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真的长得挺漂亮的:厚厚的爪子,粗壮有力的尾巴,黑黄相间的毛发。直到我后来长大了一些,才发现它好像一只德牧呀,就是身形比德牧的小一圈,看起来更娇小一点,脸也没有德牧的那么黑,看起来更漂亮一点。
十岁左右的样子吧,具体那时候我多大也记不清了,反正我清楚的知道那时候上小学。因为小学时候我和她是同班同学,而初中就不再是了,而它就是她家的。那时候家里的新房子就要落成了,爸妈总惦记着家里得有一只小狗,惦记着惦记着我就记下来了,课间聊天时候我也就时常惦记着。正好那天被她听到了,她说她家有的,她家的大狗前些天生的小狗,这两天刚刚满月,毛茸茸的,可爱的不得了。于是在我的追缠下,她答应可以让我带走一只。
在我见到它之前我有期待过它是什么样子,黄的或是白的,长毛或是短毛,但是它却超出了我的所有期待,它比我想的更好,更漂亮。
那天一如平常的上课,一如平常的下课,一如平常的蹬着自行车回家,不一样的是那天我要去趟她家里,去带它回我家。她就蹲在一个洞前面,一边拍手一边说“出来吧”,一群小狗仔从那个洞里面跑了出来。具体是多少只记不清了,也没有见到狗妈妈。我学着她的样子,蹲下来拍拍手“过来”,其中一只小狗仔便朝着我跑了过来,我至今还记得它当时踉踉跄跄的样子。跟我的两个手一样大,跟刚刚学说话的小孩子一样可爱。“就它了”。跟同学寒暄了几句我便抱着它,推着自行车回家了。
到家之后,父亲也对这个“小客人”疼爱不已,父亲一只手便可以举起它,举的高高的,它也不叫,光是尾巴摇个不停。我想象着它长大后的样子,我给它取了个名字叫“可可”,本来想着叫个“可乐”来着,父亲说不好,“可乐”失了狼狗的威严,于是,我家多了个“可可”,它是我的,也是我家的。
我是它见到的第一个生人,我也是它见到的第一个熟人。它选择了我,我也选择了它。
后来啊,它渐渐的长大了,长得越发的漂亮。我还记得爷爷对它的评价是“虎爪,龙尾,豹眼”,爷爷经常夸我挑了只好狗。后来发现,它不仅长得漂亮,它很通人。不知道为什么,它从来不会对着亲戚叫,来了生人却叫个不停,家人呵斥之后也会立即停下来,有时候我真觉得它好聪明,我总感觉它只是不会说话。我从未把我当成它的主人,我只把它当作我的伙伴。
我也渐渐的长大了,初中,高中,再到现在的大学,我见到它的次数越来越少,虽然它就在那儿,它见到我依然可以跳的很高,可以尾巴摇的很快,虽然我见到它的次数越来越少。现在我坐在它旁边摸着它的头的时候,它会静静的趴在地上摇尾巴,它不会再像以前那样上蹿下跳了,我想这是因为它长大了吧,跟我一样,成熟了吧。就像成年人走路不会一走一跳的成熟。
村里人,亲戚对它的评价有时候比对我的还高。“呵,瞧瞧,威风凛凛的大狼狗”,说不出的自豪感,不是因为它是我带回来的,而是因为它是我的,它是我家的,它是我的伙伴。
记得上一次跟它撒欢去是几年前了吧,为这个还挨了爷爷一顿鞭子。初中时候一个暑假,有一天突发奇想我要带它去转转。于是我卸下了它脖子上的铁链,我俩就悠闲悠闲的跑了整整一天,从山脚到山顶,从山顶到河边。它好强壮啊,那天它把我遛的好累好累。回到家,还挨了爷爷一顿鞭子“你把它带着出去跑习惯了,它在家怎么栓得住”。爷爷在那拿鞭子抽我,我在那一边哭一边犟,它在那一边跳一边叫。哈哈哈,真是值得铭记的回忆呀。
现在呢,它来到这个世界上有十年了吧,它认识我有十年了吧,我认识它也有十年了吧。老伙计,十年里,我们都长大了。你已经为我守了十年的家了呀,我常常会离家,为求学,为其他,你却在那,一直在那。以后我还是会经常不在家,因为我已经长大了,以后你也还是会经常就在那,因为你也已经长大了。
我的老伙计,我是二十出头的年轻少年,你是威风凛凛的大狼狗。经常会听到“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这句话,听到这句话的时候,就是我最想你的时候,就是我最想“可可”的时候,就是我最想我的大狼狗的时候。你是公的,我是男的,我们这一类生物表达自己的情感也就坐下来说说话吧,尽管你不会说话,我却好像听得到你说话。
老伙计,你的一生里我是重要角色。我的一生里你的地位也不低,高出了不少人呢。谢谢有你,我的老伙计,我的“可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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