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宣扬《存在主义》片段1

作者: 白夜书摘 | 来源:发表于2020-08-31 06:36 被阅读0次
    1.从20世纪60年代起,存在主义进入了与新兴的结构主义、现代主义、后现代主义等思潮并存的新发展时期。
    2.这种存在主义的出发点,是精神的自我矛盾的经验,即所谓“被分割的关系的经验”(L'experience de la relationecartelee)。这就是说,人的精神的内在生活,乃是一系列自我矛盾的烦恼心态的演化,乃是处于遭各方分割的窘境中的复杂心态,乃是一种无所适从的自我矛盾。正是这种被多方分裂和吸引的心态发展动向,使人的存在时时处于被分割的危险,处于各种偶性的包围圈之中,处于各种可能的潜在状态。但是,勒森又指出,各种矛盾,各种可能性,都不会是绝对的。在勒森看来,矛盾乃是“反存在”(la contradiction est contre-être),矛盾并不只是“非存在”(non-être)而已,而且,矛盾还要进一步地朝着“反存在”的实际过程转化。勒森说:“哪里有矛盾,主体就不仅必须朝着它而生成,而且也必须遭受其痛苦的经历。”
    3.赫尔施的存在哲学又在某些方面类似于萨特的哲学——她认为人的存在是历史性的,而历史是人的存在所获得的知识的一个构成性因素(L'être humain est un etre historique, et l'histoire est une des composantes des connaissances qu'il acquiert)。在赫尔施看来,由历史因素组成的知识,尤其是最具典型性的人文科学知识,不同于那些有关外在于人的存在的自然对象的自然科学知识。此外,赫尔施的存在主义,又在关于身体的“存在”与“心灵”的关系的问题上,切近梅洛—庞蒂的思想。在她看来,身体(le corps)必须在同心灵的相互性中才能有意义。
    4.在海德格尔的影响下,穆勒试图建立一个关于历史的意义的超验性理论;而他所说的历史,是包含着形而上学思想的历史和自由的历史两大方面的。这样一来,在历史中的哲学便变成为“本体论的考古学的解释学”。这是作为先验的经验的自由的哲学。自由的先验经验可以协调哲学人类学和历史哲学。这也就是说,哲学人类学是在其不同场域内的自由哲学;而历史哲学则是历史场域的哲学——穆勒把这个历史场域称为“凯若斯”(Kairos)。“凯若斯”原为希腊文,意指“美好时刻中的上帝”;而在存在主义的哲学中,它指的是“一个具有深远意义的决定的时刻”。最后,穆勒进一步将其哲学人类学和历史哲学加以延伸,试图建构一种围绕着“妥协”的精神的新的实践哲学,以便表现人类存在的基本形态。
    5.他的同时代人德谟克利特(Democritus, 460—370B.C.)认为抽象地讨论人的本性和人的美德是毫无意义的;“人生的目的在于灵魂的愉快……在这愉快中,灵魂平静地、安泰地生活着,不为任何恐惧、迷信或其他情感所苦恼。他把这种愉快称为幸福”。在他看来,人的最高理想是自由。他说:“在一种民主制度下过贫穷生活,也比帝王统治下享受所谓的幸福好些!就像自由比受奴役好些一样。”
    6.存在主义认为,要真正地把握人的生活,就必须把人生放在它本身所固有的原始的和自然的状态中。所谓“原始”和“自然”就是保持其原样,保持其本来的面貌;或者,用一般人的说法,就是“它是什么就是什么”,“它本来是怎么样的,就是怎么样的”。
    7.存在主义所创造的这个新概念“此在”,是表达某个“个人”的“存在”的观念。有人很形象地把海德格尔所说的“此在”说成是“在此时此地”的“存在者”,或者是“某个存在先生”。
    8.存在主义所说的“存在”,或者说,“此在”的“存在”是一种趋势,是不满足于现状,或者说,不甘心于沉落(Verfallen)的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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