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发生了两个刀光血影的案件:
上海一小学门口男子砍人致2死2伤
河南省登封市卢店镇瓜农王彦明,地里辛辛苦苦培育了大半年的2万多斤西瓜被人一个不留地全部砍烂,泣不成声。
两个案件虽然事发地点不同,但是持刀者都是出刀狠辣,刀刀见红,刀砍之处刀刀毙命。
我们的一些媒体和所谓的犯罪专家专业精神和素养就像一坨屎一样,凡是碰到恶性案件,动不用“报复社会”来解释。这次也不例外 。
犯罪心理学里面有没有“报复社会”这个词?
抱歉,本人读过那么多心理学著作和犯罪心理著作,从来没有哪位学者、研究者用过“报复社会”这个词。
能创造出这种词汇来的,必然是个煞笔;至于跟随煞笔乱喊的,是什么人,就不知道了。
第一个案件:
犯罪嫌疑人是不是“报复社会”?
有消息透露,犯罪嫌疑人是目的明确、有计划地报复该小学的一名老师 ————本案的成人受害者。至于原因,大家心照不宣。
砍死砍伤的其他孩子是在犯下杀人罪之后的临时起意,有些煞笔专家总喜欢用“激情杀人”辩护,殊不知这才是“激情杀人”,但最初动机是有目的地报复具体个人,而不是整个社会,作案过程虽然有反社会人格倾向,但跟“报复社会”没有半毛钱关系。
第二个案件:
瓜农一年收成遭到毁灭性的蓄意破坏,有没有可能是平日里得罪了别人而遭到“报复”?
根据这么多年媒体对邻里案件的报导,因邻里纠纷而进行这种彻底毁灭他人劳动成果的报复,非常少见————如果真的是,往往反而可能只是砍掉几个————最可能的原因倒是,犯罪嫌疑人因为心理阴暗,看不得别人比他好,而实施的陷害。
这种恶性案件往往跟得罪没有关系,跟报复也没有关系,倒是跟就想害别人有关系,犯罪嫌疑人人格往往具有自恋人格障碍或反社会人格。
这种人无论有无资源,作案纯粹是为了自己爽———如果嫌疑人看起来很成功,掌握了大量资源情况会更坏———即便在某一时期害某一个人,但他们残害别人的施暴行为往往会上瘾,很会就会搞下一个,根本无法停止。他们才是真真正正地无时无刻都可能报复整个社会的人。
图片均来源网络。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