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的夕阳很美,这座工业城市好久没有被如此好的天气“宠幸”过了,整个秋冬都被一团或轻或重的雾霾压抑着,不想抬头。

这可能是近半年最好的一天了,整个白天就是气温柔和的一天。初春的时候,风还是有的,但早已失去了深冬时的刺骨感,它能敲打我的脸,已经不能穿过我的衣服了。
早春的我已经急急忙忙的脱掉了厚重的羽绒服,清晨出门时候是有些凉的,并不是那种咄咄逼人的凉,会让有些困倦的我有些清醒,而不是退缩。这座城的空气不是特别好,不像江南小镇,初春的清晨是扑面而来的清香。今天的天气我是满足的,呼吸起来已然非常舒服,一股清新顺着鼻腔直达肺的深处。
午后的春天是温暖的,这个时候最适合猫咪慵懒的躺在墙头,放肆的享受阳光带来的惬意。春天的阳光最好了,它不像夏天的毒辣,没有秋天的平淡,更不会和冬天一样吝啬,而是像透过筛子撒落下来,无法为你取暖,却可以给你带来一丝睡意。
夕阳是斜射过来的,在这么好的天气下便一下子刺穿整个城市,远一点的地方便是害羞般样子,好久没有这么心旷神怡。
我现在理解了朱自清先生的《春》。原来只是生硬的背诵,不曾觉得春天有如此魔力,今日我便觉得活在《春》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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