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是一个神奇的文字:与“电脑”、“手机”等名词相连,就只是娱乐自己而已;而连接“音乐”、“文字”等名词,似乎高大上了起来,成为了能够娱乐大众的人或事,仿佛“音乐”和“文字”本身从高高在上的“文艺界”退居成为了他或她能够肆意驾驭的“玩具”。
就像……就像虽然我从小学了钢琴、大学做了键盘手、现在开始吉他弹唱,但是我从来不敢说自己是“玩音乐的”,因为毕竟我的双手和歌声只是被现成的歌曲凌驾而已。而能够让我发自肺腑认为他或她是“玩文字的”,原创的广告的文案绝对多于擅长Ctrl+C/V的网络编辑。
14年下半年,我发现了两个“又玩音乐又玩文字”的人,以至于我直到15年“被音乐玩”的经历都是翻唱她们俩的歌……然后录制在接地气的唱吧,然后po在朋友圈,然后坐等点赞和评论。
·一个她:陈粒
写这篇文章之前我都不知道自己到底喜欢她什么:首首各有不同的曲风?篇篇又深奥又押韵的歌词?张张又自黑又自恋的照片?直到随机播放到这首陈绮贞和陈升的《你一直在玩》,我才反应过来,原来喜欢她的是她的“玩”。
最初的最初,由于工作听到了空想家乐队的《走在通往明天的路上》,主唱陈粒张力十足的声音好像越过了耳机、耳膜,直接往我脑袋里注射了兴奋剂,让从不打鸡血且十分排斥被打鸡血的我整个下午都想要打鸣。如果说“一听钟情”是夸张的话,“二听”确实爱上了她作为个人的作品《奇妙能力歌》。
当时她还在上海,且当时她还不是“老公”,甚至当时《奇妙能力歌》网络上连正式的歌词都没有。单曲循环二三十遍之后,我迫不及待想要翻唱,虽然连我自己都觉得听写的歌词好像哪里怪怪的,但是还是po在了朋友圈。然后被朋友们单曲循环,然后被朋友要求合唱,然后想要用钢琴伴奏翻唱另外的版本……然后她红了、她出柜了、她发专辑了。
从《奇妙能力歌》起我一直视奸着她的微博、豆瓣,知道了她放某节目的鸽子的梗;甚至我通过几个间接认识她的朋友,知道了她的某任女朋友长什么样。我听过了她的每首歌,也学会了且翻唱了每首歌;同时我也错过了她在上海的每场演出,甚至7月11日浅水湾的演出定表抢也抢不到票,最终还是从黄牛手里买到了高价票,才终于见过了她。
我曾惊讶于现场的她,可以只拿一把木吉他当作整张专辑的伴奏,但是转念想想,她写歌就是通过一把木吉他,于是我又惊异于她的专辑的编曲,哦不不不,她管它叫混音;我也曾被她的歌词惊艳到,虽然一部分歌词是她选择的词作者的作品,但是她原创的另一部分,小黄歌竟然色而不淫、英文歌竟然可以把英文当成了母语似的,句句都没有复杂单词,但是却让我这个翻译控无论如何都找不到确切的中文可以一一对应。
我曾自不量力地写歌,却发现不是只要悲伤的歌都能写得酷酷的,而是十有八九写出了怂怂的感觉,而开心的瞬间又没有了写歌的需求或者写歌的灵感;我也曾写诗或者写歌词,却发现自己无法摆脱不由自主地追求押韵、且为了追求押韵随意更改初心的怪圈,“庸人恋阙”的另一种解读就是这样吧。
太难了,太,难,了。我玩不了,我只能被玩,哦,这点真不幸;但是,幸运的是,我能在充斥着各种伪民谣的民谣圈中发现她,看着她玩,这就够了。
·另一个她:程璧
长大之后我没有买过专辑,连周杰伦后面几张专辑也只是在网络上随便听听,却在14年买了陈粒的《不灭》。某次在朋友圈看到某人说,14年他买且唯一买的一张专辑是程璧的《诗遇上歌》,我便出于对诗的喜爱才听了她的歌。
说起我对诗的喜爱,说多不多,说少不少,刚刚好。我可能不能把语文课本里的中文现代诗倒背如流,但是我沉迷于诗人们的或悲恸或凄苦的经历,执着于遇到戳心的诗句就拿最工整的字摘抄在最喜欢的本上;我也许无法准确辨识英美文学教材里的诗的每个韵脚每个语法,但是我企图拿古老的中文去翻译古老的英文,企图至少让“古老”留存。
我对诗所做的、能做的无非就是这些吧。而她,却给诗谱了曲,即用玩音乐的方式同时玩了文字。其实这件事她并非第一人,中国古代的词都是有曲的,即使穿越到现代,也有邓丽君、有《但愿人长久》。但是她让这件事成为了民谣圈和诗歌圈互通的窗口,或者说,让北岛脑残粉们拨弄起了吉他、也让民谣狗们关注起了俳句。
我由于种种原因错过了她6月21日浅水湾的演出,据看过她现场的朋友说,有时候她就静静地抱着吉他却不弹、只清唱。我无数次脑补这个换作别人简直作到死的场景,好像只有她能够与“静静地抱着吉他却不弹、只清唱”的画面契合得恰到好处。好像也只有她在微博、以及在广播专访大谈“文艺”的时候,我对“文艺”这个词才少了平日的冷嘲热讽。
程璧相比陈粒,我了解得不够多,只知道她北漂、旅日。诗歌、旅行、音乐、摄影,她的喜好与我几乎完全重叠,但是她做得比我好得多。这点让我很沮丧,我怀疑自己的喜好是否太过不专心、太过零碎以至于样样都无法在自己的人生中精益求精。但是她说她用两个和弦写歌,她想要去北大、去东京就跟爸妈讲……这些点纷纷击中我,我开始明白“自然”、“开心”、“玩”才应该是人生最应该追求的喜好,最不应该做的事情是为了别人的什么而怎样自己。
至于某人在我安利她的人和歌的时候表示“这谁啊听说都没听说过!估计有点经济实力的真正的白领都不会喜欢吧!会喜欢的都是穷学生吧!”某人在听她讲她的喜好的时候表示“这人喜欢的东西都是装逼的东西!”这些我都不再介怀,因为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歌好听,人好看,玩得好认真。
《我喜爱一切不彻底的事物》,嗯,我也是;《心想唱歌就唱歌》,嗯,我也正在如此。可能明天的明天我也用两个和弦写歌了哦。
这篇作为音乐人推荐的首篇,我把将音乐和文字“玩弄于股掌之间”的她们,推荐给几乎快要用电脑和手机“玩物丧志”的你们。如若你们能由此了解或者更了解她们的人,是我初心;但是仅仅了解到她们的歌,我也开心。妈妈说,做人、做文章都别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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