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阵子去吃了朋友的结婚酒席。也许是带孩子在家里呆了太久,对一切都感到很有兴趣,觉得酒席很好,很希望还有谁结婚能叫上我。
小时候物质条件并没有这么丰富,偶尔吃一次酒席是一件非常叫人高兴的事情。
对于酒店的喜爱开始于有一次去田园饭店吃席。是哪位姐姐结婚已经不记得了,只知道田园饭店的装修真是高级,里面开辟了一小块造景,这在当时的马鞍山酒店界可以说是很超前的。小桥流水,假山竹柏。那时候正值初夏,水中的一朵睡莲开了,上面立着一只红蜻蜓。
这一幕十分美丽,以至于在我的心中留了二十多年。我总是记住一些无关紧要,但是对我来说十分深刻的东西。
从那以后,只要再去吃席我就会把酒店陈设与那日的田园饭店比较。二十大几年过去了,田园饭店不知道是改造了多少回,或者说不在了,我已经很久没有回去。酒店的装修潮流也在不停更换。那一方小小的造景,逐渐也变得随处可见。
那天其实还发生了一件事,让我至今记得很清楚。那就是和慧慧“偷酒”。不知道是谁灵机一动,想出了要把酒席上没喝完的酒带回去的馊点子。其实打开了的酒就算喝不完,主人家也未必会接手继续喝,但是拿走了就是不太礼貌的事。这种带点逗比的馊点子可能是慧慧的妈妈付老师想出来的。付老师是我特别喜欢的一个人,她总是幽默而宽容,对于慧慧的成绩没有过多的勉强,这是我非常羡慕的。说起来,中学的时候我们都很爱漂亮,慧慧可以有漂亮的衣服,搭配的头绳和发夹,而我只有对考不好的恐惧和穿不完的鸿星尔克和贵人鸟(没有说鸿星尔克和贵人鸟不好的意思)。
说回偷酒的事情。那天大概是大家都尽兴上头了,付老师开玩笑说这个酒不错,别浪费了,带走吧。我立刻抄起那瓶没喝完的白酒,此时的我眼睛一亮,发现红酒还没拆封,就对慧慧说“不如把那个也拿着吧”,于是她抄起崭新的红酒,我们笑嘻嘻的像献宝一般把酒递给自己的妈妈。我妈要求我放回去,我则抱着它呼啸着冲出了大堂,那一刻谨慎胆怯的我也有了恶作剧的快乐。
有时候想想,人生真是一片虚无,唯有万千的记忆构成了自己的人生。对于我这种总是对当下十分迷糊,事后回忆往事才能品味出它的好的人,人生之塔的砖块显得更为虚而不实。我想,世界是客观存在的吗?我思故我在,故一切在。
活到三十多岁,明白要珍惜每一个时间段,享受恣意和舒展,而不是只被烦恼搅扰。现在去回想工作前学生时代的经历,觉得有太多美好的瞬间被当时的情绪左右,不够自在洒脱,实在是有些不知好歹了。不过我可以确定,自打17年参加工作,日常生活中几乎没有什么快乐的回忆可言,可见身心俱疲的劳作会消磨人的幸福感。
倘若可以不工作,我觉得我会充分释放自己的个性,也许我会成为一个可爱的人,特别的人。种花、喝酒、说俏皮话。带蘅子去海边,去山里,去大城市,回答他每一个天真的问题,支持他每一个滑稽的决定,就像当时的我渴望的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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