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爱我,我不怪你。
乍见之欢的喜欢,只有我。一起读读这个故事吧,也许你也会是这个故事的主角,未来,现在或者过去,它也曾是你青春的写实。
久违了,这是欠一个很重要很重要的人的一个故事,一直说要把他和她的一段经历写成文字还给他当做最后的回忆。很久很久以前他就和我讲了很多很多关于她的点滴,以前一直找不到感觉写,直到我快忘记这件事,回忆都已经模糊,连聊天记录都找不到了。又下雨的今天才开始想起要写这个故事,写的时候我和他说你们的细节我快忘了,他告诉我他不想再回忆了,那样的美好他已经回忆太多遍了,让我根据自己的点滴写一篇吧,所以趁这个下雨天,公交上,等待的空闲,就这样写了。
“我比这世上任何一个人都更加热切地盼望你能幸福,只是,想起这幸福没有我的份,还是会非常的难过。”我想这也是我不想放弃你的原因吧。每个听过我们故事的人都劝我放下你吧,我会遇见更好的人,刚刚好那个人也喜欢我,可是我好像不相信,人生哪有那么多刚好,想要的人就努力去追。所以很多时候,不是愿意等下去,而是不得不等下去,知道能让自己这样喜欢着的人,这辈子也许都不会再遇到第二个了。
乍见之欢的喜欢,只有我。我看着你的眼里总是闪着光,和你共处一室空气的温度也会上升,看着你的时候微笑我的嘴角也会上扬,靠近你的时候总想摸摸你的头,好像关于你的一切都是那么美。我想我已经想要永远和你在一起,一起书写一辈子细水长流的故事了。可是感情的事从没有对与错,世间什么最难,徒手摘星,爱而不得。
不记得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你,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突然就那么那么的喜欢你了。也许是因为某个寒假,每天睡前聊天的是你,睡醒后也是你。也许是总能在图书馆里看见你认真学习的模样,也许是感觉到了你的特别,给人的感觉很文静,却总是对所有事情都充满了热情。喜欢看你安静学习的背影,也喜欢你为热爱的事情奔跑的样子。可是,好多事情都说不上为什么,就像天是蓝的,草是绿的;就像我很喜欢吃糖醋排骨;就像我突然很想你。
乍见之欢的喜欢,只有我。就这样对你产生了感情,我开始憧憬着某一天,也能牵起你的手,我不知道自己会不会脸红,会不会心跳加速,也许会吧,毕竟你是第一个特别特别喜欢的人。想和你也像其他情侣一样,每天一起吃饭,一起自习,一起运动,周末一起去看一场电影,一起逛街。想和你读同一本书,也想和你分享最喜欢的音乐,想把每天清晨给你,七月雪糕的第一口给你,每天的手给你,十一月的拥抱给你,一起走过的车票给你,跋涉给你,等待给你,有太多太多想要给你。以前在网上看见这么一句话:“看见她的第一眼,我连我们孩子的名字都想好了。”觉得有点意思,可是我现在好像就是这样的状态,我甚至想到把钥匙给你,把家给你,还有一腔孤勇和余生六十年全都给你 。
乍见之欢的喜欢,只有我。 乍见之欢的喜欢,只有我。刚开始发现自己喜欢你的时候,和你聊天也总是有意无意的撩你;路上看见你总会偷偷整理一下发型;总是故意去图书馆对面坐到你对面自习;在操场看见你跑步时也故意跟在你身后;喝奶茶的时候总想给你带一杯;和你说了太多次好巧,旁人好像都看出了我对你的感情,也许你也看出来了,然后你好像开始有意无意的躲避着我,我开始慌了,像极了小时候朋友突然不理我,像极了养的阿猫阿狗突然不见了,像极了好朋友有了别的好朋友后冷落了我。
后来我开始找各种话题和你聊天,约你去吃饭,找你去看电影,去图书馆学习,以各种理由想要约你出来见面。很不巧你每次都以各种理由拒绝我,而我每次都只能隔着屏幕一个人失落,然后对你说没关系。我怎么会看不出来你不喜欢我呢,我怎么会看不出来你在委婉的拒绝我。可是也许是固执,哪怕有一丝希望,我也不愿意放弃。我问了,那些有女朋友的人,谈过恋爱的人,问了好多人,很多人都劝我很喜欢那就告白吧。
乍见之欢的喜欢,只有我。选了一个风和日丽的清晨,我对你告白了,不出意外,你当面拒绝了我。
虽然你拒绝了我,我好像又像是一个打不死的小强,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还不愿意放手。还是一如既往的给你发早午晚安,天冷了提醒你添衣,下雨了给你送伞,节假日依旧约你出来逛,图书馆我还会去老地方,跑步还是会注意你在不在,总是托人给你带你最爱的奶茶,和你分享有趣的事情和笑话。你说你很感动,但是你真的只把我当朋友,那不是爱。
从那以后我好像突然想通了,就像《秒速五厘米》里的一段话:“人一生会遇到约2920万人,两个人相爱的概率是0.000049。所以你不爱我,我不怪你。”我做的所有的事都像在打扰你,所以啊终于要放手了。
爱而不得,谈不上要死要活。我不再找你聊天了,QQ聊天框里再没有置顶的那个人,特别关心里也没有人了,我想慢慢就忘记了吧。有一个段子是这样说的:“忘记一个人的过程就像是渡劫,渡过了就是重生,渡不过的在劫难逃。再难,也得逃呀!”
乍见之欢的喜欢,只有我。故事讲到这就结束了,后来啊,他断断续续也会和我说:“很奇怪吧,这么久了他还会想她。”
我说就像:“从不喝可乐的洋葱今天吃了棉花糖,每天坚持朗诵的鸽子今天却在跳舞,很奇怪对不对。”
昨天他和我说:“假如不曾遇见她,我还是那个我,偶尔做做梦、跑跑步、打打球、看看书。然后,开始日复一日的奔走于医学实验室,准备考研。 我不会了解,这个世界还有这样的一个她,可以让我回味,让我心醉。 假如不曾遇见她,我不会相信,有一种人可以百看不厌,有一种人一认识就觉得温馨。”
是啊,有些人你一眼就相中,想忘也忘不掉,至今深刻。可是你看,上天真的很有意思,猫喜欢吃鱼,猫却不能下水;鱼喜欢吃蚯蚓,鱼却不能上岸,喜欢的东西哪有这么容易就得到。
“对了,忘了告诉你,她现在走在路上,身边总是多了一个男的。”
乍见之欢的喜欢,只有我。 乍见之欢的喜欢,只有我。图源网络,如有侵犯,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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