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爱了,从来不是瞬间发生的事。
爱情降临时,没有声音,也毫无预兆,似乎只需一个鼓励的眼神,便足以使你的世界静谧无声。我爱上他,只用了一通上课铃的时间。
八年前,我读高一,他是我同桌。爱上他那天,我因考试少加分哭了一个活动课。在上课铃打响的一刹,他向我递来一片纸巾,嘟囔着嘴说了句“爱哭鬼”。没有斑驳的阳光,也不是球场奔跑的少年,只有一片带茶香的纸巾。
我就这样爱上了他。课间与他一起分食同一包零食,课上传小纸条谈论双眼皮,大姨妈来时披他的校服,吵吵闹闹,闹闹吵吵。他喊我大疙瘩,我喊他小女孩儿。我那时像一个偷窥者,扒了他所有的qq动态,稍有暧昧的留言统统不放过。
因班级调整,我只有幸和他做这一年同桌。我们依然保持联系,互送生日礼物。藏着不能言说的秘密找他借书,我甚至摸清楚,他什么时间买早饭,什么时间去厕所。出现在他所在楼层窗户旁,他冲我打响指,我回他一个恰如其分的微笑。最开心的就是课间跑操,转过一圈时恰好他们班在对面,尽管看不清他的样子神情,这点巧合就足以让我开心整天。如果能在升旗活动结束时一哄而散回教室的人流中发现他,那将是非常幸运了。
我有向他告白。对方没有拒绝,也没有接受。不接受就是拒绝呀。
高中毕业后,我删掉了所有短信,将那些记录短信的精美卡片付之一炬。我如愿去他生活了很多年的城市上学。社团、志愿活动、前任,占有了我所有的课下时间,我很少再能想起他。我们还保持着互送礼物的传统,每年会见一面。朋友常艳羡地对我说:“真羡慕你,还能见到以前喜欢的男孩儿”。我的心里只有苦涩。你爱他,却永远不能拥有他,不管是他的过去,还是现在。
他那天问我,假如他说喜欢我,我怎样。我怎样呀,我和你认识了八年,认真地爱了你四年。如果接下来的路一起走,会甜蜜,更会有无穷尽的争吵,甚至会有不可收拾的结尾。我怕,我怕我们认识十几年,将来有天变成陌路人。我宁愿你在我的列表里,宁愿每年只见你一面,宁愿不能拥有你,也不愿失去。
我宁愿他活在我不见天日的暗恋里,活在我爱而不得的青春岁月里。我要告诉他,我不爱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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