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下心来,翻起了《被讨厌的勇气》这本书…一口气看了几个小节。
或许只是一时的沉浸,关上书才发现自己什么也没记住。看的时候似乎有很大的感触有颇多的共鸣,结果还是没有什么输出。
所幸就盯着一节来看。书上说,愤怒不是“原因”导致的,而是奔着“目的”去的。
其实刚开始我与青年的看法是一致的,我们生气愤怒总是有原因的,是因为人事的发生,导致了我们发火,因为某件事或者某个人的行为,让我们无法抑制住自己的怒火。
而哲人说,如果按照归因论去推的话,那么人在盛怒之下的犯罪便可以归咎于“怒气”,而不是当事人的责任了。
所以,我们发怒其实是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而不是因为某种原因。
好比我们正在对不认真写作业的孩子发火,突然电话响了,是领导打过来的,这时我们会轻易的将刚刚怒吼的分贝调小,转而彬彬有礼的和领导讲电话。挂完电话过后,我们又是以一副刚才勃然大怒的分贝训斥孩子。
可见愤怒只是可放可收的一种手段而已。它可以在接电话的时候巧妙的收起来,也可以在挂完电话过后再次释放出来。
用高声的训斥孩子只不过是想要达到孩子被震慑住从而认真去写作业的目的。
当然这种手段是人们趋利的结果,选择最简单最快捷的方式,尽管不提倡。
从这一点可以证明,发怒并不是归因,而且目的论的结果。
所以,当我们把自己的情绪状态归结为别人影响别人造成的时候,还是先去看看这盛怒之下的目的是什么吧,或许这愤怒自己也就可以收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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