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半个小时之后,我的视线不经意间越过山谷,惊讶地注意到,在我最后一次看到鲍威尔和那两头驴的大约同一个地点,有三个小点。我这个人一般不会过分忧虑,但是我越是想说服自己相信鲍威尔一切安好,我看到的不过是羚羊或者野马,我越是没办法放心。
自从我们进入到这片地区,还未曾见过心怀敌意的印第安人,于是我们就放松了警惕,也对那些关于残酷劫掠者的传言一笑置之,传言称这些印第安人数量众多,在路上行凶打劫,折磨和杀戮每一个落入他们魔爪的白人,造成死伤无数。
我知道鲍威尔已经全副武装,而且他对战印第安人经验十足;但我本人也曾在北方生活数年,与那里的苏族人常年战斗,我知道当面对一群跟踪他的狡猾敏捷的阿帕切印第安人时,他获胜的机会很小。最后我再也等不下去了,装备了两支柯尔特左轮手枪和一支卡宾枪,背起两条子弹带,骑上马就沿着鲍威尔上午行进的路线追去。
一踏上地势相对平缓的路面,我就催促马儿一路小跑,在道路允许的情况下快速前进,直到临近黄昏的时候,我找到了其它足迹与鲍威尔的足迹汇合的地点。这些足迹来自未钉蹄铁的马匹,数量有三匹,足迹显示当时它们在疾驰。
作者:埃德加·赖斯·巴勒斯 (Edgar Rice Burroughs)
翻译:治愈系的杰西卡
中文审校:迷糊的琳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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