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宪问第十四》10:不得罪人者获罪于天
或问子产,子曰:“惠人也。”问子西,曰:“彼哉,彼哉!”问管仲,曰:“人也。夺伯氏骈邑三百,饭疏食,没齿无怨言。”
有人问子产是怎样的人。孔子说:“是慈惠的人。”问到子西是怎样的人。孔子说:“他呀!他呀!”问到管仲是怎样的人。孔子说:“他是个人物。他剥夺了伯氏骈邑三百户的封地,使伯氏只能吃相粮,伯氏却至死没有怨言。”
《论语》这本书,编者在讨论编订的时候,是煞费苦心的,完全遵照了孔子所倡导的“仁”与“礼”的宗旨。大凡遇到相对刁钻一些的问题,通常都会隐去提问者的姓名和身份。这个“或问子产”,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按理说,《论语》之中所收录的皆是孔子答弟子及时人之问。即便放在今天,也不是随便哪个人都有机会找到孔子那样的礼的权威去讨教问题的。一定都是有名有姓,有身份、有地位的人才有这样的资格和机会。之所以要隐去提问者的姓名,实际上是对提问者名节的保护。
这个人一口气问了三个人,分别是子产、子西和管仲。
子产是春秋时期著名政治家、思想家。姬姓,公孙氏,字子产。子产是郑穆公之孙,先后辅佐郑简公、郑定公,子产在执政期间,既维护公室的利益,又限制贵族的特权,进行了自上而下的改革,主要措施是:划定公卿士庶的土地疆界,对私田按地亩课税;实行学而后入政、择能而使之的用人制度;不毁乡校,愿闻庶人议政,有控制地开放言路。郑国在子产的推动下呈现出中兴局面。
子西名公孙夏,字子西,与子产同为郑穆公之孙,为同宗兄弟。公元前554年,司徒子孔执掌政事专断引发郑简公的不满,也引起郑国人的担忧,于是子展、子西就率领国都的人讨伐他,杀了他并分了他的家产,时郑简公年幼,郑国人就使子展主持国政,子西处理政事,立子产为卿。
管仲,姬姓,管氏,名夷吾,字仲,颍上人,中国古代著名经济学家、哲学家、政治家、军事家。春秋时期法家代表人物,周穆王的后代。齐僖公三十三年(前698年),开始辅佐公子纠。齐桓公元年(得到鲍叔牙推荐,担任国相,辅佐齐桓公成为春秋五霸之首。对内大兴改革、富国强兵;对外尊王攘夷,九合诸侯,一匡天下,被尊称为“仲父”。
一、历史自觉
这三个人,有个共同的特征,都是在经由特殊事件或者特殊机缘,被推到历史舞台中央,掌握一定资源的人。这个人都曾经贵为卿相,掌握邦国的各种资源。
从结果上看,子产通过落实自己的政治理想,推动一些列的改革,推动了所在邦国——郑国的中兴。管仲借助齐桓公的信任,对内大兴改革、富国强兵,对外尊王攘夷,九合诸侯,一匡天下,让齐国成为春秋五霸之首。相比较而言,子西站在舞台中央时,并没有什么具体的建树。
从历史自觉的角度看,子产和管仲都是具有一定历史自觉的人。而子西,更像是一个随大流的人。
二、得罪的本意
得罪,至少有三层意思,首先是获罪于天。中国有句老话叫“天予之,不取,反受其咎”。上天给个机会,如果不能好好把握的话,是要反过来受到上天的清算的。其次是获罪于心,也就是自己心里无法原谅自己,这样的话,即便上天不来清算,自己也是放不过自己的。今天所讲的心理疾病,多半都是获罪于心,自己想不开的结果。再次才是获罪与人,因为自己所做之事,在别人看来是有失公允的,于是别人从心里同自己过不去,逮着机会就试图翻盘。
子产为政,是出了名的严格,也正因为如此,郑国才有了中兴的局面。管仲为政,孔子举了一个极端的例子——“夺伯氏骈邑三百,饭疏食,没齿无怨言。”
伯氏违反了法令,管仲削夺他的三百采邑,让他吃不上好饭,但这个人到死都没有一句怨言。
孔子为什么对子产、管仲的为政有所肯定,对子西的为政不置可否?
一个根本的原因是子产和管仲以正道发挥了政治的力量,帮助邦国完成了兴盛。而子西却没有什么建树。在以正道发挥政治力量的过程中,子产和管仲有一个共同特征,那就是坚持做到不获罪于天,不获罪于心,进而,也有了不获罪于人的间接结果。
反过来,有些人可能抱着不获罪于人的圆滑原则,反而获罪于天,获罪于心,最终也没能赢得人发自内心的尊重。
真要做老好人,应该向管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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