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任性的决定就和友人疯疯癫癫地去了西安。在那逗留五天,玩了很多地方,也认识了一些人。旅舍大叔就是个让我印象很深的那么一个人,他让我想起了一句话,有趣的灵魂总能引起共鸣。
开始的第一天,大叔对要出门的我们说,记得要照顾好钱包和手机还有你们自己。
睡到自然醒的我们悠悠哉哉地选择下午出门,汗流浃背地登上古城墙,看着太阳斜斜地藏进云层中。从文昌门疯到长乐门,本以为从中山门下去永兴坊吃宵夜,结果天边飘来一股黑潮,不到五分钟我们就悲催了,狂风暴雨外加满天的沙尘暴,差点困在城墙上下不来。
结论是,不能贪玩啊!
等一切风雨都过了之后,我们疯完回来已夜深。大叔是旅舍的夜间守门人,他会关心地问我们东西可都还在?
我们笑着点点头说在,他便会竖起大拇指朝我们说,真棒。
决定要不要去兵马俑的前一天晚上,大叔坐在我们对面,昏暗的灯光下,我能清楚地看见大叔额角的皱纹,那是时间给人留下的沧桑,用痕迹来标明一个人已老。但他的眼睛却有着年轻人般的朝气炯神,而这却是时间奖励给他的勋章。
大叔说,不去会后悔死。去了会后悔到死。
或是灵魂里的好奇因子在作祟,我们没多想就决定去了。
偌大的皇陵压根就让人分不清哪里才是尽头,从陶俑馆到主皇陵还得乘专车十几分钟。听着馆内导游先生的讲解我觉得没白去,等回到兵马俑的场馆时,那人山人海人声鼎沸,还有手机摄像机各种交织混杂,我想还是找个角落安安静静喝个下午茶或许会更好。
回来时,大叔在扫地,他问,感觉如何?
我呼了口气说,挺震撼的。就是人太多了。
大叔放起笤帚,坐在沙发上给初九顺了顺毛说,那就好。
那刻突然明白,思想同步的人,即使对白只有简单几句也能清楚地听懂对方表达的是什么。
这种感觉真的很好。
最后一天,朋友先行回家了。我订了晚上的车票,所以独自去看了场非常棒的电影,回来就在大厅里坐着。大叔过来问我吃饭没?
我点头说吃过了。
于是我们俩就开始谈天说地地唠嗑。
我们在哈哈大笑,初九在一旁呼哈大睡。
我说我曾经徒步二十几公里路回家。
听完原因后大叔有些惊讶地说,你咋不上天呢?
我噗嗤一笑地回答,我也想啊。这不是没翅膀嘛!
大叔站起身,用手往后背比划了下说他的那双老翅膀可以送我,飞吧。
我摇摇头说,翅膀要自己长,这样才会飞得更高。
大叔点点头坐下,初九挪过来趴在他脚边继续睡。哦,初九是只未成年的蠢萌萨摩。
我说我喜欢打拳,曾在健身房里跟一个帅小伙教练学过一点点皮毛。
大叔看我一副外表柔弱的样子,完全想象不到我竟是喜欢这种暴力型运动。
我说,我一个女孩子身处这个大千世界,除了要强身健体之外我也学着如何去保护自己。
大叔开玩笑说,对。以后跟老公吵架了打起来也不吃亏,直接拳头撂倒他。
我又摇摇头说,不必用拳头。直接上爪子就行,用力抓几下就OK了。
大叔听完大笑了很久,嘴里喃喃道,你这个姑娘真有意思。
和大叔的遇见是我人生中无数次遇见之一。我们并不是朋友,所以我将我们之间这种萍水相逢称为“跨越时代的交流”。
最好的遇见不是看过多少的美景游玩过多少的山川,而是在某个时间点上,有个人懂得你在说着什么,做着什么。
离开的时候我也没有和大叔互留通讯方式,我觉得美好的东西应该存留在记忆里。
因为之后的我还会遇见更多的遇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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