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是轰轰烈烈好呢?还是平平淡淡好?有人可能不假思索地说,当然轰轰烈烈好,爱情本来就是一种激情,只有轰轰烈烈才是爱情的本质;平淡预示着爱情的终结。真的是这样吗?
电影《苦月亮》对这个问题进行了一番探讨。
影片里有两对夫妻。其中一对是英国夫妻,男的绅士女的淑女,很和谐正常的一对,换句话说,是很乏味的一对。感情从来没有升温到沸腾的地步,就那么温吞着,妻子和丈夫都只露出了冰山一角,都留有一部分神秘的领地未向对方敞开。他们似乎可以更激情一点,但不知什么原因,也许出于害羞,教养,还是出于安全感,他们并不打算冲击高峰,至少不打算在彼此之间。
另一对美国夫妻就截然不同了。男的是一个一本书也没有出版的落魄作家,女的原本是一位地位低微的饭店服务员,他们的爱情极端火爆,但是也具有强大的毁灭性。
女孩第一次出现在作家的视野里时,是在巴黎街头的一辆公交车上,清纯美好得像一个天使。作家对她一见钟情,疯狂地沿着他们相遇的那路公交车,寻觅意中人的身影,找了好久没找到,就在他放弃寻找,另觅猎物时,女孩又意外地出现了。于是,两人的命运连在了一起。
他们追求着爱的极致,使爱不断攀升,为了追求快感,甚至走入了歧途,作家在女孩撒向他的尿液中体会到了高潮。但还能怎样推陈出新呢?没了,剩下来的只是走下坡路。
生活中的矛盾也多了起来,出现了互相的讽刺漫骂,更进一步,你扔我一个杯子,我甩你几个嘴巴。作家清醒地意识到,到头了,该结束了。没办法,激情的特点就是这样,来得快去得也快。
但他们这辈子注定是一场永远纠缠的孽债。分了几次,总也分不成,作家用种种方式折磨这个女孩,逼迫她离开,女孩则宁可忍受万般羞辱,也绝不离开,最后为了甩脱她,作家独自把她送上了飞机。
几年后女孩化身妖娆性感的复仇女神,把所有曾经受到的羞辱加倍地还给作家。他们终于从极度的相爱,变成了极度残忍的相杀。
这就是爱情让人纠结的地方了,爱情这把火烧得太旺,一方面固然可以取暖,但另一方面,也很容易引火自焚,当恋爱的双方不顾一切追求极致的快感时,会很沮丧地发现,他们根本无法适应高潮之后的平凡,而这将把相爱的两人置于非常危险的境地。在渡边淳一的小说《失乐园》中,男女主角选择了在爱的最高峰双双殉情。而在《苦月亮》中,这对恋人由于过于“贪婪”,不肯在最高峰就此放手,双双由相爱跌进了相杀的泥潭,见识了恋人由最可爱变为最狰狞,可谓更为惨烈。
我们会来到一个悖论,要想保住爱情,就不要那么相爱,不要对爱情过度开发,让对方保有神秘的领地而不要侵犯,避免走向极致疯狂而要甘于平淡。这真是个令人乏味的结论,就像《苦月亮》中,这对英国夫妇一样,两人的魅力和这对不作不死的作家夫妇比起来,那是相形见绌得多了,而且,英国夫妇内心还被作家夫妇撩拨得蠢蠢欲动,想要跨越自己的平淡,好好疯狂一把,但作家震撼的枪声终于还是唤回了两人的理智,不管怎样,平淡的相守,总比反目成仇、同归于尽,要好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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