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婚姻的结束,可能是一种解脱,也可能是一种放弃。
不管怎样,对于踏出围城的女人来说,都意味着一个全新生活的开始。
然而,当一个女人有勇气再次选择另一个开始的时候,也同时会面临着各种压力。这种压力可能来自亲朋好友的施加,也可能来自生活的无情严苛。在诸多压力面前,亲人的苛责或是俗世的眼光,是最难以承受的。
他们的眼光里,暗含着一条潜在的看法:离过婚的女人,像是打折的商品,有人要就不错了,你还指望能卖个好价钱?
一个女人有两条命,一条死于离婚,一条生于离婚。
在离婚面前,选择彻底死去,还是选择再次重生,是每个离过婚的女人自己好好考虑的事情!
1.
永梅是个单亲妈妈。自从离婚后,父母就开始了催婚。家里的长辈也总是“好言相劝”,让永梅赶紧再“走一步”!
这让永梅很尴尬。离婚带个孩子不但没有同情,反而处处遭人嫌弃,彷佛这是一件很丢人的事情!次数多了,永梅内心深处彷佛也像受到了心里暗示一样,开始自我嫌弃,觉得自己像个打折的商品,只要人家不嫌弃我带个孩子,就算了。
打折促销的商品,确实出售的速度快!没过多久,永梅再婚了,甚至来不及了解对方。
再婚生活,让永梅痛苦不堪!老公和她经济上实行AA制,可家里、家外的事情,却都是永梅的!永梅为此和公婆理论,希望公婆能让儿子改一改。公婆却觉得永梅无理取闹,因为他们的儿子,还“小”呢,不该去做这些!
永梅再次陷入了婚姻的痛苦抉择中,离婚吧,会再多一个没有完整家庭的孩子,再次陷入曾经经历过的窘境之中。不离吧,这样的日子自己一天也过不下去了……
婚姻是自己的事情。任何时候,千万不要让自己的幸福,藏在别人的嘴里。随便,草率的再次选择,只会让自己陷入更加不堪的境地。到时候,所有的痛苦只有自己扛,没有人替你埋单!
离婚的女人,并不廉价,也有选择幸福的权利。在选择第二次婚姻的时候,千万别像永梅一样,错过一次,再错第二次了。
2.
徐志摩和张幼仪的离婚案,是1922年中国的第一桩离婚案。彼时,张幼仪成了万众瞩目的弃妇,变成了笑柄。然而,她却没有离婚而自暴自弃,而是重新绽放出了新的精彩。
离婚以后,她在德国待了三年,入裴斯塔洛学院攻读幼儿教育。然而,1925年,一场大病带走了次子彼得,张幼仪受不了失去爱子之痛,决定回国。
回国后,她一边在东吴大学教德语,一边忙着打理生意,还要教育长子徐积锴,忙到没有闲暇去顾及别人的眼光。
渐渐地,张幼仪显露出她在商业上的智慧和头脑,生意做得越来越好,创立了云裳公司。
这时,上海女子商业银行找到她,邀请她出任银行总裁。在张幼仪的带领下,濒临破产的上海女子银行,扭转了局面,并且在时局动荡中,挺过了31年的光阴,直到1955年,公私合营才结束。
离婚的女人,并不意味着命运的不眷顾。相反,当你选择用自强、自信的方式过新生活时,命运便会赋予你新的一切。张幼仪是励志女神,在那时代,都能做出骄人的成绩。在观念开放的今天,我们实在没有理由自怨自艾,自暴自弃。
3.
刘静的第一次婚姻,因为两个人个性不合结束了。刘静选择要孩子。
离婚后,刘静并没有选择把自己再次快速出售,甚至打折。她觉得自己一个人,也能给孩子足够的爱。她积极地学习,自我提升。
渐渐地,同事小赵开始对这个离婚妈妈产生了好感。他欣赏刘静的乐观和积极向上,开始展开了追求。刘静虽然对小赵并不反感,但是,考虑到他还是未婚的小伙子,而且女儿也不一定能接受一个的陌生人闯入,就拒绝了。
小赵明白刘静的顾虑,先给自己的家庭做好了思想工作,又争取到了刘静女儿的好感。刘静看到了小赵的真心和努力,终于答应嫁给小赵。
婚后,小赵对刘静更加疼爱。事业上,他们一起进修学习,相互扶持,相互鼓励;生活中,他们相濡以沫。刘静和前夫的孩子,也在这样的环境下,幸福快乐的成长!后来,他们又添了一对龙凤胎。他们的家更加热闹,也更加幸福了!
离婚的女人,既然选择了重选,就不要再稀里糊涂地选一次了。不管第一次还是第二次,迈进婚姻的大门前,都需要谨慎!再婚,是再次选择幸福,你在把自己打折后,你想要的幸福也加倍打折了!
END
每个人对幸福的定义都不一样。认定平静如水,安度日月的生活是幸福的;认定自我强大,敢拼能赢的生活也是幸福的。记住,不管什么时候,幸福都把握在自己手里!
离婚的女人,选择幸福时,一定不打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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