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沐春
这世界,没有谁比谁高贵,你可以不认可他的生活方式,但是,你没有资格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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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听到这个书名,实在不太理解是什么意思,特别好奇怎么会有人用这个名字命名?知更鸟代表着什么呢?
于是带着疑问,我打开了这本名叫杀死一只知更鸟的书。
故事发生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大萧条时期美国南部的一个小镇一梅科姆镇,全书以女孩斯库特的口吻记录了女孩六岁至九岁之间经历的一些事,其中包括和哥哥杰姆以及小伙伴迪尔一起引怪人阿瑟·拉德利出来为前提,父亲阿迪克斯为黑人汤姆·鲁滨逊辩护等事情展开。
知更鸟什么都没做,只不过是一种最早报晓的鸟儿,它既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也不在玉米地里做窝,除了专心歌唱,什么都不做。而人们却对其无端的残害。
在这本书中,知更鸟象征着天真无辜和善良的人,而汤姆就是那个被杀死的知更鸟。
汤姆勤劳的工作,不给任何人带来麻烦,然而,仅仅是因为他肤色不同,因此得不到公正的司法对待,尽管他的身体缺陷让他根本无法向妇女施暴,却仍然被判处有罪,他们认为所有黑人都撒谎,所有黑人在本质上都不道德,所有黑人在白人妇女面前都不规矩,所以,汤姆注定输掉那场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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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本书中阿迪克斯是一个有着十足人格魅力的父亲,他是一个真正的绅士,正直、善良,不向恶势力低头,是杰姆和妹妹斯库特的榜样……
从他身上我看到了以下几点
关于同理心
阿迪克斯说的没错。你永远也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穿上他的鞋子走来走去,站在他的角度考虑问题。
由于我们每个人对这世界的认知是不同的,我们按照自己过去的经验和记忆,处理我们看到的部分世界,然后在我们脑子里面构建一个自己的世界。
正因为每个人都有所不同,所以,你不能觉得跟自己不同就是错误的。
站在他人的角度思考问题,不是仅仅是用你自己构建的世界观去评判他人的对错,而是要设身处地的,以他所经历的一切来看待问题!
文末怪人阿瑟救了他的两个孩子之后,把杰姆抱回他家去,他们一起讨论事情的时候,阿迪克斯瞥了一眼阿瑟,由于阿瑟一直生活在黑暗中,很少接触外界,怕客厅里的灯光太亮,阿瑟不习惯,于是建议大家都出去,到前廊上去。
仅仅一个细微的动作就透露出阿迪克斯的涵养,真正做到了站在他的角度考虑问题!
曾经看到这样一家人,他的孩子在家烫伤了,由于烫伤面积大,送医院后医生建议做手术清创,但是他说他没钱,于是把孩子接回去用偏方进行治疗,最后孩子休克,不得不再次送医院,同样,这次这家医院的医生也是建议手术
然而,此次,他依旧声称自己没钱,不接受手术
说实话,当我听到这件事的时候,我也是很不理解,觉得他父亲怎么会这样,不顾孩子性命,如果因为没钱,就不能想办法去筹钱吗,什么都比不过性命重要,钱没有了可以挣,命没了,就真的什么都没了……
后来跟母亲说到这件事,母亲沉默了一会说:他可能真的借不到钱,想不到办法了,没有谁是不爱自己孩子的
可能我还没有真正做到穿上他的鞋子走来走去,站在他的角度考虑问题!
关于勇敢
小时候,摔倒了能自己爬起来是勇敢!
后来,勇敢是哪怕离开妈妈独自融入新的集体也不哭泣!
再后来,勇敢是就算只有一个人也能去旅行!
那么,什么是真正的勇敢呢?
真正的勇敢,不是错误地认为一个人手里拿把枪就是勇敢。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
杜博斯太太赢了,她用她小小的身躯,对抗毒瘾,用她的话来说,她死得无牵无挂,不亏欠任何人,也不依赖任何东西。
是的,勇敢就是明知前方的路很艰难,但是依旧勇往直前,不退缩,不放弃。
狭路相逢、勇者胜!
不仅杜博斯太太是勇敢的,阿迪克斯也是勇敢的,他明知帮助黑人汤姆的那场官司赢的几率很小很小,k明知他的举动会让很多人不满,甚至唾骂,但是,为了伸张正义,他依旧去选择做了他认为对的事情,而不是从众……
记得他曾说过,有一种东西不能遵从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
关于与人相处
我们经常会说:you can you up,no can no bb
当别人正在做某件事的时候,哪怕你持有不同的意见,你也不要在人家做的时候在边上不断的评论,如果你有更好的解决办法,你可以提前给人家意见,或者自己去行动,而不是只会动嘴不会动手,这类型的人在现实生活中往往会让人觉得很讨厌。
真正的绅士不会不断的向别人炫耀自己有多厉害,自己去过哪些地方,用过什么昂贵的物品,往往越是有内涵的人,越是深藏不露,相反,越是浮夸的人越是巴不得全世界都知道他的那点事。
阿迪克斯说过,与人交谈的礼貌做法是谈论对方感兴趣的事情,而不是大谈特谈自己的兴趣点,阿迪克斯明明是弹无虚发的神枪手,然而这些他从来都没有告诉过他的孩子们
关于偏见
美国社会心理学家阿伦森是这样界定偏见的:“人们依据有错误的和不全面的信息概括而来的、针对某个特定群体的敌对的或者负向的态度”,一旦产生偏见又不及时纠正,扭曲后或可演变为歧视。
本书中,怪人阿瑟,镇上所有人都在把他妖魔化了,甚至觉得梅科姆镇发生的所有小偷小摸之类的勾当,他都摆脱不了干系。一连串病态的夜间犯罪让镇上的居民心惊肉跳:人们家里养的鸡和宠物不断惨遭毒手。虽然作案者艾迪掉进巴克湾里淹死了,但人们仍然盯着拉德利家,不想打消他们最初的怀疑。
这不是赤裸裸的偏见吗?大家觉得那些事都是他做的,好像自己亲眼看见似的,哪怕作案者已经知道是谁了,但是大家还是不想打消怀疑!
如果你要认识一个人,那绝不能从任何人嘴巴里了解他,而是要用自己的眼睛,自己的心去慢慢感受,例如阿瑟,所有人都认为他是怪物,但是只有你真正了解他后,你才发现,他也是一个善良的人,他只是习惯了他的生活状态有自己的生活习惯。
最终他还救了杰姆和妹妹斯库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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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包含了太多东西,我想我理解的还不够,漫漫人生路,还需要慢慢去体会,不管怎样,用心做事,不违背良心,真诚待人,对任何人不持有偏见,人人生而平等,遇事从多个角度思考,真正以他人的角度去看待,我想,我会一直努力!做一个勇敢,正直善良的人,以阿迪克斯为榜样,不伤害任何一只知更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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