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界有三大守恒定律。这三大守恒定律,是自然界最普遍、最基本的规律。从物理、化学到生物、地质,从小小的原子核内部到广袤的宇宙空间,从日常生活到科学研究,这三大守恒定律都适用。
1. 质量和能量守恒定律
一种物质可以转化成另外一种物质,却不能被创造,也不能被消灭。
如,在化学反应中,氢气和氧气可以生成水。生成的水的质量等于消失的氢气和氧气的质量。
一种能量可以转化成另外一种能量,却不能被创造,也不能被消灭。
如,电热炉可以将电能转化成热能,生成的热量也可以由消耗的电量计算得到。
当然,质量和能量也是可以互相转换的。爱因斯坦著名的质能方程,
很漂亮地给出了质量和能量的关系,即能量等于质量乘以光速的平方。
通过相对论,我们知道,原来质量只是一种特殊的能量,是能量的一种表现形式。
那么,有人会问,既然物质和能量既不能被创造,也不能被消灭,那么怎么理解老子说的“无中生有”?
无中生有,指的就是一种东西可以转变成另一种新的东西,而不是指的一个东西可以凭空冒出来。
人,不是凭空冒出来的。同样,宇宙,也不是凭空冒出来的。
例如,人从一个微小的受精卵,发育成一个胎儿,看起来是一个从无到有的过程。但实际上,受精卵是通过精子和卵子的结合而出现的,受精卵在发育成胎儿的过程中也是靠吸收母体输送的营养而逐渐发育成胎儿的。所以人的从无到有,实质仍然是物质和能量的转化。
描述宇宙的大爆炸理论,认为宇宙是从很小的一点爆炸出来的,听起来就好似无中生有一样。殊不知,那个点虽然很小,但其包含的能量和质量与一个庞大的宇宙并无差异。如果那个小点没有这么大的能量和质量,宇宙也不可能有这么大的能量和质量。宇宙的从无到有,依然遵循质量和能量的守恒定律。
2. 动量守恒定律。
动量的值等于物体的质量乘以速度。动量守恒就是说,一个系统在不受外力作用的情况下,其动量不变。
以前读武侠小说,看到书中描写那武林高手,挺身一纵,跃起二丈多高。然后,在空中眼看着快停了,左脚蹬右脚,又上升了一丈。然后,右脚蹬左脚,又上升了一丈。不一会儿,就升到了云里。心里很是羡慕。想着如果自己能有这样的一身武功该多好啊。自己也试了几次,可惜除了把脚踢肿外,并没能升高一点。
一直到学了动量守恒定律,才恍然大悟。原来,这种做法违背了动量守恒定律。人在空中停着,如果没有外力作用,就会一直停着,不可能上升。哪怕是左脚蹬右脚也不行,因为这是一种内力,而内力是不能改变物体的动量的。何况,即使在空中,也受到向下的重力作用,所以人跃起来后,只能往下落。不可能越蹬越高。
当然还有一个“霸王举椅”的故事。说的是西楚霸王项羽,力能扛鼎。当时有个人跟他打赌,说他不能把自己坐的椅子举起来。霸王不相信。然后,就两脚不沾地坐在了一把高高的椅子上。结果,霸王费了吃奶的劲,也没能将那把椅子举起来。大伙也很吃惊,没想到力能扛鼎的霸王,连一把椅子都举不起来。现在,我们明白了,不是霸王力气小,而是霸王也得服从动量守恒定律。因为,对于霸王和那把椅子来说,霸王使出的劲都是内力,而内力是不能改变物体的运动状态的。
当然,动量守恒在科技上一个很著名的应用就是发射火箭。火箭的燃料往后喷,火箭就往前飞了。
3. 角动量守恒定律。
一个旋转的物体在不受到外界力矩的情况下,角动量不变。
看花样滑冰,运动员伸出双手缓缓旋转,突然两手举过头顶,就飞快地旋转起来,这是角动量守恒定律的应用。运动员两手举过头顶,减少了自己的转动惯量,那么其旋转速度则必然加快。
认识到这三个守恒定律,很多看起来似是而非的现象就可以迎刃而解了。对于这些似是而非的问题,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我们现在来讨论两个普遍性的问题。
问题一、到底有没有灵魂?
到底有没有灵魂,取决于怎样定义灵魂。如果将灵魂定义为物质,则可能不存在。如果将灵魂定义为精神,则可能存在。
这种精神存在,并不是说死后到了一个不知名的地方,而是依然存在于活人的记忆中,存在于活人所构筑的精神世界里,并影响着活人的生活。
没有了活人这个载体,灵魂的存在也就失去了意义。
例如,印第安人当时在北美洲广泛分布,印第安人的鬼神传说也在北美洲广泛分布。现在,印第安人在北美洲基本消失了,这些印第安人的鬼神既找不到,也没人谈论了。没有活着的印地安人作为载体,没有了印第安人的文化,印第安人的鬼神就没有了存在的空间。
现在,北美洲最多的是基督徒。所以在北美,关于灵魂的故事也多与基督教有关。如果到了印度,则灵魂的故事多与印度教有关。如果到了泰国,则灵魂的故事多与佛教有关。
如果对一个基督徒讲阎王殿里的牛头马面的故事,他很可能就无动于衷。因为他的文化中很可能没有阎王殿这个概念。
如果对一个穆斯林讲耶稣的伟大,他很可能不以为然,因为在他的心目中,只有真主才是伟大的。
故,灵魂可能是一种心理现象,精神现象,或者文化现象。
灵魂是对与自己关系密切的人的感觉,这些关系密切的人,包括亲人、朋友、同学、邻居、民族英雄、仇人等一切社会关系和文化关系,还包括文化和宗教意义上的鬼神。
例如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鬼神,都长得像中国人,说的是中国话。
希腊传统文化中的鬼神,都长得像希腊人,说的是希腊话。
尼日利亚传统文化中的鬼神,都长得像尼日利亚人,说的是尼日利亚话。
甚至,非洲的一些地方将上帝画成了黑人的模样。
故,灵魂,是活人的一种精神活动。而这种精神活动,又有效地影响了人们的日常行为。
问题二、到底有没有外星人?
人们所谈论的外星人,不外乎五类。
一、宇宙这么大,可能真的是外星人。
二、是人的幻觉。
三、是人的错觉,就好比魔术表演一样。俗话说:“耳听为虚,眼见为实”,但是看了魔术表演后,就知道眼见未必为实。
四、是一些人的秘密活动,如军方的秘密实验。这些秘密实验,因为涉及到国家机密,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打听到真实的结果的,因此以讹传讹,就成了外星人。
五、是一些人编的故事。
至于一个人提到的外星人属于哪一类,只有系统地调查后才有可能下结论。当然,也有可能因为证据不足,无法下结论。
对于道听途说、或者一些偶然见到的现象,不要被人牵着鼻子走,不要人云亦云。有条件的话,可以探讨一下,可以做一下实验。如果能通过实验找到根由,当然很好。如果找不到,也没关系,因为世界上本身就还有很多未知的东西。探索未知,也是一代一代人生存的意义。没有条件的话,可以思索,可以存疑。如果能详细地记录下来,为后来者提供借鉴就更好了。
那么,既然根据自然界的三大定律,我们可以解决很多困惑。有人可能会问,这三大定律难道就是真理吗?凭什么就一定得遵守?难道未来就不可能出现更高级的理论将其推翻吗?
因为现在还没有出现不符合三大定律的情况,所以这个问题是一个哲学问题。在这里,我们可以做一些哲学性的探讨。的确,我们不能将三大定律称为真理,它们仅仅是真理在某种情况下的表现形式。因为,真理是只能接近,不可能达到的。
纵观历史,科学理论也是不断地发展,从而越来越接近真理的。
当世界的万物运行还被描述为鬼神之气时,亚里士多德提出了“重的物体比轻的物体落得快”的观点。这个观点,不啻于醍醐灌顶,浇醒了睡梦中的人们。原来,凡是重的东西,比如石头,都比轻的物体,比如羽毛,落得快。于是,物体的运动不再神秘了,而是有规律可循的。
当伽利略推翻亚里士多德的观点,提出“如果没有外部的作用力,物体将保持恒定的速度。物体只有在受力的情况下,才会改变这种速度时”。人类的认识又大大地向前迈进了一步。亚里士多德的观点,原来只是物体在空气中运动的一种特例。在空气中,羽毛之所以比石头落得慢,是因为受到的空气阻力大。
而牛顿更在伽利略的基础上,发展出了牛顿三定律。这三个定律,甚至可以描述日月星辰的运行。于是,物理界沸腾了,人类认识自然的本领空前强大。甚至有人断言,自此以后,所有事物的运行规律都可以通过牛顿定律得到解决。物理界以后的工作,只是修修补补牛顿的工作。
牛顿定律,在很多人眼里就成了真理。当然,也有人质疑,想着宇宙之大,难道就没有一个牛顿定律不适用的地方?牛顿定律在英国适用,难道也在中国适用?在地球适用,难道也在月球适用?在月球适用,难道也在天狼星适用?总而言之,这些人不愿意承认牛顿定律为真理,总想找到一个牛顿定律不适用的地方。他们提出了一个个地方,拥护牛顿定律的人一个个检验。能检验到的地方,都检验了。没法检验到的地方,他们也没办法,因为人们是不可能把所有地方都一一检验过来的。于是,反对牛顿定律的人就依然宣称在宇宙中的某个角落,牛顿定律不适用。
关于牛顿定律是否是真理的讨论,倒很像后来的宗教与世俗关于上帝的讨论。
一个人问一个基督徒“你能证明上帝存在吗?”,
基督徒则反驳说:“你能证明上帝不存在吗?宇宙这么大,你怎么能肯定上帝不在宇宙的某个地方?”
这种问题,是哲学问题。顺着这种思路走下去,既不能证实,也不能证伪,注定找不到问题的答案。宇宙很大,仅银河系就有几千亿颗恒星,一颗颗检验过来是不可能的。别说检验银河系的恒星,就是地球上的很多地方,包括地心,都没有人去过。
爱因斯坦的横空出世,如平地惊雷,一举颠覆了以牛顿定律为基础的经典力学。爱因斯坦并没有采用一个个检验的方法,他提出了相对论。在相对论里,时间成了空间的一种形式,质量成了能量的一种形式。物体的质量,也不是恒定不变的了,而是与其运动速度相关。就连物体的速度,也不是可以无限增加了,而是有个极限值,这个值就是光速。这些听起来稀奇古怪的观点,与牛顿定律格格不入。但是,在这个理论的指导下,人们在日食时观测到了从来不曾注意过的红移现象,还发明了威力无比的原子弹。一颗小小的原子弹投下去,一大片蘑菇云升起。这下,不信也得信了。相对论出现了,牛顿定律就不能称为真理了。
那么,牛顿定律是什么呢?难道是谬误吗?当然不是,牛顿定律是相对论在低速运动条件下的特例。对于速度远小于光速的物体,牛顿定律依然有效。例如,在打乒乓球时,看着乒乓球蹦来蹦去,没必要用相对论来预测其运动轨迹,因为用牛顿定律已经足够了。但是对于接近光速运动的物体,牛顿定律就不适用了。
牛顿定律不是真理,相对论是真理吗?相对论也不是真理,相对论只是使我们对真理的认识又前进了一步。同样,自然界三大守恒定律也不是真理。自然界三大守恒定律也只是我们对真理认识的一个层次,将来,仍有可能出现三大守恒定律不适用的情况。
那么,既然三大守恒定律可能有不适用的情况。我们该如何对待三大守恒定律呢?是不是不应该遵守?
将来,即使出现了新的理论来取代三大守恒定律,这个新理论也必须能解释三大守恒定律所描述的现象。也就是说,三大守恒定律可能变成这个新理论的特例,而不是说三大守恒定律成了谬误,就像牛顿定律变成相对论的特例一样。
所以,如果一个人提出了一套新的理论,认为推翻了三大守恒定律,那么,要先问问,这套所谓的新理论是一套完整的理论,还是一个孤立的例子?这套新理论能不能解释三大守恒定律?在什么情况下,这套新理论与三大守恒定律一致?在什么情况下,这套新理论与三大守恒定律不一致?这种一致与不一致的情形之间,有何种过渡状态?这些不同的状态是否在新理论中有一致的描述?应用这种新的理论,能推出何种以前所不曾注意过的现象?这些现象是否可以被验证?
如果新的理论能很好地解决以上问题,则可能是一个新理论。当然,为了确定真的是新理论,还得进行周密地检验。但是,如果连以上问题都回答不了,那基本可以说这还不足以称为一个新理论,还不足以撼动三大守恒定律。
讨论了真理是什么的哲学话题,现在让我们看一下世界上的宗教是什么情形。我们已经知道,真理可以无限接近,但永远不可达到。现在世界上的宗教有什么特点呢?就是很多宗教坚称自己的经书是真理。这样的宗教面临一个悖论。因为真理具有抽象性,一旦将经书当成真理,则真理具体化了,从而就失去了抽象性,也就不能再称其为真理了。
当然,神、主、佛、道大多具有抽象性。如果将具有抽象性的神、主、佛、道等看作真理,有一定合理的意义。但是,为了理解这些抽象的概念,有时候必须得用具体的教义来阐述。这些教义只能用来帮助人认识真理、理解真理,而绝不可能是真理本身。在这一点上,道教就说得很直白。
《道德经》开篇即是:“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其意思即是,可以解释清楚的道,就不是真正的道;如果我们给道一个名字,这个名字也不能把道形容得贴切。道,即真理,是根本无法完整描述的。
在这一点上,佛教的处理也比较好。姑且不说佛教有无字真经的说法,就是有字的佛经,也一再强调了无这个概念,这个无就包括佛法的无。《金刚经》里有,
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
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就说明,一切有所作为的事物都是短暂的,都不能当作真理。
先知默罕默德受天启而讲了很多道理,但并没有将其结集成书,就是因为意识到了经书不能当作真理这一点。在默罕默德去世后,伊斯兰教信徒根据回忆集结出的《古兰经》,可以作为默罕默德对所处时代真理的认识。例如,穆罕默德提出穆斯林可以有四个老婆,是因为当时的情况下,连年征战,很多士兵死亡,产生了很多战争寡妇。这些寡妇没人养活,境遇凄惨,所以提出可以娶四个老婆,其实质是为这些穷困的寡妇找出路。结果,这句话被写到了《古兰经》里后,就被一些人认成了真理。这样的后果就是不管有没有战争,有权有势之人都堂而皇之地娶多个老婆,弄得单身男女比例失调,导致很多穷人连一个老婆都娶不到。再比如穆斯林不能吃猪肉,是因为猪是圈养的,不能放牧,不适合游牧民族的放养方式。在穆罕默德的时代,人们大多逐草而居,在草原里养猪成本很高。这样,猪肉就成了游牧民族的奢侈品,为了吃猪肉而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为了遏制这种浪费现象,穆罕默德于是说“穆斯林不准吃猪肉”。同样道理,也不难理解为什么穆斯林可以吃羊肉。因为中东地区基本都是游牧民族,几乎家家都牧羊,吃羊肉的成本很低,所以可以吃羊肉。故,穆罕默德说不能吃猪肉,有其道理,与其时代和地理环境吻合。在现代,很多游牧民族已经定居了下来,在草原养猪已经不是问题了。但因为这句话写进了《古兰经》,很多穆斯林就将不吃猪肉当成了生活方式。至于《古兰经》所说的“每个时代都有自己的书”,就被人忽略了。故,将《古兰经》作为所有时代的真理,本身就违背了真主的话。
印度教对牛肉的禁忌与穆斯林对猪肉的禁忌相似,都是为了适应当时当地的生产生活条件。印度与西亚不同的是,印度是个农耕社会。农耕社会,对牛的依赖性很大,因为牛的力气大,耕地需要牛。为了保护耕牛,印度教就将牛视为了神,印度教徒也就不能吃牛肉。实际上,不止印度,很多农耕社会都对牛有保护措施,这其中包括同样也是农耕社会的中国。
在宋朝时,就有杀牛坐牢的规定。包拯在任知县时,就判过这么一个与牛有关的案。
有个盗贼割了别人家耕牛的舌头,弄得牛不能吃不能喝,于是牛主人来到县衙告状。包拯说:“你只管回家去,将这头牛杀了卖肉。”不久又有一人来到县衙告别人宰杀耕牛,包拯说:“你为什么割了别人家耕牛的舌头,又来告他的状?”这个盗贼感到很震惊,只好从实招来与这家人有仇,割牛舌头是为了报复这家人。
印度教的不能吃牛肉,和中国的杀牛坐牢如出一辙,只不过印度用的是宗教方式,中国用的是法律手段。
俗话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各地的人吃什么,与当地的环境密切相关。印度教徒很多虽然是不吃肉的,但是居住在海边的印度人吃鱼的很多。羊适合放牧,所以游牧民族中吃羊肉的较多。猪适合圈养,所以农耕民族中吃猪肉的较多。鱼生活在水边,所以离水近的人吃鱼较多。在北极圈附近生活的爱斯基摩人,基本不怎么吃蔬菜,只吃肉,不是因为他们不喜欢吃蔬菜,而是当地没有蔬菜。在一个地方闹饥荒的时候,吃树皮、草根的人很多,甚至吃土的也有,不是因为他们喜欢吃土,而是因为没有别的东西可吃。所以,吃什么,不吃什么,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主客观条件。
很多禁忌和传统习惯,如“西方社会对数字13的偏见,中国人送礼不能送钟”,都产生于特定的社会和特定的时代,是人们对于社会现象所作出的经验性总结。有的禁忌有道理,有的禁忌没有道理,有的禁忌在一个地方有道理,有的禁忌在一定时间有道理,至于到底有没有道理,需要综合分析、理性判断。当然,因为很多禁忌在人们的思想中是根深蒂固的,在这种禁忌无伤大雅的情况下,也没必要为了破除禁忌而引起冲突。随着科学和理性的普及,很多禁忌在人们头脑中的禁锢会越来越弱,直至慢慢消失。
在基督教的早期,《圣经》并不被认为真理,真理掌握在罗马教皇手里,即罗马教皇对《圣经》的解释才是真理。后来,马丁•路德为了打破罗马教皇对真理的垄断,对基督教进行了改革,于是《圣经》就被当成了真理,罗马教皇从而失去了这种特权。这种将真理从活人的手中转到死书的过程,无疑是一大进步,打破了中世纪时期教皇的垄断地位,促进了社会的发展。但这只是一种权宜之计,因为无论是教皇还是《圣经》,都是具体的事物,不具有作为真理所必需的抽象性。这种将《圣经》的地位拔高的做法,也制造了很多问题,其中就包括《圣经》到底是什么?姑且不论犹太教只认可《旧约》,摩门教也认可《摩门经》,就是天主教、东正教和新教对《圣经》的经卷范围也有不同的定义。于是一派就把另一派多出来的部分称为《伪经》,而另一派则认为一派的是《残经》。实际上,基督教的核心一直是圣父、圣灵、圣子三位一体,并没有包括《圣经》。三位一体是抽象的,被认作真理有一定合理性。将《圣经》当作真理,虽然可以作为权宜之计打破教皇的垄断,但并不符合基督教的思想。
现在世界上很多宗教都有将经书当真理的缺陷。为什么一定是缺陷呢?这些宗教在创立的时候,都脱离不了当时的生产生活水平,都脱离不了当时信众的接受水平。即使是神的话语,也必须得让人理解、让人接受才行,这就是教义所受到的客观限制,这种天生的限制是无法克服的。在这些宗教形成的过程中,也尽量预见了未来的可能情形,尽量采取了一些抽象化的概念。所以很多教义即使在千年后看起来,还是很有道理。但即使这种抽象化的概念,一旦变成了具体的教义,也失去了其抽象性。以至于,这些教义即使一开始很有道理,几百年很有道理,但是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就与人民的生活越来越脱节,越来越没道理了。但不幸的是,经过多年的潜移默化,代代相传,很多人已经习惯于将经书当作真理,这种习惯,相当于自己的基因,是非常根深蒂固的。如果对他们说,经书不是真理,他们是很难接受的。江山易改,秉性难移。对于万物的无常和人性的顽固,我们可以参考一下曹操的《龟虽寿》。
《龟虽寿》(汉)曹操
神龟虽寿,犹有竟时;
螣蛇乘雾,终为土灰。
老骥伏枥,志在千里;
烈士暮年,壮心不已。
盈缩之期,不但在天;
养怡之福,可得永年。
幸甚至哉,歌以咏志。
在这首诗里,曹操意识到了任何事物都有寿命,哪怕就是所谓的神龟也是如此。同样,曹操也意识到了人性的顽固,有志气的人就是年老了也是胸怀壮志。推而广之,我们可以得出相似的结论,时间长了,经书虽然可能变得不合时宜,但是人们对经书的迷信却很难改变。
宗教对经书的抱残守缺做法,与科学的发展历程很相像。为了推翻亚里士多德所宣称的“重的物体比轻的物体落得快”的观点,伽利略在比萨斜塔上做了一大一小两个铁球同时落地的实验。有个学者看见了,说“如果不是亚里士多德说过重的物体比轻的物体落得快,我可能还真会相信伽利略的实验”。这种宁相信亚里士多德的话也不相信事实的情况,在今天同样存在。
这样,很多宗教的教义在一开始起的是推动作用。但是到了后来,因为人们的固步自封,就成了阻碍作用。为了消除这种阻碍作用,从而与信众的要求相适应而不被边缘化,有的宗教就进行了改革。
很多这样的改革,只能算是一种权宜之计。就好比在地心说流行的年代,认为所有的天体都在围着地球作圆周运动。但结果,被人观察到了行星一会儿绕着地球正行,一会儿绕着地球逆行。为了解释行星的逆行,有人就提出了本轮的概念,认为行星不仅是围着地球转的,而且围着自己的本轮转。通过引进本轮这个概念,行星的逆行现象就暂且得到了解释。如果行星的运行轨道是个圆形的话,每个行星有一个本轮就够了。可是,因为行星的轨道并非圆形。所以,人们发现,用一个本轮不足以解释行星的逆行。
为了完善地心说,有人就提出了两个本轮,三个本轮来解释行星的运动。随着科学观察到的行星轨迹数据越来越多,需要的本轮也越来越多。到了后来,连天文学家都不清楚每个行星到底该有几个本轮。
直到哥白尼提出用日心说来解释行星的运动后,这些行星的运行轨迹才一下简单明了起来。原来,行星是围着太阳转动的,根本就不需要假设什么本轮。
与地心说的本轮相似,很多宗教所谓的改革不过是给自己的信仰加一些本轮罢了。每出现一个新的现象,就改动一点,以至于很多信众都不知道到底该信什么了。
还有的宗教依然采取固步自封的方式,这样就与现代社会越来越脱节。也有一些宗教本身就具有开放的元素,这样的宗教自然可以更容易与现代社会相适应。对于这些宗教来说,需要注意的是,不可将开放与随波逐流混为一谈,丧失劝人为善的本意。
当然,在这些宗教的发展早期,这些宗教创始人往往能凭借觉者的智慧,穿透千年的迷雾,洞察到这个随时间发展越来越大的偏差问题。在信众还在为他们所创立的宗教欢欣鼓舞、顶礼膜拜的时候,他们冷静的头脑就已经在思索解决的办法了。如何纠正这种偏差,他们不约而同地想到了人。他们知道,这种随时间出现的偏差,唯有靠时间才能真正解决。只有后人才能总结、归纳、洞察出现的问题,并提出解决之道。
这种认识到教义不同于真理的觉悟,就像大家奉牛顿定律为真理的时代一样。在牛顿提出三定律后,很多人都认为这牛顿三定律是真理。唯有牛顿,早在推导牛顿定律的时候,就写下了这么一句莫名其妙的话:“经过精确的实验,我发现物体的引力质量总是等于其惯性质量”。
自牛顿至爱因斯坦的200余年间,人们对引力质量及惯性质量相等的事当作是理所当然的,很少有人着意去研究二者之区别。直至爱因斯坦完成狭义相对论后,要处理引力理论和相对性原理的调和问题,方注意到了这个问题而提出了等效原理。
这时,人们才恍然大悟,原来这个问题牛顿很早就提到了,只是囿于当时的条件限制,没法解决而已。这个假设,就是睿智的牛顿给未来世界留着的一个小门。
与之类似,很多宗教,即使非常封闭的宗教,也留有一个小门。这个小门,是众人皆醉我独醒的超前认识,是创始人在一片膜拜中的无奈之举。太开放,担心人心涣散,失去劝人向善的机会。不开放,担心日后这些人照搬教条,走上绝路,丧失了宗教的本意。这个小门,就成了宗教创始人对未来的交代,但又不能说得太直白,从而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如何拿捏好这个小门的尺度,就成了每个宗教都得小心翼翼处理的问题。这个小门,就是基督教所宣称的基督重降人间,佛教所宣称的弥勒佛转世,伊斯兰教所宣称的尔萨圣人降世等说法。这是各宗教的创始人对人类负责任的做法,是为未来人类在万一陷入绝境时,准备的一根细细的钢丝。寄望在关键时刻,人类可以通过这根细细的钢丝,到达宽阔的彼岸。可是,历史上,又不知有多少人拿着这根细细的钢丝来大做文章,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各色人等打着基督降临、弥勒佛转世、尔萨圣人降临的旗号屡出不绝,由此又可见宗教的无奈。在这方面,科学因为近几百年发展出的对事实的重视、而不是对教条的重视,要比宗教的情况好得多。
关于宗教,在这里可以稍微归纳一下:宗教的神、主、佛、道如果是抽象性的,有当作真理的特质。宗教的教义,因为具体化了,不可以当作真理。
牛顿和伏尔泰虽然相信上帝,却并不相信《圣经》,也不相信教会和牧师。牛顿相信一个理性的世界,相信自然神。伏尔泰则是对教会大加挞伐,说教皇是“两足禽兽”,教士是“文明恶棍”,教会则是“一些狡猾的人布置的一个最可耻的骗人网络”。
爱因斯坦虽然是个犹太人,但并不相信犹太教。爱因斯坦曾经说:“关于我信教的说法是一个谎言,一个被系统地重复着的谎言。我不相信人格化的上帝,圣经中充斥许多光荣但仍相当简陋而且非常幼稚的传说。我相信一个通过存在事物的和谐有序体现自己的神,而不是一个关心人类命运和行为的神。”
教义可以帮助人认识真理,甚至教义在当时的客观条件下可能是对宗教最好的表述,但随着时代的变化,教义也必须发展,教规也必须改进。老的教义适应老的社会现实,新的教义要适应新的社会现实,不论是新教义还是老教义,当然都应该坚持宗教的本意,其目的都是为了人类更好地生存。
关于科学,也有类似的总结:任何具体的东西,包括自然界的三大守恒定律,都不是真理,只是人们在一定层次上的认识水平。但是,自然界的三大守恒定律也不是谬误,它们在所适用的范围内有效。当出现新的理论超越自然界的三大守恒定律时,三大守恒定律依然在它们所适用的范围内有效。
欲知后文,且听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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