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诗经》到《楚辞》,“兮”字的使用情况发生了一些明显的变化。首先从使用范围来看,《诗经》中的“兮”字虽然使用较为广泛,但仍限于部分诗篇。而在屈原作品中,除《天问》外,其他各篇都用了“兮”字,并且基本上都是通篇使用,(只有《招魂》例外)可见,“兮”字在楚辞中使用范围之广,数量之多,为《诗经》所不及。其次,从使用方式上来看,楚辞中的“兮”字已经形成了几种固定的格式。
第一种如《橘颂》:
后皇嘉树,橘徠服兮,受命不迁,生南国兮。
每两句用一“兮”字,用在偶句的句末。《九章》中有几篇的“乱曰”之下也是这种用法。
第二种格式是《九歌》中的用法,如《湘夫人》开头几句:
帝子降兮北渚,目眇眇兮愁予。
嫋嫋兮秋风,洞庭波兮木叶下。
每句都有“兮”字用在句中,《九歌》十一篇无一例外。
第三种格式是《离骚》中的用法,如:
帝高阳之苗裔兮,朕皇考曰伯庸。
摄提贞于孟陬兮,惟庚寅吾以降。
也是每两句用一个“兮”字,但“兮”字是在单句的句末。《九章》中大多也是这种用法。(《橘颂》除外)。
三种格式中,第一种在《诗经》中出现过,所以不是楚辞特有的格式。二三两种是楚辞的特有格式,并且使用普遍,所以我们探讨“兮”字在楚辞中的作用,要以这两种格式为主。
先谈《九歌》式。《九歌》是屈原在楚国民间祭种歌曲基础上的再创作,其内容与形式必然还保留着原来祭歌的一些重要特征,“兮”字的用法很可能就是民间祭神歌曲中固有的形式,屈原把它照搬过来了。《九歌》共十一篇,各篇毫无例外的在每句中都有一个“兮”字,这就成为《九歌》在形式上的一个主要特征。因此,“兮”字在这里的作用主要应在诗歌形式方面,即是为了歌唱的需要。
再看《离骚》式。《离骚》中的“兮”字一律用在单句句末,与《九歌》相比,使用位置有显著的不同,但作用主要是在诗歌形式方面,使长诗也带上了歌的色彩,诵读时也可以形成一个拖腔,从而产生加强节奏的效果。经过屈原创造性的使用,“兮”字已经由原来的“歌之余声”变成了新的诗歌形式的专用虚字,这就是楚辞体或骚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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