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再推便民举措岂止于便利?
作者 唐孝忠
2017-01-16 16:39:44
中国财经观察网·www.xsgou.com
原文来源:重庆法制报
最近,重庆市公安局推出十五项便民利民举措,涉及居民身份证、签证及车辆挡道等内容。(详见11月9日重庆法制报一版和七版)初看这些内容,便感受到我市警方又在给公民提供方便,减少公民的麻烦。但细看并延伸思考,觉得这些举措的意义远不止于此,而与公民权利和公安机关权力密切相关。总览这些举措,无不是为了更好地实现公民权利,无不是进一步规范公权力运行。
平等权乃公民的第一权利,就是说,任何公民都平等地享有权利,不因任何差别而受到不平等的对待。而在现实中,有的公民却受到一些限制,在办理一些具体事务中,会遇到一些麻烦。比如,以前,重庆市之外的公民在渝生活、工作,如果身份证遗失,只能到其户籍所在地补办。很明显,这样的限制,给在渝的外地人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将浪费其时间、精力及财力。重庆市民在外,也如此。很明显,这样的限制,其平等权涉嫌受害。
为此,我市警方不断改进制度,让川、津、湘、浙、黑、甘、京等26个省市公民可在渝实现跨省异地办理身份证。此举的意义在于,保障了公民的权利,规范了行政行为。同时,在市政府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提出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不断提高政府治理现代化水平。而作为市政府的组成部门之一,市公安局此举,正是朝着政府指明的方向迈进。
再推敲市公安局推出的每一项便民利民举措,都是在宪法和法律划定的边界之内,说明其为了公民权利的创新之举,都是严格遵守既定的规则,其敢于创新的姿态,严谨创新的原则,都值得称道。
其实,市公安局推出便民利民举措,不是今年才开始的。多年之前,甚至更远,该局每年都在推出新的便民举措,这说明,该局意识到创新还有不足,应该尽善尽美,其自我纠错、自我完善之作风,不言自明,众所周知。
就从2012年说起,我市警方每年都有新的便民举措推出:当年8月,推十五项;2013年,推出12条;2014年,集中推出15条共23项;2015年,推出十项……其中,提供办证窗口延时服务和急事急办预约服务、当日受理的户籍事务须办结才下班、对户籍办理不满意的可投诉举报、14项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可网上办理……无不是为了及时有效地维护公民的权利。为减少公民的麻烦,虽辛苦了民警,却密切了警民关系,为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打造尽到了相应职责,产生了实效。
许多公民都曾有过这样的烦恼。当我们准备开车回家时,却发现车辆被别的车挡住了去路,而无法联系上挡道车车主。每当此时,我们愤怒、绝望后,只能呼叫110查询并通知挡道车驾驶人挪车。而最近推出的其中一项便民举措,就能化解这种烦忧。2016年底,我们如果再遇到车辆挡住自己爱车去路的情况,不用呼叫110,而是呼叫市公安局与重庆有线电视网络公司联合开通的热线特服号,只需告知挡道车辆(重庆本地)号牌,接线员便会立即通知挡道车驾驶人挪车。如挡道车涉嫌违法停车,接线员将通知交巡警部门依法处理。挡道车侵犯了被挡车所有人或驾驶人的权利,其通行自由被非法限制,我市警方此举,正是对该权利进行救济,并对违反规则的挡道车依法惩治,维护了公共秩序。
公安机关作为管理者,应遵守宪法和法律来运行权力,全力维护公共安全、公共秩序、公民权利。市公安局逐年推出便民利民举措,就是将自己的管理者身份转变为服务者,把作为行政相对人的公民作为被服务对象,不断提升服务质量,竭力保障公民权利更高效地实现。因此,兼顾了公平与效率,不仅公民权利得到维护,权力更规范地运行,政府公信力得到保持和提升,且民众更满意,社会更和谐。因此,从依法治国来说,我市警方的该举措,乃社会治理创新,乃蕴含着人文关怀的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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