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竹林交心痴情郎会痴情女
庆功宴席极乐事遇极乐人
“你是不是因为那次谈话才选择文科?要知道,理科更是你的强项呀。”想到往事,我好奇地问明敏。
“算是吧!为这,还和我妈大吵了一架呢!”明敏不无得意地说。
我把明敏搂进怀里,喃喃自语:“鬼丫头,你放心,我鹿潇雨这辈子一定对你好得无以复加!”
“嗯。”明敏盯着我的眼睛,无邪的眼神美得就像初露水面的青荷。
“那你还想当记者吗?”我轻声问。
“想还是想,毕竟那是我的梦想。但我妈觉得记者比较辛苦,希望毕业后回家陪在她们身边,当个老师。”
“回家?好不容易走出来,你真的心甘吗?”
“那你说咋办?”明敏认真地问。
“我,我,我也不知道!但是我无论如何也不想再回农村。”
“男孩子,还是应该趁年轻好好闯闯,毕竟人生重在经历,见多方能识广,以你的才华和能力,我相信你一定会有个好的前程。”
“那我们说好以后一起去闯天下,用年轻拼搏出一方属于我们的天空,如何?”
“你的理想我是知道的,儒家思想在你身上的烙印太深太重了,鹿爷爷给予你的塑造痕迹太过显露,但是,小雨哥,你要知道,儒家思想早就过时了,你身上的古板劲,或者说得严重一点,迂腐的味道,是时候矫治矫治了。”明敏仔细观察我的脸色,见我神情没有什么变化,便接着说,“我知道这样的话可能你并不爱听,但是我说的话都是深思熟虑后才说的,而且是在高中时候就想和你说的,我希望你将来能够快乐地过好每一天。”
“我明白你的意思,我也知道自己身上的这种缺点,守成有余,灵活不足,放心吧,我会慢慢改正的。但是,人的理想是不容轻易抛弃的,为生民立命、为圣贤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爷爷自小就在我耳边宣讲这样的道理,我总觉得热血很难将熄,负重前行固然很累,但却是价值所在。”
“我知道我现在说服不了你,其实我也不想说服你,只是不愿意你今后像负轭的老牛一样,每走一步都气喘吁吁,这样我也不会快乐!”
“我懂你!”我把明敏搂得更紧了。
“其实还有一句最重要的话没告诉你。”明敏狡黠地看着我说。
“什么最重要的话?”我紧忙问道。
“来,把耳朵附过来。”明敏抿着嘴道。
等我把耳朵凑到她的唇边,明敏方才一字一句地说:“小雨哥,你可一定要认真听,记好了,这话我可只会说一遍,一辈子只说这一遍,记住没?”
“记住了,记住了,我一定会记住一生一世!”
“无论将来你理想能否成真,也不管你穷困或是顺达,明敏永远都会陪在你身边、守着你,除非你嫌弃我,不再爱我!”
“我怎么会舍得伤害你呢?傻丫头!”我得意洋洋地说,心里乐开了花,觉得这辈子拥有明敏也成铁板钉钉的事了。
明敏乖巧地偎依在我怀里,我们谁都不再说话,良久静坐,方才离开这片竹林。
我与体育系的事情还在发酵,不只是我们班,大一年级,甚至整个中文系都经常有人找到教室,在门口指指点点,更有一些女孩子大胆地打听我有没有女朋友。
尤其是苏启明,总爱在别人面前炫耀,他那天生说评书的嘴,吐出来的话有些让我听了都脸臊——太夸张了。
“苏启明,你能不能别再老提那件事了,你知不知道这是把我置于火堆上烤?”好几次劝说无效,这次我语气有点重。
“是啊,启明,体育系那帮人岂是好惹的?你常在人前这么说,这些话迟早会传到他们耳朵里,本来那天他们就吃了亏,憋着一肚子气,你说万一哪天他们找班长寻衅,我们在明处,他们在暗处,能防过来吗?”刘天平撂下话。
“你们就知道怕怕怕!就凭班长一身功夫,难道还怕了他们?若是我能有这样的功夫,早就找上门去将他们狠狠揍一顿!”苏启明昏了头,根本听不进去,爱吹牛的本性暴露无遗。
“天平说的有道理,那天的架势你也看到了,那帮人可不是什么善茬,况且你那天也上场了,如果让他们逮住你,你会有好果子吃?”孙健直截了当言明这事与苏启明的利害。
“真是皇帝不急太监急,苏启明和班长一个宿舍,早晚经常在一起,天黑路僻的,哪天撞见那帮人了,报复起来,混乱中摸不清情形,揍错了人……”刘天平说话总是恰到好处。
“苏启明可不怕这样的后果,为班长两肋插刀,那也是兄弟应该做的,对吧!”孙健果断补刀。
“那当然,那当然,我苏启明堂堂七尺男儿,我会怕他们体育系那些小杂毛!”苏启明终究是有些担心,弱弱地辩解了两句,便不再言语。
“这件事我们不要再说了,知道你们都是为了我好,咱们四人那天共进共退,我不希望因为这件事和体育系结下什么梁子,毕竟咱们都有学业,以学习为重,这才是正儿八经的事情。”我拍了下苏启明的肩膀,直言不讳。
可是事情既然宣扬出去了,就没那么容易收窠,一直到期末,总有人来我们班打听关于我的事情。此外,这次事件还有个意想不到的效果,那就是同学们对我的敬重感逐渐确立起来。不久,已经退出学生会的我居然被公示为系学生会副主席人选,这可是并不多见的事情。
重新进了学生会后,要操忙的事情更加多了,而冬季运动会的筹备工作则更是迫在眉睫。
经过斡旋,我把苏启明调进了学生会,任宣传部常务副部长,配合我开展宣传工作。
很快,中文系冬季大学生运动会《工作指南》被拿出来了,运动员组、后勤保障组、报道宣传组、赞助联络组等明确到人,抽调学生会、团干部、各班级学生干部参与,要求所有被抽调学生考勤签到。
我还要参加1500米和标枪投掷比赛,既要当运动员又当组织员,把我忙活的精疲力尽,也真正体会到了学生会工作的不易。每天都在沟通、协商、请示、汇报、调解,人就像旋转的陀螺,通过一段时间的锻炼,我的思维模式、与人交往风格、全局考虑意识都渐渐发生了意想不到的变化,不经意间,我觉得自己做事更有章法,说话也更有技巧。
通过大家通力合作,运动会筹备工作完满落幕,盛大开幕式后,各项赛事陆续拉开序幕。
运动会持续时间长达5天,标枪是在第二天上午,1500米预决赛是在第四天下午。
设立在主席台的广播站高音喇叭里不时响起:某某系贺电,祝贺某某某同学在刚刚结束的某某项目比赛中取得第某名的好成绩。
广播里可以听出有单珊、林欣、黄敏明三个人的声音。
对于1500米,我并没有取得多好成绩的信心,但是对标枪我很有信心,虽然有体育系的学生参与这个项目的比赛。
果然不出所料,标枪成绩出来后,我以超过第二名仅仅6厘米的成绩,拿到了冠军。
贺电是由唐英起草的,黄明敏播音,相比一般贺电仅播诵1遍,最多3遍,黄明敏反复播诵了6次之多!
听到反复广播,我默默地想,这丫头爱的还真是够自私的。
根据学校比赛规定,除了长跑项目,每项运动比赛一般取前6名,依次得分为12、9、7、5、3、2分。每天下午4点半,在主席台的公告栏里,全校所有系的总分排名都会及时更新,我们中文系被别人讥讽为秀才系,往年运动会最终成绩排名,总是稳稳地落在倒数,而今年,我的一项标枪成绩,就让系里在全校排名跃进前五名。
太阳也是有阴影的。
校运动会对我们这类人而言,过得充实而兴奋,但是对绝大多数人而言,却是蛰居休息的好机会,天气变凉,一些既没有比赛项目、又没有被抽到值班的学生干部,无一不是躲在宿舍睡大觉,比如我们宿舍的查俊、方鹏和唐英。
用唐英的话解释是“这拉壮丁的活我懒得参加,热闹是你们的,我什么都没有。”
1500米比赛属于中程距离比赛,比5000米和10000米要短,但是比400米和100米要长,是既要考验选手速度,又要考验选手耐力的项目。
比赛分好几个组,我的最终成绩只排到总成绩第六名,果然是强中更有强中手,高中时候轻轻松松就能拿第一名,现在拼尽全力也只取得如此成绩。虽然也有训练减少的缘故,但主要还是对手实力更强!
所以,我悟出了一个道理:有时候成败与强弱都只在偶然之间,遇更强虽强亦败,遇更弱虽弱也胜,一切斗争重在舞台!
接下来的比赛有拔河、篮球、足球,我们系都没有取得排名。5天的运动会转眼就结束了,中文系比赛排名虽然还是处于中等偏后,但已经算是进步颇大了,学生会难免组织大家聚餐庆贺。聚餐地点选在了一家店名叫做“太史仓”的小饭馆,人数不多,十五六个人,学生会主席伍童,另一个副主席王晓东,还有几个部长,赖时月、吴佩、江忆、郝敬等,俊男靓女,颇为热闹。伍童是机电系系主任的独子,人长的玉树临风,凭借一手篆书和狂草绝杀中文系各大高手,击退虎视眈眈企图问鼎学生会主席宝座的众多豪杰,已经连续两届担任系学生会主席,在老师和学生心目中口碑很好。吴佩是中文系学生会学习部部长,大三学姐,马鞍山人,创造了连续四个学期所有必修科目考试成绩全系第一的记录,是系主任眼中的红人,更是连续两年蝉联“系花”这一殊荣。其他人,也都是很有手段的人,无论男女,都是在江湖留有“故事”的人。
我还是第一次参加这样的聚会。我早早地便到了饭馆,约定时间到了后,陆陆续续大家都到齐了,餐桌上早早上了各种鱼头、羊肉、排骨火锅,二窝头、啤酒、雪碧也成摞地放在桌上。可能是官场规则,伍童是最后一个到场的,一同而来的还有王佩,看其他人表现,就知道是一对。
真可谓是金童玉女,天生玉人,我不禁暗暗叫好。
伍童见到我,立即过来跟我寒暄握手:“鹿潇雨,你这次为我们中文系立下了大功,不,不只是这一次,是自从你来到中文系,今天,也算咱们学生会正式为你接风,欢迎你加入我们的团队。”
我连忙谦让推辞,可终究还是一人难敌众嘴,在大家出色的辞令表扬中,我终究还是有些飘飘了。我算是第一次真正领略到了语言的魅力和虏掠别人心魂的厉害,难怪古人有“一言兴邦一言丧邦”的说法。《战国策》是我中学时期最常读的书之一,纵横家巧舌如簧的机智表演曾经深深打动了我,这也是我毅然选择学习中文的又一原因。
连任何行政级别都没有的大学生聚会,规格被抬举得却丝毫不亚于国家级的官员。王晓东主持聚会,大家按照职务依次围桌而坐,以伍童为中心,王晓东居其右,我居其左。
“大家都落座吧。”伍童双手展开,凌空比划。
刚刚还乱哄哄的一群人居然迅速按图索骥,齐齐整整地围着桌子坐下,好像每个位子上都贴有自己的姓名一样。
我暗暗称奇于这样的排练,却也觉得有淡淡的忧思。我们的高校学生会官僚如此,毕竟不是未来社会的福音,可以说,今晚坐在这里的人,当算是中文系的精英,虽不是全部的,但至少占了相当一部分,这些依靠个人家庭背景、自身实力才华,或是别人提携,而进入学生会的,能够在两三年的时间里混到“一官半职”,且能出席这样的聚会,当是自我感觉良好的,也是其他学生眼中的所谓“优秀”学生吧,而我居然也成为了其中一员,这该是一种荣耀吧。
“今天我们又一次在这里聚会,规矩还是原来的老规矩,喝好吃好玩好,来,今夜月明星最白,不愧皮囊不愧君——干杯!”伍童拿起一瓶二锅头,猛饮一大口,豪爽地说。
其他人跟着各取所需,或白酒,或啤酒,或饮料,齐声大喊:“干杯!”
文人不仅仅会舞文弄墨,也喜欢饮酒。随着进程的推移,餐桌上渐渐地失去了秩序,无论是男的女的,都串座互饮。
几个美貌的学姐轮番向我敬酒,尤以外联部长江疏忆为甚,一番下来,我已经晕头转向,中途去了卫生间,学着严朗的做法,将手指塞进喉咙,偷偷地抠了两次,“哇哇”大泄之后,战斗力满血复活,狠狠地杀了个“回马枪”,“酒神”的赞誉当晚就被扬名立万了。等到酒足饭饱,伴随着昏昏沉沉的清醒,我们又去了一家KTV,喧嚣的包厢里,灯光闪烁,刀郎、张信哲、齐秦、那英、孙燕姿的歌曲轮流在狭小的空间了轰炸,不断兴奋刺激着我们的神经。其中印象最深的要数郝景恒模仿张信哲的声音,一曲《过火》燃爆了大家的听觉极限,简直就是情歌王子的亲临。而大二学姐,文艺部部长赖时月演唱的孙燕姿流行歌曲,更是风情万种,引人入胜……
直到学校快要关门,我们才离开了KTV。拖着满身酒气,回到宿舍,苏启明居然还没有睡觉,悄然扯住我,小心地问:“班长,听说今晚学生会聚会?”
我晕晕沉沉地点了点头。
“伍主席也自参加了?”
我不耐烦地推了他一把,说:“是,好几十个人呢。”
“不是几个人而是几十个人?那,那怎么没叫我?”苏启明惶恐地问。
我暗自好笑,却佯装没听见。
“下次,能把我叫上吗?我不也是学生会的一员么!”我故意不搭理他,不断点头,便脸也不洗就爬上床。
“没良心,我等你这么晚,居然这个态度,怎么不喝死你,狗屁的学生会——”迷迷糊糊入睡中,我听见苏启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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