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韩堪锁
第十一章 家兴入狱
高天贵被救回家后,因为他无钱医治伤口,伤口就开始发炎糜烂,长满了白色的蠕动着蛆一般,他庝得整日坐在家中号哭不止,支撑了一段时间后,就升天了。
高天贵死后,他的弟弟高天福用刀割断他哥脚上还连着腿的那根筋,将他哥的脚装进钱叉中,将钱叉搭在自已的肩上,一路步行来到县行政公署,将韩家兴以杀人罪告下了。
县知事接到报案后,命令狱卒将韩家兴用脚链手铐给锁住,押到了县监狱,关到了死囚犯的牢房之中。在监狱之中,韩家兴的双脚被铐上了几十斤重的脚镣,他走起路来非常困难。韩家兴犯的是命案,自古以来,欠债还钱,杀人偿命,天经地义,看来他想活着离开监狱是希望渺茫了。
监狱一直有个不成条文的规定,就是每年秋后在正午时分要杀一批犯人,这就是人常说的秋后算账一说。秋后草木萧杀衰落,选在这个时间点杀人,上合天意;正午时分红日中天,光线最强之时,鬼魂怕光,对参与行刑的人员不会夠成伤害,韩家兴被抓后,正好赶上了这个时间点。
有一天,韩家兴和许多犯人一起被带到了法场。过去的所谓法场,就是用来专门杀人的地方。法场在一个较高的土台子上,上边整齐地栽着一排钉有铁环的圆柱型木桩,刽子手行刑前,先将犯人的双手反绑着吊在铁环上,这样以来,犯人的头和腰就自然地伸向前方,等着刽子手持大刀来砍头。砍头这一刑法从秦朝就正式列入法典,一直沿用到一九零五年才废除,到了一九二七年时,当时的民国政府为了镇压革命党人,又重新使用该刑法,那时把革命党人的头颅被砍下后就在城门楼、大树上到处悬挂着,起警示作用。把犯人的头砍下后挂在竿子上或者树上或者城门上,叫做“枭首”,将犯人拉到人多的闹市砍头的叫做“弃市”。 刽子手砍头这个行当也是个技术活,不是随便一个人想干就干得了的活,刽子手举刀砍人头时,要瞅准犯人脖子颈椎骨之间的缝隙入刀,才能一刀将犯人的头砍掉,若砍在了颈椎骨上,那就一刀将头是砍不下来的,所以刽子手入行之前要拜师学艺,经过严格训练后才能正式入行砍头。
刽子手训练刀法时,给南瓜或葫芦上划出很密很细的线后,吊挂在空中,要求刽子手一刀挥去,要稳、准、狠,快速地沿着划线削去瓜的一部分,绝对不能偏离划线的,就这样每天练上千余刀,三年以后,眼力、腕力、臂力、速度等诸多功夫上身,就能正式上岗杀人了,在刽子手眼中人头也就是个南瓜、胡芦。
世上的人在刽子手眼中都是个挨刀子的货,刽子手看人,他只瞅人脖子上能下刀子的纹理所在,是极其可怕的人,没有人敢和刽子手交朋友,也没有人敢和刽子手交谈,因为人都是出言三句活,不离本行,刽子手讲的都是如何杀人之事,谁敢听?也没有那个女的胆敢嫁给刽子手,人们普遍认力,刽子手身上杀气太重、阴债太多、晦气太浓,所以刽子手一生也是生活在孤独、凄凉的环境中,也都是断子绝孙的人。
一八九八年光绪皇帝百日维新失败后,慈禧下令用钝刀杀害戊戌六君子,其中谭嗣同被砍三十多刀后,头才被砍断的,刽子手前几刀下去,鲜血从谭嗣同勃子处汩汩冒出,头却没有被砍掉,谭嗣同痛苦挣扎,衣裤尽裂,其惨状痛入骨髓。
韩家兴和其他犯人被绑在法场上的木桩上,一字排开,刽子手肩扛个寒光闪闪的大刀,站在犯人的身旁,等待着砍犯人的头。
县知事宣读完犯人的罪状后,就下令开始行刑,监斩官手举一面三角小黄旗,站在了犯人的前面,当他手中的小黄旗高高地举起又猛地下向一落时,刽子手就瞪着双眼,咬着牙齿,高高地举起大刀,瞅着犯人的脖子“嚓”的一声,犯人的头就重重地砸在地上,这时,犯人无头的脖颈就向天空中喷洒着鲜红的血液。
刽子手这个行当,也是个有外快的行当,有的犯人家属给刽子手使些钱,要求给犯人来个痛快的,减少犯人的痛苦,刀起头落只是几秒钟的事;有的犯人家属给刽子手使钱,要求砍犯人头时要连着些皮肉,头不能直接掉在地上,还要一刀毙命使犯人减少痛苦的时间,以便在收尸时用线将头和脖颈缝合起来,落个全尸,以示对尸者的尊敬。刽子手对于没有使钱的犯人或者上边专门交代的重犯,砍上个几刀或者用钝刀砍上个几十刀也是常有的事。
韩家兴此时的双手被反绑在法场的木桩上,他看到犯人都一个个地被砍下了头,眼看着就快要轮到自已了,其惨状吓得他魂飞魄散,浑身发抖、大小便都失禁了。
当刽子杀到紧挨着他的那个犯人时,当时他只感到眼前寒光一闪,那个人的头就血淋淋地滚到了自已的脚下了,从那个人无头的脖颈处喷出的鲜血洒了他一身,他此刻想到,下一个就该轮到自已了,他现在已浑身冰凉没了意识,闭上双眼,等待马上就着被砍头的时刻。 就在这个要命的时刻,只见监斩官手中的小黄旗左右摆了几下,刽子手才收住了手中的大刀。就这把韩家兴侧边的那个犯人被吓得直接就死了。韩家兴也真正体会到了活第二辈人的滋味了,同时他也感悟到:世上的一切纷争皆小事也,没有一样啥事能大到比死人更大的事了。
韩家兴被绑在法场上而没有被杀死,这叫做“陪桩”,是杀鸡给猴看的,是想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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