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症1:“亡羊补牢”型---缺乏预见性,起不到预防的作用
这类制度的产生往往滞后于现实,疲于应付,被动挨打,属于“马后炮”和“灭火器”,没有起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的作用。如果这种制度缺陷存在于人命关天的质量安全领域,往往就成了一颗定时炸弹,当事故的“蝴蝶效应”一旦发生,后果可能是灾难性的。
管理制度、管理流程的策划建立不应在企业内部发生异常后而想起建立,而应在可预见的异常情况发生前开始策划建立,唯如此,才能让制度、流程真正起到“事前预防”的作用,杜绝或消除企业在运营发展过程中有可能出现的任何不规范行为。
病症2:“零敲碎打”型---缺乏系统性,制度相互之间是孤立的关系
这类制度的出台,往往因为企业发展战略不清晰,发展路径不明确,既无深谋又无远虑,缺少充分的调研和科学的论证,临时动议的多,从长计议的少,东一榔头、西一棒子,今天一个“馊点子”、明天一个“骚主意”,制度呈点状分布,没有形成完整的网状体系结构。
病症3:“朝令夕改”型---缺乏相对稳定性,永远都是话语权第一
这类制度的制定往往是老板喜怒哀乐的晴雨表,制度的个人感情色彩浓厚,忽冷忽热,有时横眉冷对,有时温暖如春。由于宽严变化无常,导致员工神经高度紧张,时刻提心吊胆,“不打勤、不打懒,专打那个不长眼”,唯恐成为“枪打出头鸟”的牺牲品。
病症4:“移花接木”型---缺乏针对性
这类制度在设计时往往脱离自身企业的实际,盲目崇拜全球或全国多少强、行业“领头羊”等“大腕”“大牌”企业的管理制度,兼收并蓄,生搬硬套,形式借鉴多,精髓吸收少,条条框框一大堆,“真经”没取到,结果因为没有对症下药,药虽是好药,但不适合企业的病症,所以无法治愈企业的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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