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评判人的时候,通常会根据他的行为来进行。如果这个行为不符合自己的价值标准,我们就倾向于不喜欢这个人,或者直接对对方做出判断。然而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讲,从行为本身来判断人是比较简单直接的方法,得出的判断可能会与事实相差很远,因为每一个行为背后都有其深刻的心理动机和根源。
由此看出,了解一个人的心理动机对于了解他的行为会有非常大的帮助。
举个例子:昨天中午1点多的时候,阿建问我中午饭吃了没有。我说没有,然后他就催我赶紧去吃饭,催了两次。我就不耐烦了,说话的语气开始生硬起来:“我又不饿,你老是催我是什么意思嘛?”。弄得我们心里都有点不舒服。
分析我自己的行为是态度不好,表现出明显的不耐烦。产生这种行为的动力是什么呢?是我觉得她有控制我的企图,我对这种强加的控制内心是抵抗的,但是又认为这种抵抗不好,直接表达出自己对她的控制的不满是一种“坏”的想法,于是放弃了直接表达。而是选择了在态度上的不配合来间接表达我对她的抵抗。而产生这种行为的原因是我对不愿意受他人控制的动力有“不好”的认识,我觉得这个动力是不能接受的,于是不能直接表达。
由此可见,问题行为产生的主要原因是自己对内心动力的认识,是我们认为这种动力是要不得的,所以我们不敢直接勇敢地表达,而选择其他方法来掩饰或者间接表达,结果导致了其他的问题。
而我们内心的动力主要来源是原始的生命力,是我们体内的能量源泉,它本身并没有好坏之分。正如催眠大师斯蒂芬·吉利根说过一句很美的话:表面行为或有好坏,但背后的动力没有欠缺。行为出现问题是因为我们把这种动力当做“坏”的不能接受的力量,于是选择了错误的表达方式。
知道了问题行为产生的机制,我们就可以通过从动机中找到积极因素,改变自己对动机的看法,进而选择直接正确的表达方式,从而改变问题行为。
这种方法的具体步骤为:
1. 确定问题行为:找到一个被认为有问题,并且想改变的行为
2. 弄清行为动力:分析产生行为的原因是什么,是源自内心的哪一部分需求或者能量。
3. 寻找积极意义:为这种需求或者能量找到其积极的意义,最好能够赋予符合自己内心的重大价值。
4. 重新解读动力:根据新的意义或者价值感来重新解读这个动力,把它看成是有意义的,积极的,如果正确地表达它会对自己有非常大帮助的一个力量。
5. 选择表达方式:选择一个最喜欢的方式来主动表达出这一个动机,借用心理学大师艾瑞克森的话就是:“优雅地表达自己”。你可以这样对自己说,愤怒和攻击性(或者其他的动力)是好的动力,当你真能这样认为时,你就能用好的、主动的方式去表达自己的攻击性了。
人性的复杂不是单一的好坏可以判断的,而人性中的原生动力,是我们生命力生长的源泉。如果能够发自内心地认为这是多么好的东西,当这个声音真的被你内心接受到后,你自然就会发生很多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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