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看到一个投稿消息,说投稿周期一个月就会收到信息,常识投稿后,发现自动回复的反馈周期仍旧是三个月。
从此可以看到,正常约定的周期都是三个月,而对于过稿人所讲的一个月收到回复,则是因为稿件一般为三次过稿。通常第一稿审核周期是一个月,故而我们听说的一个月给通知是对的,这是对初稿通过的写作者再次确认稿件的首发权利,同步保持正式发布期间不再进行稿件另投。
刷某茄的小说时,发现正在追的一本网络小说出了漫画版,在宫网站发布,而作者却不知道。作者说她是最后知道,且改变是网站所谓,她只有写字的权利。让我开始困惑创造作品的写作者是不是都没有版权?只是赚取的码字费用?
总之,宣传与实际并不相通,丰满的宣传,骨感的实体。
从新广告法的发布,整体媒体已经有很多改善,而我们在投递与创作中,不应只埋头码字,还需关注网站的权益,自身的权益。知识产权也是产权,本应归属自身。
虽我还未能让文字变成铅字,但多了解一些总归是好的。
早安!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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