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去见他,我21岁,身处南国繁华都市象牙塔内,读着唐诗宋词,写着诗词歌赋。而他,在北方一个我不知晓的山旮旯里站岗执勤。我坐了一天一夜的火车,又转乘几小时的吉普车,终于来到了他所在的部队。
那是一家古老的村庄,有浓密的树林,有称作“世外桃源”的原上,有金色的麦田,有淳朴又热情的人们,还有人挑着豆芽菜边走边叫卖的声音。就像穿越了般,我从喧嚣的大都市掉落到宁静的村庄,好像回到了久远的过去。一切都似曾相识。寂静无边,金钱无处可花。只见清一色的军装,高矮胖瘦都一个模样。
在此之前,我们彼此写了18封信,这18封手写信成了我们的媒人。我们一起在营区散步,一起走过金色的麦田,到如今,十八年过去,我们依然记得那宁静的村庄,那和煦的微风,那金色的麦浪,还有,那麦穗的锋芒悄悄地吻过我们行走的裤管——从此,我便有了个永远的名字:军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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