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这个问题我们要从题形描述的三点上分析,一是公司明令禁止这种加班补量,充绩效的行为;二是这种加班充绩效的行为是否对公司其他员工产生不公;三是又把这种加班现象定性为需要纠正的不良行为。
第一点我们看公司为何要明令禁止,只有一切损害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为,才会被公司明令禁止。既然是被公司明令禁止的,这种行为一定是有违公司形象或公司章程的。
但由于这部分人的疯狂加班行为无良策取缔而存在,他们又是公司最优秀的员工,因为他们的债效月底又是全员最优秀的。
有优秀的绩效就能为公司创造价值,为何又要取缔呢?仅仅是不符合公司的形象和公司的章程,才要明令禁止吗?月底绩效能拿到优秀的员工,他们为公司创造的价值肯定比其他员工多得多。从这个层面上看,就要从新审视公司这道禁令是否有存在的意义了。
这种疯狂加班现象,我们还要看到另一个原因,是否存在工作量和工作时间不匹配的现象?回答应该是肯定的。交个普通的答卷上班时间就可以,而交个优秀的答卷,在上班时间完不成怎么办?唯有选择加班,比别人多付出,才能做到。这其实也是多数优秀员工的共性。
第二点这种通过疯狂加班得来的绩效,是否对公司其他员工产生不公?他的绩效多了,他的工资肯定高。但他付出的也多啊!这也符合按劳取酬的原则,多劳多得。人家多付出了却要和你拿一样多的钱,这才是不公呢?
最后说说第三点。正因为有了这些疯狂加班员工的存在,公司的业绩才会稳步攀高。他们应该享受公司优厚待遇和他们付出相适应的薪资。这种奋发有为的企业现象,不应该把他说成是不良现象并加以制止,相反应该加以弘扬。
也正因为有了这些肯努力的员工,公司才有希望才有发展。
图/网络最后提醒一点,注意身体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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