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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道德经解】第十一章

【老子道德经解】第十一章

作者: 灵素心蘭 | 来源:发表于2023-03-29 07:58 被阅读0次

老子道德经解

憨山大师著

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埏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

【注】此言世人但知有用之用,而不知无用之用也。

意谓人人皆知车毂有用,而不知用在毂中一窍;人人皆知器之有用,而不知用在器中之虚;人人皆知室之有用,而不知用在室中之空。以此为譬,譬如天地有形也,人皆知天地有用,而不知用在虚无大道。亦似人之有形,而人皆知人有用,而不知用在虚灵无相之心。

是知有虽有用,而实用在无也。然无不能自用,须赖有以济之。故曰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利,犹济也。老氏之学,要即有以观无。若即有以观无,则虽有而不有,是谓道妙,此其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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