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翔的小野哥

作者: 列克星敦太太 | 来源:发表于2017-08-08 00:08 被阅读31次

          最后一次见到齐良是2012年的中秋。那时宜城暑气未散,桂花盛开,整座城市被带着香气的暖风萦绕,像一块刚出炉的蛋糕。

          我站在楚都公园门口,双手插在上衣的兜里,在花坛前来回踱步。自从去年嘲笑齐良没梳头就出门之后她发誓痛改前非要做淑女,每次约会总要把我晾上许久才会现身。今天已经是我收到的第三只小白鸽了。

          又过了大概10分钟,我肩膀忽然被人拍了一下,回头看,果然是那个窈窕的身影。嬉皮笑脸地站在我面前,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

          “齐良你又迟到了,下次不许再磨蹭了”。我皱着眉头看了一眼从爸爸哪儿偷来的腕表。

          “女孩子出门总得好好打扮一下吧,你看我新买的蝴蝶结漂亮吗?”齐良吐了吐舌头,依然没心没肺地笑着,灵巧地转过身去,一头及腰的长发在中部被一支紫色的蝴蝶结捆束在一起,给人一种很古典的美。

          “和你的裙子很配,有那么点汉唐风韵”。我故作高深地点点头,心想老夫果然是直男癌晚期了,那些口红香水裙子发卡怎么看都是一样的嘛。

          齐良很高兴,“还算你有眼光,说吧,约姐姐出来干什么?这个点儿吃些什么好?”

          “不是你约我出来的嘛!有聊天记录为证啊!你不想买单拜托也不要用这么笨的方式哎!”

          “最近我减肥,晚上不吃东西,我们喝奶茶去!”齐良没有理会我的抗议,拉着我直奔公园对面的一家奶茶店。长裙随着她的脚尖来回拂动,像女孩儿悉碎斑驳的舞步。

          如果我没记错,马路对面这家奶茶店我很久之前来过一次,就是和齐良相遇的那天。我稀里糊涂地走进了女厕所,就在我险些酿成大祸的时候迎面撞见了洗手的齐良。我低下头开始纠结怎样对付这个女色狼,她却把手伸了过来在我衣服上擦干,笑嘻嘻地问我是不是拿铁也能喝醉……

          多少年过去了,每次回忆起那些故事总是会情不自禁地笑起来。就像这家店的名字一样,一杯时光。

          都是有故事的人啊。我苦笑着摇摇头。

          “老板给我一杯芒果沙冰,多加点糖。再来一杯拿铁,记住不要酒精哦”。齐良看着我狡黠地一下,像是戳穿了我什么心事。

          “最近在忙什么呀”。我看齐良低头吃着沙冰根本闲不住,只能生硬地扯出一个话题。

          “准备高考呗,还能干什么。”

          “有没有想过将来到哪儿生活啊。”

          齐良抬起头把勺子含在嘴里,思索片刻道:“内地的某个城市吧。我爸妈说女孩子最好不要离家太远,我也觉得北上广生存压力太大不适合我,就在内地挺好。”

          “那你有没有考虑过大学生活呢。”

          “大学生活可没有传言当中的那么美好”,齐良第一次露出了犹豫的表情,“以前老师总对我们说,高中要努力,等上大学你就解放了,可事实不是这样啊。我认识一朋友,去了一所二本学校。她很有能力但是也很有性格,大学里我行我素追寻自己想要的生活,结果最近听说她可能要留级了”。

          “真是个可怜的家伙啊。”我喝光最后一口奶茶不置可否地笑了笑。

          天色渐渐暗淡下来,连同这家店在内,五光十色的霓虹灯汇成了一个几乎不为人所知的世界。

          街上的行人开始多了起来,大多手牵着手,穿着光鲜亮丽的衣装,玩味这片说不上是多情还是寂寞的晚霞。

            门外的世界一如既往。暮色微薄到刚刚好,昏黄的向晚就像是在空气中浸染了一层薄薄的褐色茶汤。我和她走在路旁的林荫道上,目标是我们最初相约的地方,仅一街之隔的楚都公园。

            中秋之夜来到公园无非就是聊天赏月。而此刻,那个冷艳的美人正挂在南方的天空中,普照着这个同样冰冷的世界。我和她向假山上的亭子走去,人声渐远,空阔的山体在暮色中略显幽静。偶尔悉悉索索的飘来几声寂寥的汽笛,像行走在雨过初晴的乡间小道上,烟霭沉沉的密林中,传来一声千回百转的鸟鸣。

          “坐吧。”我指着亭中的一块石椅说,随即也坐在了她的身边。

          “你拉我到这儿来干什么?”齐良有些扭捏。

          “陪我看聊天看月亮。”

          “不会就这么简单吧?”

          “我的话很复杂?”

            “可是,为什么是我?”

            “为什么不能是你呢?”我无声地笑了笑,“你的话总让我想起过去的自己。当初我高中的班主任让我当班长时我也想这么说,为什么是我?比我优秀的人那么多,他可以有更好的选择,为什么现在反而让我去领导他们?但那句话一直憋在我心里没有说出来。过了很长时间之后,再次回头去看我走过的路,那时我才庆幸自己当初的选择。很多事如果你不去做你永远也不会知道结果。即使你沉溺在那一个个为什么中,上帝也不会告诉你更多。生活本就是一场毫无准备的战争,潜藏着太多太多的不确定因素。它让很多人东奔西顾,不知所措,但正因为如此,命运方能称其为命运。”

          “你也相信命运?”齐良忽然睁大了眼睛。

          “有时信,有时不信,比如现在我就信。”

          “这个我以前认识的那个野哥了不太一样啊。”

            “野哥本来就是拥有同样记忆和经历的两个人,只是你白天在学校已经习惯了他的样子,却完全忘记了他也可能是种夜行生物。”

            “你觉得你到底是什么样的人?”

            “你这句话就相当于把一朵云彩从天上摘下来放在我面前问它是什么。如果你也想把我拆开,那我只能告诉你,没有天空的云已不再是云了。”

            “难道你自己都看不透自己?”

            “我不知道,我很难说哪个更看好哪个更透彻。毕竟才在所有人眼前的有两个野哥,一个嬉皮笑脸,无畏无惧,对什么事都满不在乎,却偏偏什么都可以做得很好。他的心很大,大到想用他的爱去征服全天下。他的心又很小,小到愿意放弃一切去随一个人浪迹天涯。

          “他们说一个人的性格取决于他13岁前所受的教育。我不知道我在你眼中是什么样子,但野哥13岁前绝不是屌丝。我想把我的幸福分给更多的人,所以我想像拿破仑、希特勒一样让世界拜倒在我的脚下,完成一个男人所能想到的最壮丽的事业。我喜欢站在舞台上接受赞美与掌声,我坚信我可以像元首那样鼓动一个民族为我疯狂,这样的自信已经是上帝能给我的最高荣誉了。

          “呵,你可真是大胆啊。你这番话放在文革已经足够可以让毛主席亲自批你的死刑了。”

          “天才与疯子往往只有一步之遥。当一个疯子完成了他想做的疯事,那他就是天才,当现实将他抛弃时,那他就是个疯子,甚至是个恶魔。在天才与疯子中我当然选择天才,但如果在恶魔与庸人间的话我宁愿自己是个十恶不赦的魔鬼。我的理想和骄傲终有一天会被人遗忘,但我的思想不会被消灭。当然,也许会有人诟骂我,侮辱我甚至会抹杀我,但我的事业和思想会悄无声息地延续下去并永远发挥着作用。我相信这个让我倾尽一切的世界不会如此薄情。只有当我被所有人遗忘时,那我才是真的死了。”

          “你想改变这个世界,这也许是一个很好的理想,但无论这个世界是好是坏都不是凭一己之力造就的,你又能为他做什么?”

          “我知道,有些事你做了也不一定会成功,但如果你连想都不敢想,那就真的是不可能了。”

          “其实……你没必要逼自己这么坚强。”

          “这与坚强无关,这只是一种信仰。当我将自己的文章交给别人看时我从来不会问写的好不好。野哥的文章一定要是最好的,我绝不能让自己看到自己一丝一毫的弱点。雪之所以是白色是因为她们学会忘记了自己的颜色,而从我学会将眼泪吞到肚子里的那一刻开始,我就再也没有哭的权力了。”

        “你为什么对我说这些?”

        “没办法,谁让你是唯一的听众。”

        “你很害怕孤单吧。”

        “何出此言?”

        “喜欢月亮的人大多是孤单的。”

          “不对,一个人不孤单,想一个人才孤单。”

          “你现在在想谁?”

          “小王子。他飞了那么久,不知道能不能看到今晚的月亮。”

          “什么意思?”

          “小王子是法国作家埃克苏佩里的一本童话作品。他写的是一个外星球的小王子,随着他直径只有10米的星球一起在银河间往来旅行的故事。而作者在文中把自己塑造成了一个飞行员,飞机在沙漠中失事后他遇见了小王子。于是,两个孤单的人在迷途的夜里展开了一系列关于人生和理想的谈话。”

          “你怎么突然想起这个了?”

          “每个事物都是有内在联系的,你知道假山下面种的是什么树吗?”

          “当然知道啦,桂花树嘛,老远就闻到它的香味了,像小时候吃的桂花糕一样。”

          “当然啦,同一种事物对每个人来说也是不同的。桂花树对你来说是童年模糊的记忆,虽有点不太清晰,但无论过多长时间地都有这个印象。记忆可能被遗忘,但记忆中的快乐是永远不会消失的。桂花的香味就是这样,容易让人忘记很多事又想起很多事。对于我来说,桂花树就是月亮的灵魂,给那个冰冷如铁的美人一点点温存的理由。竞管月光一直冷清待他,但桂树只为月亮而开,在那无数个长夜里,他总是用无形的花香陪伴她无形的月光,让她的笑容不再那么冰凉。小王子的星球上也有一棵树,直到今天我才终于相信的埃克苏佩里的苦心孤诣:在没有什么比一棵孤独地遥望着月亮的大树更美的东西了。”

          “故事的结局是什么?”

        “我不知道,那是我在很久很久以前看过的一本书了。在我的印象中,书里没有什么亮点,只是充斥着各种各样浮躁无聊的谈话,所以它很轻易地被我弃掷一旁。我和无数同龄人一样,在我不知道什么叫悲伤时,我可以肆无忌惮地让眼泪夺眶而出。但有一天悲伤真的降临时,我却只能压抑着让它逆流回心里。当有一天下晚自习我拖着身体回到家中站在阳台上仰望星空,不知不觉中想起来小王子。在他的星球上每天有236次日出日落,当夕阳染红天际时他却始终是一个人,那他该是怎样的一个悲痛者和幸福者?真是莫大的讽刺,等我终于看懂小王子时,他却早已乘着他的星球飞向了更深处的宇宙。”

          “你说的是你的青春和梦想吧?”

          “不完全是,我的青春和梦想一直都在,有过奋发也有过沉沦,现在他们只是出去旅行,忘了跟我打招呼而已。”

          “就像小王子一样?”

          “对,我的小王子走了,忘记跟我打招呼。我可以原谅他的不翼而飞,这本就是个流行离开的世界,只是我们都不擅长告别。虽然会留下遗憾,但故事的结局不一定要多么完满。就像你去找一位失散了很久的朋友,故事的最后,重要的已不再是你是否会找到那个人,而是,因为那座城,那个人的存在,你会更努力地活下去。也许你一生可以有无数个理由证明上帝抛弃了你,但是,别忘了,月亮上也有一个小王子,他只是一个迷了路的天使……”

    终章

          我忘记了我和范彧最后是怎么从小山上下来的了,只记得当我回过神时我已在注视着他棱角分明胡子拉碴的侧脸,慢慢吞吞地向前走去。

            路旁的人行道上载满了矮小的银杏,在身旁高大的路灯钻石般的光芒里疏影幢幢。偶尔传来一声寂寥的汽笛,破碎了萦绕在身边的虫鸣月光。

            我双手抄在背后,轻跺着脚,眯起眼睛再次打量起眼前这个落单的身影。他的喜怒哀乐在无影灯式的光芒下显得那么真实,又那么浮华。我不敢说自己有多了解他,因为命运就是这样蹊跷,从来没有人可以仅仅为了懂得而懂得。只是我终于看到了,他像月下的浮光暗影一样隐逸着的爱和哀伤。对于他来说,天才也好,恶魔也罢,他都不缺少物质和精神。只是他经历了太多的大起大落,经历了太多的悲欢离合,所以他想让世人都能永远安定快乐,不必为了一个残酷的现实而纷纷扰扰。也许他的荒诞不经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因为孤独的人分两种,一种希望所有人像他一样孤独,一种希望所有人像他一样快乐。他就是属于后者:一味的去爱着这个世界,却从不想这个世界到底爱不爱他。这是一个流行离开的世界,所以他才想像小王子一样享受那一眼万年的日出日落,不用那么急着告别。只是当他终于看懂小王子时,他也终于告别了小王子。没有聆听,没有祝福,只有无穷无尽的成长和成长。真可惜,在他的星球上他连一棵大树都没有,只有满目的荒凉,但他仍毫无保留的希望那些爱他的人们过得更好,尽管他自己的生活有时是多么的不如意。《圣经》上说,我们度尽的年岁,好像一声叹息。如果他搭乘的星球有幸不是一颗流星的话,那就让他一个人好好地欣赏一下日出日落吧。但现在,正如他所说,它只是一个飞累了,停下来休息的小王子而已。这无关浪漫,仅仅是因为这个世界,太需要一个童话了。

            这条路下雪之后格外美丽,当雪花凝结成冰晶,铺在平坦的柏油马路上,倒映着清澈的灯光,闪亮逼人,像满地的钻石星辰。我知道,他走了之后我的生活中不会再有第二个野哥,就像小王子的寓言绝对不会第二次降临人世,所以如果“再见”代表永远不再的相见的话,那么,再见,我的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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