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 ,当我再次拿起手机,准备自嗨时, 脑子里已经词穷了,一片空白,感觉没有什么东西可写了。
我与老王左思右想半天后,感觉还是记录一下今天的生活比较好。由于昨晚上睡的比较早,所以今天的早起是理所当然。
不到八点半,所有的家务已全做完,直接上班了。
每天早上,我的同事王姐,背地里我都称她为老王,都会比我先到,我俩在一起共事快三年了。
她为人随和,性格好,女人所有的温柔在她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一点也不像我火爆脾气。俗话说,世上有两种女人最难相处,如果她们不是情敌,就是婆媳。而老王,虽说与她的婆婆不是母女,但甚是母女。她与婆婆关系好,在整个小区家喻户晓,她不但与婆婆好,还和他们整个家族的人都相处十分融洽。
老王上班,一般都比我早,每天我下去上班时,老王都将开水烧着,有时水都烧开了,灌进热水瓶了,我才去上班。我会不好意思地说:“老王,我又来晚了。”老王总会笑着说:“你先来,我先来,有什么关系呢。”
我与老王,住同一个单元,她住三楼,我在八楼。我们是一起进图书室的,背地里喊她老王,是因为她比我大五岁。
我们除了每天要一起做图书室的清洁外,还负责做一下广场上篮球场与羽毛场的清洁。因为公司里有人嫌我俩上班太清闲了。
大多数时候,老王是心疼我的,她怕我在外面晒黑了,每次都是她主动的出去清扫两个场内的清洁。 有这样的搭档,是不是太幸福了。
老王的娘家是襄樊的,她也是属于远嫁的那一种。
随着天气一天天变热,只要出去走一圈后,回来就会大汗淋漓,整个脸全是红的。
每次看到老王红着脸回来 ,我都会有点不好意思,因为毕竟是我俩一起做的事,让她一个人去做,我会有种负罪感 。
趁着今天早起了一回 ,我拿起扫帚去把篮球场扫了,当我扫完回到图书室的那一刻,老王笑着说:“你今天怎么来的这么早,我还以为是谁在后面当志愿者呢!”
“志愿者,有志愿者就好了,我俩就是志愿者 。”
说完,我与老王都笑了,然后,她开始清理书架 ,我开始拖图书室的地,接近十点时,我们的事全部做完。老王开始玩手机 ,我开始看书了。我看书时,老王总说怕影响我,从不与我交谈。有老王做我的同事,此生太幸福了。
今天的小学生作文,就到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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