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的中午在奶奶家吃完饭,刷完的时候听到电视里的一句画外音“警察总觉得这并不是一起单纯的交通事故”。对,就是这么一句话,让我一改往常,不再将电视里的声音当做洗刷背景音乐,而是开始认真去关注这件事的背后故事。
2016年的10月份中旬,W先生在晚上10点多开车载他的老婆Z女士回家,因为车速过快,在急转弯时与路边停放的拉煤大车相撞,坐在主驾驶的他只有皮肉擦伤,而坐在副驾驶的老婆却被撞到后车座直接当场死亡。
交警大队以及公安局都介入调查,发现W先生确实在限速40km/h 的马路上超速行驶,而W某也供认不讳还嚎啕大哭说自己没有让老婆在有生之年过上幸福生活。即使这样,凭借多年的办案经验,这些警察总觉的不对劲,他们开车亲自测试,并没有像W先生所说,没有发现大车的停放,甚至对面车辆的大灯晃了的他 的眼睛。
警方对其进行调查,发现:
1、他是一个有着十几年驾龄 的老司机,且没有系安全带的习惯,即使在高速上也因为这一毛病被处罚多次。
但是,根据路段的监控显示,当晚W先生系了安全带,而一旁的Z女士没有。
2、拉煤大车后侧车身有很明显的反光条,怎么能看不到,并且经警方亲自出现并未出现车辆大灯晃眼这一情况。
3、W先生和Z女士是二婚,两人没有孩子,现在和前妻的孩子在上大学,每月寄予2000元生活费。一家萧条钢铁公司的销售员工,月薪2000左右,要还房贷、车贷、孩子抚养费,还欠款20万左右。
4、他欠巨额款项的情况下还分别在两家保险公司为Z女士购买了两份意外保险。
经过对其亲属的问访发现,W先生的弟弟曾用W的名字购买过一套房,为了自己能买一套,W先生和Z女士决定离了婚只不过是离婚不离家。但是对W的通话记录进行调查发现,总有一个南京的号每天与之联系,警方对其进行调察发现,这个Y女士因为来咸丰出差钢铁生意,与离婚不离家的W认识,并且很快领证结婚,孩子于当年6月份出生。
经过对保险情况的调查,W先生和Z女士办理保险时,谎称自己是夫妻关系(PS:在购买保险时,保险人员本着诚信的态度不会查看一些证件),并且Z女士保单的受益人是W先生。意外保险的包含项是若被保人在乘车或者驾车时出现意外时赔偿50倍。
他的生活压力很大,所以就贷款投股票生意,没想到却赔了个底光。所以就打起了眼前这个女人的主意,以为她好的目的购买意外保险。因为他知道Z女士不会开车,若Z女士出了意外,自己将会获得总共400万的赔偿金。所以,在购买保险后的这一个月左右里,W先生经常开车带Z女士出去逛到很晚。而拉煤打车的停放周期他也大概清楚,所以干脆制造了这一场事故。
为买房假离婚,为400万保险金谋妻害命,究竟是怎样的人心会做出这种事情,最后W先生被判处死刑。
但是,总觉得这样的人是最有应得,可又觉得这种让其痛苦去死又太便宜他了。其实每年很多地方都会出现类似事情出现,有的无期、有的死刑,但是其实他们是否真的彻底悔悟我们好像并不清楚。
如果真的不知道悔悟,也许这种死刑是最顺应人心的办法。
其实,有时候莫大的事情背后都是一个个小的矛盾或者小小的隐瞒又或是小小的满不在意造成的,如果真的把对方当做亲人、只生之爱的人,彼此沟通,互相依偎努力,往小了说不会出现朋友间决裂,情侣间分手,往大了说,更不会出现害自己命或者害他人命。
水滴能石够穿,那大事也能化小。
希望大家不管遇上怎样的事情,和怎样的人发生怎样的矛盾我们要试图去说开、减缓矛盾,别让冲动毁了好几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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