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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毕业后,成了妓女

大学毕业后,成了妓女

作者: 二月人不眠 | 来源:发表于2018-03-18 21:42 被阅读74861次
    婚纱很美,只是没有我的

    当你正在看这篇文时,这个小屁孩的还在我肚皮上趴着,刚几天就更重了。

    趁着偷闲,我拿出了手机写下了这篇文章。也就是说,无论你们是骂我还是同情我,我都会看见。

    但无所谓了,你会骂我搏出位,也无所谓了,走出校门开始这行业起,我就已经把脸扔了。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我只是选择了一个被大众认为登不得台面,所不耻的职业罢了。

    人不都是这样,脱下裤子是禽兽,穿上衣服是衣冠禽兽。都是人,都是从你妈肚子里爬出来的,谁又比谁高贵。

    刚入大学时,我也是一个喜欢穿白裙,扎着马尾,素面朝天的元气少女一枚。

    当时还没有现在的什么“脉动”,“矿泉水”等这些高级的东西,有的是小日本流传过来的所谓“援交”。

    第一次接触这个圈子是因为我的一个同班同学,一个并不漂亮确是有着魔鬼身材的御姐型人才。

    我家境一般,她家里更是揭不开锅。母亲跑了,留下她和瞎眼父亲,学费是她爸一个头一个头瞌过来的。

    就这样一个女生过得却十分滋润,光稀奇古怪的那些瓶瓶罐罐化妆品,就能摆下半张桌。你说没鬼,鬼才信。

    她给我拍了照,穿着的是她不要的碎花裙,为了显得脸更红润,她把我的脸揪得通红,然后传到了她加的圈子里。

    特水灵,甚至有一丝当时爆红的神仙姐姐的影子,第一次,我发现我也有了资本。

    我不痩,贵在十分匀称,算得上前凸后翘。另外,我的颜也不差,整一下头发也能有个五六分吧,纯素颜,有一米五八。

    当晚就有三四个来勾搭的,各种黄暴词语看的当时的我直接甩了手机,被那个女同学一顿k。

    她是个好人,最后还是帮我搭了线。一个已婚大叔愿意花1000块买我的第一次,头一次觉得自己真值钱。

    有个胖子也出了高价,但他风平不太好。

    但我又不缺钱,还不至于去卖。没走上这条路前,对于妓女我也最多保持不看不起。

    但不得不说,我很享受那种被追捧的感觉。我把情况告诉了已婚大叔K,但最后还在大叔的劝告下,和他同意“聊一聊”。

    他开价,一个月四百零花钱,包我学费,饮食费,我理所当然心动了。但我要陪他聊天,以她女儿的身份。

    不只是钱的诱惑,还是有个爸了,我同意了。

    第一笔钱我买了早已看中的翻盖手机,当时就注册了qq,大叔是我第一个好友。

    我的日子也开始滋润起来,比到处卖的女同学还好。毕竟她已经在圈里卖了一遍,早成了没人要的大松货。

    我感激她,想回报她,她却开始用有色眼睛来看我,当真是一报还一报。我们,在歧路上渐行渐远。

    后来,我认识了我的初恋,爱穿白衬衫的一个干净小伙。一笑直沁人心脾,直让人心醉。

    当时我已经开始注重打扮,系花的名声也传了出去,是他追的我。

    当时挺梦幻的,毕竟人家颜好家庭背景好,凭什么看上我,因为这张脸?我是不是真相了。

    虽是追人,但也就一封情书罢了。

    当天我和大叔断了关系,加上了男友的QQ。大叔也没说啥,沉默半天后,发过来“恭喜”两个字,当时我确实松了口气。

    第一次,是在交往一个月后没的。当时唯一的感觉就是疼,真疼,撕裂了一样。但他还是动,胡乱撞,幸亏不大。

    我对于性的第一次体验,是怕和恨的。

    你们应该听过那个和男友一起洗澡,结果男友放屁崩出个套子的段子吧!我的初恋没这么恶心,只是更恶劣罢了。

    校园里开始流传某个系花床上是死鱼,亏还做过妓女。流言的威力有多大,能杀死一个人吗?

    我在男友的qq里,发现若干撩骚记录,曾经帮我的女生赫然再列。

    我不会寻死觅活,命只有一条我很珍惜,初恋我也惹不起。

    又一个约炮日,我用男友手机约了那个女同学,给男友杯子里下了点助威药,挥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

    我成全了一对渣男贱女,这个世界还是有好人的。

    三个月后,小姑从家里来找我,母亲心脏病发作,急需用钱。自从七岁那年,父亲当着我的面和隔壁寡妇私奔,我第一次哭。

    临近毕业前夕,我收拾衣物,提着小包,包袱款款走进那栋金屋藏鸡的二层小楼。同时,一笔巨款汇进了医院的账户。

    曾经让我喊干爸爸的人,如今成了我的金主,在我肚皮上上下起伏着。

    一场多么公平的交易,他花钱买青春肉体,我出卖身体得到钱财。这是一道多么优秀的选择题,谁能找到不等号?

    感谢他,让我知道性爱也可以这般温柔。不是只有粗暴,做爱也可以像细水长流般雅致,也可以上升到文学修养的高度。

    把妓女做到极致的,不羡皇后只羡娼妓齐皇后胡氏,能让皇帝为其挖地道偷情的李师师,还有许多为大义献身的女子。

    原来我也可以是一只清新脱俗的金丝雀。

    除了每次上完床,我都会吐到反胃,我的身上都是青青紫紫之外,一切都很和谐和谐到我甚至,开始相信这个男人对我是有感情的。

    男人再一次拒绝我的邀请后,我开始跟踪他。一次他陪全家外出时,我终于看见了那个我第一次交手的女人。

    他的妻子是一个长相十分温婉的人,自带一股我见犹怜的气质,真看不出这是一个八岁孩子的妈,好一个段位极高的白娘娘。

    有这样的妻子还能出轨,看着他带着笑意的脸,眼里是我不曾见过的温柔,好一个斯文败类。

    我不知道那个女子是否发现我了,但那看向我的一眼,确实令我胆寒。

    惹不起,惹不起。

    没过多久,我提出了分手。算算我们已经在一起三年了,三年足够把一个天真无邪的女子变成,一堆精明的烂肉。

    他愣了,还是同意了,和当年一样痛快。那晚他做得格外狠,我也格外配合,叫的格外卖力,毕竟他也老了。

    一万的分手费,三年近二十万。我的青春就是一张床,无数医院账单。

    一如当年入驻的时候,我匆匆带着行李箱,拿了几件衣服就走了,钱财才是重要的,这些衣物都是身外之物罢了。

    我不敢停,匆匆打车就跑了,女人的妒火是最可怕的,尤其是表面温婉贤惠的女子更是可怕。

    就在我匆匆寻找房子时,医院打来电话,说老太太非要出院,已经被我二大爷接走了。

    还说母亲走时见了一个女子,一个十分温婉的女子,他们还看这个女子十分面善,还以为是我的嫂子。

    女子和我妈谈了会,我妈就变了脸,嚷着回家。医生警告我,说我妈因为情绪激动,可能有复发的危险。

    你大爷,你不是医生吗?知道这样还敢让我妈走?我妈就是刚复发才进院的啊。

    我去了医院,果然那个床位已经空了。周围人看我的目光,都带着鄙夷的色彩。

    这就是人性啊,在你不如意的时候,连个不如你的人都能在你头上作威作福。

    我打了车直接回了小庄子,明明才六年不见,一切都那么陌生。

    刚进门,就听见细细的哭声。小姑看见我,给了我一巴掌,你这破烂货,还回来干什么,作死你妈还不够吗?

    真疼啊,半边脸火辣辣的疼。是啊,我没脸,我没脸。如果我要脸,我妈早死啦,如果我要脸,你儿子的学费哪抠的。

    周围人看情况不对,都来拉架。看向门外对面那层二层小洋楼,在看着母亲的趴趴屋。

    我冷笑,用妓女的钱盖的房子,是不是很香?

    我双腿大开,咿咿呀呀叫唤时,你们的孩子是不是还在咿咿呀呀的大笑着。

    我跪下对着母亲的遗体磕了三个头,扔下那一万现金,顶着猪头,昂首阔步走了出去。想必,母亲也是不愿我这个破烂货送她的。

    生而为人,对不起。

    漂泼大雨里,我淋着雨走到小镇上,打到车后匆匆离去,把二十年的记忆全都抛到脑后。我知道,这一次我真的没家了。

    我又一次提着东西进了那个消耗了我三年青春的地方,没想到在最后,这座令我憎恨的小楼收留了我。

    进去之后,我也震惊了。我没想到那个女的能这么狠,到处都是狼藉一片,地上铺满了漆料,我仿佛回到了红卫兵抄家的场景。

    墙上也都是标语,婊子去死,婊子死全家。这句骂的好,死全家。

    我提着箱子转身就走,然后就是脑子一痛,就昏了过去。

    等我再醒过来时,我是被水泼醒的。一个妈妈桑的人物骂骂咧咧,咒骂着,小婊子,要不是看你这张脸还行,早打死你了,装什么柔弱,起来干活。

    我被拉着化了妆,换上了短裙,被拉倒一个台子上。拉着我的那个女的,把我推了上去,镁光灯下,沉沦在欲望里的人张牙舞爪着。

    从此,我成了站台女。是的,我被婊子,卖到了堂子里,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妓女。

    只要给钱,你就是大爷。

    谁说过,不愿做平平淡淡的雅,只愿做灯红酒绿的张牙舞爪。

    张腿仿佛成了我的本能,我一天的四分之三都在床上 。

    捧我的人多了,也就搬起了架子。你会说妓女能有什么架子,给钱就会叫。

    那是你不懂,掏钱的人就喜欢这个样子。你越是没价,别人越是不稀罕。

    一次,来了一伙大客户,是那种咳一下就能喷死人的大客户。

    正在休假的我被我的鸡头紧急召唤了去,为了钱,我去了。最主要的是她说,只要我去就放我走。

    一个渴望自由的鸡真可笑,真到这一行干什么那就真的不由你了。走,谁会让自己的摇钱树滚蛋?

    你不是老弱病残,或者有病,谁让你走?

    我把眼线挑的长长的,在左眼角勾勒出一只翩翩欲飞的蝶,涂上大红色的口红,挑了那间高劈叉,裹胸胸间又带洞的紧身紫色长裙,男人就喜欢这种,含蓄的漏,高级的骚。

    登上那双足有15厘米根的紫色高跟鞋,衬得我愈发高挑,纤腰,我看了一下镜中的自己,我自己都想上了我自己。

    随着那些小妹我直接上了三楼包间,很识相那群小鸡崽都没和我抢,我一屁股就坐在中间位置的那个满脸色相的胖子身上。

    一开始还是正经说事,后来就都原形毕露。

    胖子一手摸着我屁股,一手袭胸,问我叫啥?

    我说我叫鸡。

    胖子更开心了,“你叫什么鸡?”

    我说,我是高级鸡,专门飞天的鸡。

    胖子说,有意思,想当明星吗?

    我说,我可不稀罕,明星是陪导演,制片人的鸡,哪有我这种鸡自在。

    胖子笑的更开心了,满脸的肉都在抖,好,野鸡好。来,小野鸡,叫声爸爸。

    我顺着他的意叫爸爸,我可不傻。

    一顿互相追捧后,快结束了,我知道该下去了。毕竟我只陪酒,没说陪睡。

    我刚起身,刚才那个坐在角落里一只充当壁画的男人开口了,“你留下。”

    说实话,我一开始还以为这祖宗是性冷淡,毕竟他从一开始就在那里一直坐着,有女的去也赶走了。

    我迈开腿赶紧走,我并不认为那家伙是对我说的。

    我还没迈出门,就被拦了下来。

    我笑着说,先生,我已经自由了。

    我会自由吗?不会的。那个老鸨果真是骗我的,就知道她没安好心。看我要走了,给我个烂摊子。

    当晚,我就被那个阴冷男L带走了。

    疼,真疼,我怀疑这家伙是不是性虐癖。没有润滑,没有前戏,直接就撞了进去。

    我一度以为我又回到了我失身的第一晚,冰冷,阴暗紧紧包围着我。

    他使劲按着我,我伸出爪子使劲挠他。他更更狠了,我咬着牙不让自己出声。

    鬼知道我哪来的勇气敢和这祖宗斗。

    妓女就该天生令人糟蹋?妓女就不是人了吗?一时间我的自尊心无限胀大。

    一场性爱,被我俩搞成了一场相奸的戏码。

    半夜,他把我踹醒,扔了张卡到我脸上,让我滚。留下我的手机号,警告我敢跑就杀了我。

    打那起,我真的成了一只高级鸡。一个敢跟鸡头杠的鸡。一个专属与别人,随叫随到的鸡。

    只要是L到这里,必定要给我电话,让我作陪。

    一时间圈子里,都在传有只野鸡榜上了大人物。

    大人物,有多大,我只知道他弄死我和弄死蚂蚁没差别。

    我一时间成了众鸡的楷模,一时间大大小小的鸡纷纷来我这取经。我表面笑嘻嘻,心里mmp。

    鬼知道这家伙是两面人,表面是性冷淡,上了床就是暴力狂,还他妈死洁癖。

    到现在为止,我在他床上过夜的次数屈手可指。

    我也问过,他看上我什么,我该不行吗?

    他很霸道的捏着我的下巴,说,就是看上了我很识相,不同于一般的妖艳贱货。

    我还没反应过来是不是在夸我,他一抬腿就把我踹了下去。

    靠,老娘不伺候了。

    下一个电话响起,我还是屁颠屁颠滚了过去。

    是啊,我真贱,我尽然会贪恋一个渣渣的温暖。

    人呐活久了,总会累的。一点小小的温柔,就会让你沉沦,尤其是对我这种只会假笑的鬼。

    那是我唯一一次在他床上过夜,那天他喝醉了,半夜两点给我打电话,让我滚过去。

    我从被窝里挣扎着爬起来,麻溜的滚了过去。一见面,就是一个大嘴巴子。

    好吗,拍马屁拍到狗肚子上了。

    然后是一顿臭骂,怪我来的太慢。我还没反驳,就是吐了我一身。

    幸亏嘴张的慢,等我收拾好,已经凌晨三点了。

    我实在是太瞌睡了,就直接躺在他边上。第一次发现,喝醉酒这家伙还挺软萌的。

    睡梦中,一个身体把我抱进了怀里,我好像哭了,很暖的怀抱。

    在L的带领下,我也体验了把富二代的日子。

    我们去三亚浪,去夏威夷浪,去各种地方浪,能浪的地方浪了一个遍。

    他对我还挺好,除了床上的太暴力,他还算正经,起没没领我去更深的水。

    跟着他的几年,我倒是把世界逛了个遍。但我也彻底醒悟了,我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他是天上的凤凰,我就是地上是烂泥,扶不上墙那种。

    一次生日宴会上,我认识了祖宗的朋友,S。

    L是阴冷喜怒不形于色,那么S就是阳光,软萌类的小奶狗。

    S眼睛很大,浅棕色,睫毛超长,忽闪忽闪的。

    长这么大,第一次我有了恋爱的错觉。

    我和L一起去冲浪,一起去水族馆。吃完烛光晚餐,两个人手拉手一起去看电影。

    电影散场后,我们一起走在路上,两个人什么也不说,你碰碰我,我推推你,沉默原来可以这么美好。

    在背着祖宗的日子里,我在和S厮混着。

    你不要把我当成拐小孩的老阿姨,再怎么样,我也不会和S上床的。

    不是不可以,而是根本不可能。

    我喜欢S这是肯定的,就是喜欢更不能毁了他。我这样的人不配,不配拥有阳光。

    我只配趴在水底,蛰伏在烂泥里,与腐朽为伴。见光之后,我只会灰飞烟灭。

    当我还沾沾自喜以为隐藏的很好时,我遇见了第二个令我颤抖的女人。

    她踩着一双低高跟,一头小波浪,一袭白色竹叶旗袍缓缓走来。仿佛在我面前的是,从画里走来与我相会的古代仕女。

    她高雅的气质令我忘尘莫及。

    她慢慢坐下,优雅的如一幅画,仿佛我们在的不是简陋的小包间,而是在高雅的殿堂。

    她开口就是:“我是L的未婚妻,S的亲姐姐。”

    派头真大,我只笑不语。

    “今天,天气真的很好,不是吗?我来的时候,看见路边的花都开了,很香,您看到了吗?”

    我预料到的气势汹汹完全没有,她的语调很柔和,像是春天的第一场小雨。

    “我很喜欢看路边的那些花草,很美。但你知道吗,我最喜欢的还是朱丽叶玫瑰,15年的孕育,才能一招花开,是朱丽叶大卫奥斯汀切花品种中香味最淡的品种。开的并不红轰轰烈烈,却足够温馨。昙花也很漂亮,也很有仙气,但昙花易劈叉,所以我不太喜欢昙花。您呢?”

    “我不喜欢花,它们太脆弱,不适合我这种人。”

    “世间物,千千万,总有能拯救你的。世间花,千千万,总会有适合你的。 我倒觉得谭小姐很适合莲花呢,你这样有灵性的女孩不常见了。能和谭小姐谈话,我很开心,如果谭小姐有什么困难,可以给我发给我。今天天气不错,不是吗?京都,很少有这样的大晴天了。不再会,谭小姐,祝你好运。”

    她递给我一张镶金的名片,私人的那种,对我微微一笑,提起小包就款款走了。

    我的背后是一阵冷汗,这是一个优雅如罂粟是女人,美丽而妖冶,端庄而聪明。

    感谢她,让我彻底知道什么是差距。感谢她,让我走出地狱与天堂的夹缝。

    如今,我过得很好。一间小店,一个陌生的地方。小城不大,够我安身,小店不大,够我养活我们。

    离开那里,八个月后,拯救我的小天使降临了。他很可爱,整天缠着我,最喜欢趴在我的肚皮上。

    如今他已经三岁了,我很好,他也会很好。看,这家伙现在还在我身上爬来爬去。

    某个角落,总有天使记得你,或早或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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