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都不能成为家暴的理由
最近,社会上最热门话题不外乎俞敏洪侮辱女性的言论和蒋劲夫家暴事件了。俞敏洪的荒谬言论我们撇开暂且不谈,蒋劲夫一事我却忍不住要说说的。
第一、抛开蒋劲夫明星的身份,他首先是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蒋劲夫家暴事件爆出后,其朋友出来声援,称蒋劲夫女友爱上夜店,假怀孕甚至与他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故而双方发生纠纷导致了家暴事件。但声援的是蒋劲夫的朋友,常理上证词可能作假偏向蒋劲夫不说,证词在法律上也只能作为辅助佐证,到底如何我们吃瓜群众一概不知,或许只有当事人清楚。假设蒋劲夫女友真的假怀孕或和他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蒋劲夫可以大怒,可以斥责女友也可以提出分手,但家暴却是不对了,甚至于犯法了。中国法律上可从未有过男女恋爱期间,一方可以因另一方欺骗或出轨而有权打人的!可以说完全符合故意伤害罪的罪名了,蒋劲夫是演员是明星没错,但他也是一名公民,也受到法律制约,没有法律赋予他任何打人的权利!
第二、无论女友是否做错,她首先是个人,是人便有人权,便受法律保护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即使死刑犯在执行死刑之前也具备最基础的人身安全权。蒋劲夫女友是否做错是否真的与黑社会有所牵扯,她也是受法律保护的,没有人有权利对其施加暴力!假设媒体上,女友对蒋劲夫的逼迫成立,蒋劲夫有权寻求法律的保护,有权寻求中国大使馆的庇佑,也有权向公众揭发,但家暴却是过分了。
第三、蒋劲夫即使当初真的是受害者,家暴却使他真正失去了一切先机
在中国,防卫过当也是一种犯法的行为。身为一名中国公民的蒋劲夫不会不知道,日本具体怎样我不知道所以也不说。但我知道,中国古代战争尚讲求师出有名。放到蒋劲夫这件事上,女友真的做错了甚至犯法了,蒋劲夫去告发,或用道德谴责她或用法律保护自己,这便叫师出有名了。但事实上,当我们对一切一无所知时,蒋劲夫直接动了手,满身淤青的照片一张张甩在那儿,这就使女友师出有名了。家暴面前,女友即使真的出轨、威胁不过是有为道德、游走法律边缘。而家暴确真真的犯了法的。
第四、蒋劲夫家暴曝光后,自己的道歉、朋友的维护是否太刻意了
作为吃瓜群众,我只是参考舆论。但是,家暴一事曝出,蒋劲夫的承认道歉和朋友的辩解,再加上曝光前蒋劲夫和女友并未有任何不妥当的消息流出使得我不得不有点阴谋论了。就好像小时候没写作业,老师不抓到这事儿就过去了,抓到了,自然得绞尽脑汁将危害降到最低,这时候自然要态度好点儿,好好承认错误道个歉是一定要的,然后再拉心软的家长来说说好话,我家孩子昨天生病啦昨天真的忘啦他平常很自觉的巴拉巴拉的。吃瓜群众不明真相,或许我们永远不可能知道真相,此点便不多说了。
如今,不管事情真相到底如何,蒋劲夫已经被收押,等待他的或许是法律的惩罚,其他一切无法考据,家暴却是真的了。在此,劝劝冲动的人儿:动手的确是最直接的却也是最笨的,家暴除了证实你的冲动无脑将你送进监狱还有什么用呢?劝劝评论区支持蒋劲夫家暴的人:每个人都有人权,他(她)错了,自有道德法律的惩罚,你所需要的只是曝光和一颗果断离开的心,前方的风景会更美!至于为了那些家暴而家暴的人,对不起,我不懂这些社会渣滓的非人类想法实在不知要说些什么!
但,一切,都不是可以家暴的理由!!!
一切都不能成为家暴的理由一切都不能成为家暴的理由
一切都不能成为家暴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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