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网首页简友广场哲思想法
员工年会抽中一套房老板反悔,你怎么看?-92-90-15-822

员工年会抽中一套房老板反悔,你怎么看?-92-90-15-822

作者: 萌萌2020 | 来源:发表于2021-02-07 19:30 被阅读0次

本文系属原创,著作权归本人所有,任何形式的转载都请联系本人,抄袭者必究!

【时事热点:员工年会抽中一套房老板反悔,你怎么看?

据新闻报道,杭州某老板承诺年会一等奖获得者,公司将帮忙“清空购物车”,结果员工小王中了一等奖,而购物车里放了一套房,老板就拒绝帮忙“清空”。小王觉得公司这样“有失信誉”,老板则无奈表示小王这样有点“过分”。面对这一奇葩事件,网上也是各种观点。作为年会组织者的HR,你们如何看待这一热点事件呢?你对老板及员工小王如何评价?企业制定了年会的抽奖规则,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员工年会抽中一套房老板反悔,你怎么看?】

一、人心不足蛇吞象:

题目中的新闻,前几天已经火遍大江南北了,大家是不是都特别想知道如此幸运的小王的真容呢?可惜,即使是有记者的视频采访,小王同学出镜的时候也是要么戴着口罩,要么被打了马赛克处理,尤其是面对镜头的时候,虽然小王戴了口罩,但是还是选择侧背对着镜头的方式出现在采访画面中。

甚至是小王干脆选择直接背对着镜头的方式出现。

属实我已经使出了自己的“洪荒之力”,无法满足各位文友的好奇心,小王的真容不得见,只能以这种形式出现。

我想小王领奖的那一瞬间应该是非常开心的:

但是,等待奖品兑现的时候,不仅小王不开心了,小王公司的老板也不开心了——据新闻报道,杭州某老板,也就是小王的老板承诺年会一等奖获得者,公司将帮忙“清空购物车”,结果员工小王中了一等奖,而购物车里放了一套房,老板就拒绝帮忙“清空”。小王觉得公司这样“有失信誉”,老板则无奈表示小王这样有点“过分”。

在我发表自己的观点之前,我不得不说本届网友的三观还是很正的,围观此事件的网友观点几乎一边倒地认为小王有问题:

看到网友们的评论我就放心了。

在视频采访中,小王的老板表示当初设计这个游戏的时候确实欠考虑,如果小王确实想买这一套房子,那公司可以把小王购买这套房子的定金给付了。

根据题干得知,老板承诺“清空购物车”是以承诺的形式做出的,且不知道是口头承诺还是书面承诺,退一万步说,就算老板做出的是口头承诺,我们先来看一下这种口头承诺是否有效。

《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民法典》第一百三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民事法律行为。”

由上可知,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它形式,法律规定使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其规定。在承诺方承认原口头承诺内容的情况下,有法律效力。在承诺方不再承认原口头承诺的情况下,另一方有证据证明原口头承诺内容的,也有法律效力。

那小王趁着老板承诺“清空购物车”往购物车里“放房子”,小王的老板是否必须兑现自己的承诺呢?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显然小王在把“房子”添加进购物车的时候,属于老板尚不知情、小王自己尚未中奖,且中奖自后,老板对小王已经把房子作为兑现承诺的物品标的“缺乏判断能力”的情形,这种民事法律行为显失公平,在本案例中,小王的老板可以作为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歪风邪气不可涨:

看到视频采访的最后,小王的老板无奈地跟记者说——如果他实在是想买这套房,可以出买这套房的定金。

当然,诚如小王的老板所言,他们组织活动,在规则制定方面有点问题,如果小王所在企业把这个“清空购物车”的规则提前说得更加完善就好了。

但是,规则不完善,有空子可钻,做人也不能像小王,让公司来给小王购物车里的房子埋单,这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法律上可以撤销,在法理上,小王已经不占理了。

我们再来看看道义上,小王是否占理。

小王利用往购物车添加物品,老板并不知情、事后兑现的信息不对称钻空子,并且事后不依不饶,还把“没信用”的帽子扣在了老板头上,还把此事捅上了媒体,意图逼老板就犯,从道义上,吃着老板的饭、意图砸老板的锅,把个人利益凌驾在公司利益之上不说,最后还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出手邀请媒体前来曝光,以求公众压力逼老板就犯,这种行为,在道义上站不住脚,而且这种行为极为让人不齿。

这件事,让我想起来我2002年公司年终奖的发放上,当时公司董事长一笔10万元现金奖励奖给了我们公司的拓展部的经理W,为了就是表彰他在工作中的认真负责以及积极主动。到今天,我还记得,当董事长在年会上宣布奖金发放结果的时候,对我内心的震撼。

当时我们董事长说:“在大家看来,这是一笔巨款,但是这是公司领导层集体决定的结果,就是为了表彰W在过去一年中克服前期手续办理过程中的重重困难,遇到问题,不是想到的先找到我这个董事长或者是总经理出面从高层入手解决,而是他从政策、法规角度出发,看采取何种方案,才能既合法、又合规地把存在的问题解决,不仅快速推进了拓展部的工作,而且防范了公司风险,这10万元就是奖励他这种认真负责、不怕艰难的工作态度的。”听到这里,全体员工报以热烈的掌声。

10万元今天看起来不是一笔小数目,在2002年可以购买一套小的两居室的商品房了,正因为有了这样的“巨奖”,全体员工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无不努力工作,这10万块换来的是上下一心的正气。

而反观小王这样的举动,我很庆幸小王的老板没有兑现“本不应该兑现的奖励”,因为如果小王得手了,其实就是对“利用信息不对等、钻规则空子、占小便宜、事后还不依不饶逼公司就犯”的行为的妥协,这种不正之风可刹绝不可涨。

对于小王这种把个人利益凌驾于公司利益之上,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无所不用其极的做法,我想这样的人到哪个公司,也不应该是重点培养对象——极度自私的人,不仅不堪大用,而且极度危险——现在我终于可以理解小王为什么采用那样别扭的姿势面对镜头了,因为他实际上知道自己在法理、道义上站不住脚,也怕自己的“真容”公布于众,公布于众的下场,他自己比谁都清楚,眼看在本单位站不住脚了,如果公布了“真容”,以后自己的求职之路可能是更加坎坷。

Tips1:“做人留一线、日后好见面”像小王这样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不择手段、用公众媒体妄图逼迫老板就犯的做法应该得到谴责,小王此人把自己利益凌驾于公司利益之上、极度自私的人实不堪大用,甚至极度危险。

Tips2:小王所在公司相关组织部门也应该反省一下,也给我们HR同行提了个醒,今后类似活动规则的拟定方面更加严谨,不给别有用心之人以可乘之机。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员工年会抽中一套房老板反悔,你怎么看?-92-90-15-822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xvmztl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