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网首页文学散文想法
生命是一场狂欢--《不可承受生命之轻》

生命是一场狂欢--《不可承受生命之轻》

作者: moran墨燃 | 来源:发表于2019-02-18 10:55 被阅读10次

    什么是爱?

    诗性浪漫与欲望载体

    性与爱一定是要联系在一起的吗,在两性关系中这似乎是一个恒久值得争执的问题。人们总是很难在没有爱的支撑下,对同一具躯体产生源源不断的欲望。那为什么还会有相爱呢?什么能够保证相恋的双方之间的忠诚?

    柏拉图曾提出古时候的一个人都是如今两个人的概念,而神用利刃将所有人一劈两半,自此,为了寻找本应有的另外一半,人们开始左顾右盼,惶惶不可终日。

    或许不管是灵与肉,总是要寻找其中的一部分填补空缺,所以书中的托马斯一生都在与不同的女人纠缠,以弥补肉体的空虚,而他娶特丽莎为妻,则是为了灵魂的“同情”(通感)。

    这样的“同情”在文中被描述为Es muss sein(非如此不可)的。

    在中文的语系中,“同情”往往被视作不同层级间的情感,指对他人的苦难与遭遇表示理解,有一定的怜悯之意,然而“同情”的前提是“通感”,这种通感的具体表现就是移情。

    人们在恋爱关系中往往通过约会来促进情感的交流,其本质仍然是通过相同的经历过程,使恋爱双方感受到类似的情感。而情感的相近让人感受到亲近感与私密性。类似的通感过程不仅仅在爱情中有所体现,在友情甚至亲情中都可以同样概括。

    这样的情境在人们还是小孩子的时候就有所体现——有共同“秘密”的孩子们之间往往关系更加密切。

    文中将特丽莎比作顺水而来的孩子,无所定居的孤儿形象激起了托马斯的同情,当他将特丽莎的出现类比为摩西与俄狄浦斯时,一种古希腊的诗性浪漫情怀便悄然生根,同情也因此向通感转变。

    也正是这种一半源于幻想的诗性浪漫,在托马斯无法见到特丽莎时为他是否回到后者身旁做出了决定性的判断。

    很少有人能够达到数学意义上的纯理性的美,但人们总是各有各的独特,而种种独特在一定的影响下被加以浪漫的幻想,人们也因此拥有了各式各样的美。“情人眼里出西施”也正是出于这种甚至有些夸张的浪漫想象。

    托马斯毫无疑问是爱着特丽莎的,但是在他的人生词典中忠诚并没有足够的重量。

    萨比娜是一个真正的女人,不管是漂亮的面孔,姣好的身材。她赤裸裸的性吸引力来自她的神秘,来自她饱经磨难的祖国,来自她暗含隐喻的画作,来自她无法被束缚的背叛天性。她对性伴侣的选择无关对方的地位身份,而仅仅是自身的主观意愿,她的离开也是出于同样的缘由。

    为什么不说是伴侣呢,因为书中与萨比娜相关的两个男人——托马斯和弗兰茨都是有妇之夫。在正常的价值观看来,这样的人物关系无疑是令人不齿的,但是又有几个人真的敢说自己能够完全控制住自身的欲望呢?

    欲望是罪恶之源但同样是天性使然。我们希望伴侣之间能够保持忠诚,并尽可能的做到这一点,但是一切的前提都只是尽可能。

    我们无法否认欲望的能力。

    美国心理学家斯坦伯格曾提出爱情三要素的概念,认为完美爱情需要激情、亲密与承诺三者的缺一不可,但是实际上爱情并不是某种能够用科学公式量化的因素,我们无法用理智来概括它具体是什么。

    就算一开始我提出“What is Love?”的疑问,书中也并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答案,只是用书中四位主角的故事来提供另一种爱的可能性罢了。


    什么是(人的)存在? 

    酒神式狂欢与虚弱型眩晕             

    一个典型的哲学问题。什么是存在?你感受到的就是存在吗?

    每个人的一生中都会或多或少的询问自己类似的问题。     

    就像特丽莎总是梦到的场景一样: 她赤身裸体与一大群裸身女人绕着游泳池行走,悬挂在圆形屋顶上篮子里的托马斯冲着她们吼叫,要她们唱歌、下跪。只要一个人跪得不好,他便朝她开枪。

    昆德拉在文中解释说与一群女人一起裸身列队行进的规定的意指:你的身体与别人的没什么两样,你没有权利羞怯,没有理由把那雷同千万人的东西藏起来。而一同唱歌下跪的场景,则代表着她们不仅身体一致的卑微,连灵魂也一样失去,然而她们不为此感到羞怯,却为自己的无知与平庸而狂欢。

    特蕾莎来到托马斯的身旁,就是为了摆脱这样毫无存在价值的雷同,然而托马斯在性方面的随意,又让她觉得自己回到了相似的地狱,一个所有躯体别无二致的地狱。

    存在主义认为,包括人的存在在内的所有的存在都是偶然的,是偶然发生的事物。即Einmal ist keinmal.一次不算数。人生是无法预料的,没有彩排和预演,所以每一个当下所发生的,都是偶然的产物。

    这样的偶然中充满着令人疑似发生的一切都是宿命的悲剧性美感。

    人类社会历史似乎总是受制于两种基本的冲动:一是对个体内在情绪的抒发,即尼采所说的“酒神精神”;一是对外在理性所标画的超越世界的追寻,即尼采所说的“日神精神”。

    因为认为是崇高的、尊敬的,所以才敢于放浪形骸。

    这样的说法看似矛盾,实际上却是人们为自身毫无道理的行为寻找的最好的借口。

    这样的狂欢本质上是虚无的,未必是出于快乐或者正面的情绪,有时候战争、瘟疫、末世来临的既视感同样给人带来万物皆虚幻的狂欢。

    激烈的情绪带来狂欢,而狂欢让人从自身外感受到身内的存在。

    以布拉格之春为例,其背后的政治倾轧带来满目疮痍,作为受害者的捷克却呈现出狂欢式的倾向。

    “波西米亚的各城镇贴满了成千上万的大字报,有讽刺的,有挖苦的,还有诗歌和漫画,矛头直指勃列日涅夫和他的军队,嘲笑他们像是一群没有文化的马戏团小丑。小伙子们骑着摩托车挥舞着绑在长长的旗杆上的捷克国旗,围着坦克车飞速疾驰,姑娘们则穿着短得不可思议的迷你裙,当着德国大兵的面,与素不相识的过路人接吻,故意刺激那些性饥渴的可怜虫。”

    由于“放弃抵抗”的决策,文中的捷克以近似迎接狂欢节的状态度过了俄军入侵的头七天。

    这七天里人们沉浸在一种与众不同的体验——虚弱——带来的目眩神迷中。

    危险还未完全降临,战争在人们看来不过是新鲜有趣而刺激的演习,直到杜布切克以虚弱的声音宣布了妥协协议的签订,失去自主权的黑雾才逐渐弥漫在布拉格城市上空。

    作为国家,捷克无疑是悲哀的,失去了主权的捷克人,无疑也是悲哀的。

    而站在他国的角度来看,身处安逸巴黎的弗兰茨正是因为其故乡的虚弱与悲哀而深深的爱上了萨比娜。因为捷克境内的争执、弱小、战败,是弱国,而法国的平和、安逸、强大。弗兰茨以怜悯而新奇的角度看待萨比娜,又被她的坚强与神秘折服,一如她的故土。

    本质上人们总是被“不同”的事物所吸引。如果一个人试图在外界环境中寻找到存在,他需要让自己不同,而试图在内心寻找存在,他又需要对自身产生认同。

    尼采提出的虚无主义中认为人类的存在没有意义,而作为有独立思想的人们又不甘心毫无意义的活着,因此存在主义提出了人需要寻找存在的意义的概念。

    但不得不说的矛盾是,存在主义的前提就是承认世界的虚无。


    什么是存在之轻重?

    沉重的轻

    文中伊始就引入了尼采永恒轮回学说——如果假设万物是循环的,生命的每一秒钟得无限重复,我们就会像耶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一样被钉死在永恒上。因此永恒就是最沉重的负担,而没有重来的选项的我们,更多的是生活在虚无的轻中,“重”让我们感受到自身的存在,“轻”让我们抛下责任感受生命的甜美。

    那么,在有限的生活中,究竟应该选择怎样活着?

    对于文中四人,较为公认的说法是托马斯与萨比娜选择的是轻的生活方式,而特丽莎与弗兰茨则在重负下前行。

    假如我们扩大“狂欢”一词的概念,将其定义为某种有强烈情感波动的行为,并假设通过狂欢能让人感受到生命的存在。

    在东方的哲学思考中,人们追求永恒的生命,认为生命越长可以做出越多的贡献,生命也因此得以拥有更多的意义。从秦始皇遣派徐福带领五百童男童女出海寻找仙山蓬莱,到唐玄宗轻信不老谣言服用含毒的丹药,这些千古一帝的一生在他人看来本都已是极具意义,然而他们自身并不觉得满足。

    寻仙的过程在常人看来无疑是不被理解而耗费巨大的,这也是狂欢的一种。

    这样的狂欢大到战争爆发人命如蝼蚁,小到一次夸奖一餐美食,那一刻人们感受不到自身的虚无,沉溺在这样的行为带来的或快乐或痛苦的情感中。

    Ecstasy(狂喜、忘形;无法自控的情绪)源自希腊字Ekstasis(站在自身之外),涉及一种奇怪的矛盾:当我们透过某些行为使自己与身体紧紧相连时,我们也超脱了身体,同时体验到一种沛然的无限感,感觉仿佛世界猛然洞开,而人暂时被释放。

    本身患有癫痫的杜思妥耶夫斯基在小说《白痴》中,描述和谐与喜悦、逼真的声音和色彩,以及活着的强烈感觉,并以此作为书中角色Prince Myshkin发病的先兆。

    “如果这是一种疾病,又有什么要紧?”Myshkin问道。

    因为倘若“在发病之前最后的清醒时刻,他有时间保持清醒而且明白地对自己说‘是的,我可以将一生奉献给这个片刻。’那么这个片刻的存在,当然就让一生都值得了。”

    短暂的疯狂可以让人暂时性摆脱虚无,存在只是一个个片段式的瞬间,一切的意义都只在它发生的那一刻。

    生命是一个在存在与虚无中不断循环的过程——因为虚无而(随心所欲的)去做某事(狂欢式行为),因为这样的事(强烈的情绪波动)感受到存在,此事结束后重新归为虚无的状态。

    在文中,性爱作为行为与情感两方面的代表被提取,用以概括所有让人摆脱虚无、感受到自身存在的方式。

    但这样摆脱虚无的前提是活着。人总是会被遗忘的,站在他人的视角审视自身,别人又是怎么看待你的轻重呢?

    “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

    在中国,我们往往将是否死得其所用以判断一个人生命的价值。

    昆德拉借萨比娜之口提出媚俗的概念,说媚俗是存在与遗忘间的中转站。在他的笔下,媚俗无处不在,意指“重复了一千次的美”、“故作多情的集体谎言”。依照既定的条例生活的人们,声称自己是维持社会这台机器运转的一颗螺丝钉。实际上是被框定的自由人,以为生活在乌托邦中,放弃了对身内身外的思考。

    媚俗与从众是类似的,其根源是对生命的绝对认同。媚俗是毫无目的的集体主义,是一种悄无声息的洗脑。例如萨比娜的画作被打上“为自由而战”的标签,托马斯的思考被篡改为简单粗暴的煽动性文章。昆德拉对此提出批判,却也承认媚俗在人类社会中存在的必然。

    或许我们可以对媚俗表示不齿,但最终仍要回到媚俗的乌托邦中去。

    文章并没有明确的说明支持或选择哪一种观点,只是将它全盘剖开。至于究竟孰轻孰重,仍然要看每个人自己的抉择。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生命是一场狂欢--《不可承受生命之轻》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xyzoeq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