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来书云“韩昌黎‘博爱之谓仁’一句,看来大段不错,不知宋儒何故非之?以为爱自是情,仁自是性,岂可以爱为仁?愚意则曰:性即未发之情,情即已发之性,仁即未发爱,爱即已发之仁。如何唤爱作仁不得?言爱则仁在其中矣。孟子曰:‘恻隐之心,仁也。’周子曰:‘爱曰仁。’昌黎此言,与孟、周之旨无甚差别。不可以其文人而忽之也”云云。
博爱之说,本与周子之旨无大相远。樊迟问仁,子曰:“爱人。”爱字何尝不可谓之仁欤?昔儒看古人言语,亦多有因人重轻之病,正是此等处耳。然爱之本体固可谓之仁,但亦有爱得是与不是者,须爱得是方是爱之本体,方可谓之仁。若只知博爱而不论是与不是,亦便有差处。吾尝谓博字不若公字为尽。大抵训释字义,亦只是得其大概,若其精微奥蕴,在人思而自得,非言语所能喻。后人多有泥文著相,专在字眼上穿求,却是心从法华转也。
译文:
你来信说:韩昌黎(注:韩愈,字退之,世称“韩昌黎”)所说的博爱之谓仁这句话,看起来大体不错,不知道为何宋代儒者认为不对?他们认为爱属于情,仁属于性,所以,怎么能说爱就是仁呢?而我的看法是,性是未发之情,情是已发之性;仁是未发之爱,爱是已发之仁。因而为何不可把爱当作仁呢?提到爱的时候,仁就已经在其中了。孟子说:恻隐之心,仁也。周子说:爱曰仁。昌黎的这个说法,和孟子、周子所讲的并没有什么差别啊。不能因为他是一个文人就轻视他的说法吧!等等。
“博爱”的说法,本来就和周子的意思相差不大。樊迟问“仁”,孔子说:“爱人。”所以,“爱”字怎么不可以被称为“仁”呢?过去儒者看待古人的言语,也多有因人而论的问题,你在这里所说的情况正是如此。不过,爱的本体固然可称为“仁”,但还有爱得对与不对之别,只有爱得对,那才是爱的本体,才可以称为“仁”。如果只知道博爱但不论正确与否,也会有不当之处。我曾说,“博”字不如“公”字表达得更彻底。一般来说,解释字义,只能有个大概理解,而精微奥妙之处,必须通过慎思才能领悟,并非能用言语说清。后世很多人,拘泥在文字的表面,专门在字眼上探求,这却正是“心从法华转”了
感悟:
这是一段关于博爱的解读,阳明先生对宋代儒家的说法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宋儒说:“爱自是情,仁自是性,岂可以爱为仁?”,阳明先生说:“性即未发之情,情即已发之性,仁即未发爱,爱即已发之仁。如何唤爱作仁不得?言爱则仁在其中矣。” 说白了,就是要厘清爱,情,仁,性四者的关系,对比之下,其实区别并不太大,显然阳明先生的解释更加具体也逻辑清晰。
另外,博爱之本可以是仁,但是博爱也要看爱的对还是错,阳明先生认为用“公爱”更能准确表达,然后进一步说并不希望拘泥在文字表面字眼,但为何用“公”这个字就只能自己琢磨了,公,可以理解为公众,公开,公爱的字面理解就是公众的爱,可以认为是大仁,而“博爱”中的博字,博大的爱,似乎包罗万象,与公众显然范围和程度都有不同,不细思索,还真是难以区分博爱到底是否爱的正确与否,有蝇营狗苟之士以博爱为名,行苟且之事,正印证了阳明先生的说法,心从法华经,却是距离心悟转法华越来越远了。
“爱得是方是爱之本体,方可谓之仁” 这句话更加明确的点出了爱的对,才是仁,爱的方式有很多种,不知阳明先生是否有文章进一步明示如何方为“爱得是”,这也是千古话题了,继续详读更多阳明材料探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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