大显身手的机会,包括某些个平常不被男人正眼夹一下的丑女,都有了从容放手施展媚惑的空间,她们为美人如此宽宏地撇下这么一大片平时想都未敢想的大好江山,而今自己却能俯拾即得,高兴得恐怕连从五层楼上跳下去的心都有了。通常我们总是这样疑惑着的:博士的妻子,何以与邻家的保姆如此面似?大款的太太,何以牙齿黑得像刚刚上过鞋油一样?局长的夫人,何以臃肿肥硕到如同刚刚从蒸笼里端出来的汤包?“好汉没好妻,赖汉娶个花嫡嫡”这民间的谚语倒是个极好写照。
美人在“美丽的权利”护佑之下,可以有各种夸张于现实基础之上的做法,由此我们很有必要改而称之为“美丽的特权”。先前这样的“特权”全由天授,不是自身所能掌握的,更别说想要改变。但现代科技的发达扭转了这种容貌一律天赋的局面,使先天没有好姿色的女子得以重见天日,扬眉吐气,不必完全借重那一层厚厚的脂粉来掩饰什么了。鳞次栉比的各色美容院也在不断推出新的整容招术,把信心一个个地安装到那些不曾享受过“美丽的特权”的女人身上。问题是,一旦女人都拥有了这种“特权”,恰同乡村都进化成了城市,城乡一体化了,彼此并没有什么两样,诸事一律人人平等,那还有什么“特权可言?最多也就像持“绿卡”的美国人一样,大家都是移民,区别只在于我是上个世纪由祖辈从英国移民过来,你是刚刚从墨西哥移民过来的罢了。所以伴同着科技的嬗变与飞跃,美人先天的优越也难乎为继了。据说英国人现在也可以用钱来买爵位了,世袭贵族的存在并不能阻挡新贵族的产生,好比天生丽质的人不能因为“后天”丽人的迎头赶上,去把所有的美容院都砸掉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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