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岸花,开一千年,落一千年,花叶永不相见。情不为因果,缘注定生死。
——《佛经》
一
是遥远的2004吧。那年我22岁,刚从大学毕业,没有任何背景的我考到一个偏僻地小镇做着一份普通办公室文员的工作,小镇偏居一隅,没有影院甚至没有霓虹灯。那时的我应该是凛冽而又抑郁的,留短短的寸头,穿宽大没有女人味儿的T恤,我讨厌自己枯燥的工作,反感身边虚伪地同事,从内心深处鄙视着这个落后地小镇,我感觉自己与周围地一切是那么地格格不入。于是我每天把自己埋在网络里,宁愿把交流的机会留给远方都市的陌生人们,沉醉在虚幻世界的灯红酒绿里用来化解周围环境给我带来的无奈和无助。就这样,我认识了陆一。陆一是一名筑路工程师,随着不断变迁的工地而四处奔走,一直居无定所所以形单影只。陆一只用一句话就触动了我,他说相似地人身上总散发着相似地气味儿,能让同类闻香而至。于是,同为无根人的我们都把彼此都当成了自己最精细地精神食粮,一点一滴供养着我们饥渴的灵魂。我们从网上的无话不说逐步发展到了每天饭前饭后的短信问候和睡前电话,我们之间的情感仿佛一只被越吹越大的气球,最后膨胀到无法控制,“砰”一声炸掉了理性,摧毁了所有的不可能。终于有一天,陆一说,赵嗔,我来看你吧。然后他就像个横空出世地骑士般出现在小镇五月的清晨里,我迎着一簇簇火红的石榴花,踩着轻盈欢快的步伐去接他。虽是初见,但我们之间却一点儿也不觉得陌生。陆一宠溺地揉着我的短发说,赵嗔,我喜欢你的样子,你就是我要找的人。说完还拿出个饭盒,说里面装的是给我的见面礼。我打开一看,是一块早已被颠簸得面目全非而且几近融化的蛋糕。陆一说,转机的时候在机场看到哈根达斯的店,上面的广告语深深打动了我——“爱她,就送她哈根达斯”,虽然知道这一路飞机再加汽车的长途倒腾肯定会把蛋糕弄坏,但还是想要给你带一块。我舀起化了的蛋糕放进嘴里,尝到的是甜蜜的爱的味道。28岁的陆一是北方人,说着好听的普通话,浓浓地鼻音带着性感地调调,高大白皙且有着双鱼座男人的细心和体贴,他的微笑像一缕温暖和煦的阳光,一下子穿透重重设防照耀在我内心深处。我向单位请了几天假陪他,那些天里,仿佛整个世界就只剩下我和他,我们不在意距离,不顾及现实也不计较未来,在一起唯一要做的事就是谈恋爱。我们在凌晨5点出发爬上山顶偎依在一起等待日出;我们坐在小吃店里头碰头地共同分享一碗酸辣粉;我们去简陋的录像厅看当年流行的电影《狂蟒之灾》;我们在小镇宾馆里的床上翻滚着爱的誓言,我将自己最美好的地一切,都毫无保留地交给了陆一,陆一还牵着我的手陪我踏遍了小镇里的青石板路,轻轻为我哼唱着他喜欢的歌曲《讲不出再见》----这六天五夜的美好回忆成了我今后独自守候一生的地久天长。当陆一烙在我锁骨的吻痕还尚未消褪,他却要离开我重回工地了,分别时,我和陆一在车站旁若无人地吻别,恨不得让时空凝固一切,画面永远定格在这幸福地一瞬。
刚送走陆一的日子最是煎熬,我像所有怀春女子般一遍又一遍地温习着我们在一起时的情景,那些亲吻、那些爱抚、那些拥抱、那些情话通通成为我抵御寒冷、治疗寂寞和打发空虚的灵丹妙药。我甚至常常无故地发呆、傻笑,幻想着与他再次重逢地情景。我学着做饭,我买了性感的睡衣,只为能在爱人面前展现最美好的自己。
年底春节,我们再次相聚,我跟陆一起回了趟他北方的老家。我心怀忐忑地去见他的父母,可一进门就见到了陆一从小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女孩兰兰,她甚至以女主人的姿态忙前忙后地张罗了一桌饭菜来招待我。饭桌上,陆一的妈妈根本就没有正眼看过我,当着我的面和陆一说,你不在家的时候,多亏了兰兰一直来照顾咱们,以后你可要好好待她。我尴尬地嚼着无味地饭菜,陆一在一旁悄悄捏着我的手心给我无声地安慰,一脸地凝重与坚定成为支撑我如履薄冰如坐针毡般继续待在他家直到过完春节的勇气。但我知道,他父母这关,我根本过不掉。
陆一手头那项工程一结束,他们公司就一直没接到新活儿,已经三个月只拿着基本工资度日的陆一焦头烂额,家里买房的尾款要付、父母的生活费要给、弟弟的学费要缴-----这时陆一的老同学找到了陆一,问他是否愿意远赴刚果出任某一工程的项目总监,开出的条件很是丰厚,时间是三年。陆一几番挣扎与斟酌后在电话里对我说,赵嗔,我得去,作为长子,照顾家人我责无旁贷。而且,我现在的条件也给不了你幸福。三年太长,我不敢奢求你一定要等我,如果你遇到对你更好更合适的人你就嫁了吧,我不怪你,倘若我回来时你还是一个人,那么咱么就在一起。一切顺其自然吧,好吗?我清楚地听到了他声音里的夹杂着的一丝哽咽。但我却无力替他分担,唯一能做的就是含着眼泪默默地为他备了些常用的药品和茶叶等让他带到远方。
二
陆一走后的半年多时间里,相隔上万公里的我们一直仅靠电话﹑短信和网络维系着那本就有些营养不良的情感,工地地处偏远,联系十分不便,他每个星期给我一个电话,开头的第一句话固定的是你还好吗?结尾一定是你一定要好好的。如今早已千帆过尽地我回忆起来,都始终认为这是我所听过的最朴实最厚重地情话。可是,再扣人心弦的情话少了那份实实在在地真实触碰还是很难筑出未来地长相厮守。
后来,他以忙碌和没信号为由渐渐减少了打电话和上网的频率。终于有一天,他再也没有打过来电话,QQ上的头像也永远地暗了下去,任我潮水般地发过去许多信息但却都没有得到回应。
似乎所有的网恋都是按照一个统一的模式在走:网关系、电话关系、吻关系、性关系,发展到最后就没关系了。我最终没有等到我的爱情回归,最终留有满腔余恨却无处投递,最终还是要留在小镇里同所有漂亮与不漂亮的姑娘一样在芳华逝去之前尽力找一个可以依赖和信任的男子来结伴走完下半生。
这便是我荒诞的二十二岁,我奋不顾身地纵身一跃,却发现跳入的爱河其实只不过是被绿油油地水草所覆盖地臭水沟。
三
我一度把自己关在单位那间像火柴匣般的宿舍里,把香烟﹑啤酒﹑安定﹑水果刀等放在触手可及的地方,我的体重也像发酵的面团似的噌噌地往上涨,就这样,我硬是给自己那早殇的爱情渲染上了浓厚地悲剧色彩。
刚刚经历了一场恋爱的浩劫,我迫切地需要用一段新的恋情来恢复元气。于是万里出现了,他在我处于最糟糕的状态时像救世主保护神似的降临到了我身边,做了我疗伤的糖。他给我炖好喝的汤、带生病的我去看医生,陪我运动减肥,对我言听计从,任我随叫随到。总之,他符合一切居家好男人的标准,适合任何一个想要结婚过日子的女人将自己的未来与之捆绑共同迈向新生活。可是24岁的我一脸不知死活地青春,眼里盛放的是对未来赤裸裸地征服欲望。万里那副其貌不扬地长相和与世无争的生活态度着实调动不了我的恋爱积极性,当他将舌头伸进我嘴里吻我时我只感觉那是在勺子在杯子里机械地搅拌,当他把手放在我胸口时,我又分明听到心底传来一声叹息-----总之,和他在一起的感觉就像大便干燥似的难以言表,我努力过,但始终没用。一个人的爱情就是这样,一方跃跃欲试,另一方却躲避不及;一方垂头丧气,另一方仍无动于衷。我与万里,便是如此。我知道,如果我继续呆在小镇,我的将来就极有可能守着一个平凡的万里一起度过百无聊赖地一生,我不甘心,同时,也对利用他来疗伤于心不忍,于是我通过考研,成功地逃离了小镇,小镇成为我埋葬陆一以及与他那段感情地坟茔,而万里,悲哀地沦为了守墓人。
四
27岁,我研究生毕业,在J市一所学院做了大学老师。我留了长发,把头发顺顺滑滑的别在耳根后,我学会了矜持的微笑,优雅的拒绝,懂得如何精致地将自己的情绪粉饰。此时,我的婚姻大事已然成了我妈的心头大患,她四处为我张罗,介绍我认识了小马医生。小马医生算是个凤凰男,老家在四川山区,靠父母外出打工才得以完成学业。他五官俊朗,身材挺拔,职业也够体面,遗憾的是他操一口略带川味的蹩脚普通话,脸上永远挂着一副冷静单调看透生死地表情,淡漠地眼神轻轻一扫就刮地人生疼,与他十指紧扣时总觉得少了些温暖与踏实----我与小马医生之间,虽然没有怦然心动,但基本能维持二看相不厌,只是一想起将来可能要嫁给这么一个身心干燥的人,我心里多少有些感到空空落落。
二人终归是奔着结婚的目的而相处的,在一起近一年后理所应当地做了携手一生的决定,我们开始精心地算计着买房,筹备着婚礼,时间相对充裕地我忙碌地奔波在市区的各个楼盘里,可小马医生却像一首歌里唱的那样在萧瑟的秋天与我说了分手,理由是一个来自翻身做主的城中村女孩愿意带着一栋房子的嫁妆与他结婚,我笑笑,说我理解一个凤凰男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和向往。
J城的秋天总是别样的迷人,那些空气里流转地二氧化碳、刺眼地广告灯箱、甚至连偶尔飘落地几片树叶儿都夹杂着纸醉金迷地都市气息扑面而来。我想起那个被我嫌恶的远方小镇,还有那个被我遗忘在小镇的万里,原来,伤害与被伤害是存在于情感世界里的无限循环。
五
30岁,我依旧孤身一人。每天7点独自驾车从江北出发,穿过大桥到江南上班。我在学院奋斗到中层,剩女的位子已经坐得稳稳当当。学院将派我前往北方的N市进行为期半年的学术交流,临行前,我回了趟老家看望父母。晚上陪他们正看着电视却意外地接到了陆一的电话,他说他今天整理旧物时意外地在一个笔记本里发现了我家的座机号码就想试试打过来问问,没想到我居然会在家。陆一问我,赵嗔,你结婚了吗?我的心提到嗓子眼儿,那一刻我绝对有所期待,我紧张地有些颤抖甚至带着某种急切地回答,还没呢。陆一接着说,赵嗔,你条件不错呀,为什么还单着呢?我的二胎都快出生了!你剩着我心痛呀。我把提到嗓子眼儿的心又失落地放下,我终于还是没有等到一个奇迹。时光荏苒如白驹过隙,原来,七年光阴,稍纵即逝。
陆一挂断电话前说的最后一句话是,赵嗔,答应我,不要让我失去你的消息,我只想在远处静静地看着你幸福。挂掉电话之后隔了几分钟,陆一又给我发来一条信息,说他欠我一个解释。原来到工地后没多久,他的脚就被机械砸伤,跛了。所以他就渐渐与我断了联系,回到国内后,兰兰始终不离不弃地照顾他,于是,他们自然而然地成为了一家,也算了却了父母的心愿。
而我不会告诉陆一,他当年作为生日礼物送我的那个mp3播放器我还一直保存着,里面只存着一首歌,一首他最喜欢哼唱的《讲不出再见》,无数个想起他的夜晚,我反反复复地听,任泪水涟涟一遍又一遍地模糊我的双眼。
我也不会告诉陆一,我即将出差前往的N市其实离他现在所居住的城市不过短短几十公里的路程,见一面,易如反掌。因为我懂得有一种情感叫相见不如怀念,不见其实是为了更好地怀念。爱虽不能成全,但却可以相守。
六
我藏起万千感慨,仍旧假装若无其事地陪父母继续看着电视。肥皂剧里的女主角一脸凄戚,樱唇轻启,缓缓吐出一句台词:彼岸花,开一千年,落一千年,花叶永不相见。情不为因果,缘注定生死。
到底是个资深演员,到底是句耐人寻味的禅语,我一听,心就疼了,眼泪顺势滑下------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