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通常习惯从字的楷形去推断它的篆形。当然,对于一般的字是不会有问题的,可是对于那些特殊的字就不适用了。
那么,我们不妨先将那些特殊字(本讲称作"关联字")整理出来,在形义上弄清其演变的轨迹一一这样就为学习小篆选择了一条捷径。识记字的部首及与之关联的特殊篆字,其余常用的一般篆字便基本上可以从其对应的楷形去推断了。
比如"尸"这个部首,像人横卧之形。因人死则长卧不起,故谓死人为"尸"。小篆作尸。
其关联字为"屈、殿、尺、履"。
尸的篆书 "尸”字篆刻之印面 "屈与殿"篆刻之后。屈,本意为"短尾"。《说文》释为"无尾",义即(衣服短得好像)没有尾巴。张舜徽《约注》:"屈本短尾之名,许以无尾释之者,对长尾言也。""殿",甲文作篆时,人字下面有一指事符号,所指处即为臀部。小篆形体中,指事符号移到最下方,中间加丌,似小凳之形,表示臀部可坐凳上。右边殳形,似为刑具,专用来打屁股,古时杖刑即此。本义为"打击声",假借为"宫殿″字。后造"臀"表示屁股,"殿"字本义渐失。 履之篆刻 尺,小篆作尺,从尸从乙。尸即人,乙为指事符号。《说文》谓人手后退十分的动脉之处就是寸口。十寸为一尺。另有一说,尺是象形字,似人的拇指与食指伸开之形。《大戴礼记》:"布手知尺。″即是说伸开大拇指与食指,其间的长度就是一尺。 屈、殿之篆刻 屈、殿、尺之篆刻 尺、履之篆刻。 "尺″之篆刻欣赏 履,小篆从尸、从彳、从夂、从舟。因为鞋子的形状与"舟"相似。本义是"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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