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者,道之动。
弱者,道之用。
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
一、反者,道之动。
“相反”即相对立是道发展的动力。
“反”的状态是道运动的最普遍的形式。也就是说,矛盾规律即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最基本的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这个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阐明了事物发展过程的实在内容。同时,矛盾(即对立统一)是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
矛盾规律亦即矛盾法则是事物运动最普遍的规律,事物的矛盾法则,即对立统一的法则,是唯物辩证法的最根本的法则。
二、弱者,道之用。
柔弱处下,无为统一是道普遍联系普遍作用方式。
世界是物质的,是不断发展的,是普遍联系的,是多种多样的对立统一的整体。物质世界是一个音遍联系的统一体,这种联系不仅具有客观性、普遍性、多样性,而且具有系统性、条件性。
用普遍联系的观点看待世界和历史,世界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处于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制约之中,反对以片面或孤立的观点看问题。
三、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
天下万物生于绝对之“有”,绝对之“有”生于相对之“无”。“有”即“存在”,存在即“有”亦即物质空间形态。有为“纯有”,为绝对之“有”,是一,是第一性的;无,为虚无,是相对的无,是二,是第二性的,“无”是相对于“有”而存在的。这,与黑格尔的“纯无”是相反的,这是《老子》唯物主义辩证法的根基,是区别于黑格尔的唯心主义辩证法的最关键的特征。
换言之,物质空间形态是绝对的,所以存在是绝对的。存在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实在,包括物质的存在和意识的存在,包括实体、属性、关系的存在。人的意志本身也是一种存在,人思维的、虚幻的东西也是一种存在,属于意识的存在。意识本质上仍然是物质的存在。
物质的存在是绝对的,是第一性的,是客观的。有与无是物质存在的对立统一的运动,世界的发展表现为物质的“有一一无一一有”的否定之否定的运动,这个运动同时体现了从量变到质质变的发展规律。
综上所述,《老子》简简单耳三句话,高度诠释了“世界的存在状态问题”,并指出“世界存在的两个基本特征”:一个是世界是普遍联系的,另一个是世界是永恒发展的。同时,还内含有 对立统一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质量互变规律三大规律。
(郑裕波 校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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