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发生在今年8月15日6点40分的河北省承德市的一个居民小区内。居民梁大姐带着自己边牧遛狗,遇上小区内小杨的银狐犬,挣脱犬链去与银狐犬打斗。小杨不忍爱犬其他犬欺负,上前去追打边牧,结果自己不小心摔跟头两次。随后,小杨站起来持棍子直击边牧的头部,当场看见梁大姐的边牧鼻子出血。然后梁大姐看见,小杨家银狐咬伤了主人小杨。小杨当场并没有说咬伤。(以上经过缺乏第三人人证及双方音频、视频证据)
然后第二天给梁大姐打电话,说自己被边牧咬伤了,索要五千块赔偿。梁大姐不同意,然后小杨报警。警察询问了事情经过,对双方调解无效。然后梁大姐询问到了我。
一、首先我们来分析事实:双方如目前可认定哪些事实
事实是法律归责的基础,分析事实是进行法律判断的第一步。
1.小杨是否真被咬伤了?
或许是当时不愿现场对证自己是被自己狗咬伤了,或许是个人神经太大条被谁家狗咬了一下个人没发现。无论是什么?去医院的检查或许可以证明咬伤事情有没有发生。
2.若真,那是被谁家狗咬伤了?
这点,目前为止,双方均无法证明。或许后续需要专业宠物医生验伤鉴定。
3.若鉴定证明确实是被梁大姐家狗咬伤的,那梁大姐又该如何对质?
(1)可否证明小杨对被狗咬伤有自己过错?
目前为止,无法证明。除非小杨自认。小杨可会自认自己打狗?答案很悬,几乎没可能。
(2)双方是否有养犬证?
梁大姐家,确实按照《承德市严格限制养犬管理办法 》领取了她的边牧养犬证。对方有没有,目前为止不知道。
(3)双方饲养的犬是否为烈性犬?
国家农业部确定的烈性犬种类如下:
阿富汗猎犬、阿根廷杜高犬、阿根廷犬、埃什特雷拉山地犬、爱尔兰猎狼犬、贝林登梗犬、比利猎犬、比利牛斯獒犬、比利时牧羊犬、边境梗犬、比特犬、波音达猎犬、伯恩山犬、藏獒、大白熊犬、大丹犬、大加斯科-圣通日犬、大蓝加斯科涅猎犬、大髯犬、德国牧羊犬、斗牛獒犬、多伯曼犬、俄罗斯高加索犬、波尔多犬、法国狼犬、捷克福斯克犬、凯利蓝梗犬、可蒙犬、兰西尔犬、意大利灵提犬、罗德西亚背脊犬、马雷马牧羊犬、马士提夫犬、美国斯塔福梗犬、拿波里獒犬、牛头梗犬、纽芬兰犬、拳师犬、日本土佐犬、沙克犬、圣伯纳犬、斯皮诺犬、苏俄牧羊犬、威玛犬、西班牙加纳利犬、爱尔兰雪达猎犬、寻血猎犬、意大利那不勒斯獒犬、中华田园犬(土狗),共计49种。
笔者不太懂狗狗,就百度了一下。如下材料来自于百度:
“边境牧羊犬(Border Collie)原产于苏格兰边境,为柯利牧羊犬的一种,具有强烈的牧羊本能,天性聪颖、善于察言观色,能准确明白主人的指示,可借由眼神的注视而驱动羊群移动或旋转,被当成牧羊犬已有多年的历史,在世界犬种智商排行第一名。
根据现代牧羊犬的起源,它们有着“眼神控制”这样的能力,这种能力是通过在英格兰和苏格兰边境地方的牧羊人发展并且训练出来的,所以人们把这种犬就称做‘边境牧羊犬‘。
边牧和银狐引发的小区纠纷其性格顽强,温顺,有敏锐、机警、灵敏、既不凶恶也不羞怯的气质,又聪明、容易训练、温和、忠诚、顺从等特点。天性聪慧、能察言观色,能确实明白主人的指示。”
从以上两个资料,我们能得到双方牵扯的爱犬均非烈性犬。
二、现有证据下,问题又该如何处理?分析举证责任!
当时出警的派出所民警对双方进行的行政调解,但调解无效。
当时民警调解依据是《承德市严格限制养犬管理办法 》:
第十四条 养犬人在犬伤害他人时,应当立即将被伤人送至医院诊治,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医疗费用,由饲养单位和犬主负担。
初看,跟我们大多数法外人看来一样,是该这么处理,没偏倚任何一方人,就是执法的公正处理。
但是,法律的原则是啥?先得搞清楚事实,再来谈责任。我们不能把责任原则(假设对方也有养犬证的情况,一般饲养动物的侵权《侵权责任法》第78条,相对无过错责任)与《民事诉讼法》举证责任规定相互混淆,模糊了部分案件责任的处理模式。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一般规定,“谁主张,谁举证”,就本事情来说,小杨女士必须得证明自己是被梁大姐狗咬伤的。
根据《证据规定》的一般规则,谁主张相应的事实,谁就应当对该事实加以证明,在该事实真伪不明时,没有能够证明这一事实的后果由自己承担。
侵权纠纷案件的一般规定 主张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当事人应当对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承担举证责任。即对加害人行为违法、加害行为与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加害人有过错、存在损害事实加以证明。 加害人如果就妨碍权利产生的事实主张予以抗辩时,加害人就应当对该事实的存在加以证明。
即小杨女士,得证明之前确实自己是被梁大姐边牧咬伤的事实证明,如果这个证明不了,那么即使民警在其中和稀泥搞出了的要由梁大姐赔偿五千块医药费的《调解协议方案》,也完全没必要在意。
另外部分特殊类侵权诉讼,才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的证明责任分配。
根据《民事证据规定》第四条规定~
第四条 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
(五)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倘若,小杨女士能找到了一些铁证证明梁大姐撒了谎,她确实被梁大姐边牧咬伤了,那么梁大姐只有同样寻找证据去证明小杨女士棒打边牧存在严重过错一条路走了。
最后祝大家晚安!
注:文中人名都是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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