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真实故事,关于父母,关于选择,关于苦难,关于成长。
当无可选择时,你只能做到最好。
我同时在看《悲惨世界》和《富兰克林自传》,看了好久,进展不大。
《悲惨世界》我比较熟悉情节,细读英文版时很想认识里面所有的陌生单词,一千多页的书,厚厚的,出门拿来拿去很不方便,进展不快,好像这样的书必须有大段时间才能静心去读。
《富兰克林自传》我看了一半,虽然富兰克林的经历与自学能力令我敬仰,但是三百年前的人物思想历程以及宗教特色,不是我能很快进入角色所理解的,所以看看停停,直到这一天。
这一天,不知怎么,我网上随意打了几个字,出现玻璃城堡的电影简介。 我的做法通常就是看看有没有原版书卖? 喜马拉雅有没有故事听? 当两者都有时,我先听了一章书籍, 当听到前几段时,我就知道我会喜欢这本书。说实话,我喜欢励志故事。
当天晚上我忍不住先在爱奇艺上看了电影。随后我在手机上找到免费阅读的电子书, 后来喜马拉雅继续听的时候发现网上章节不全。越看书,越发现电影比较失败,珍妮的角色选错形象,虽然有伍迪.哈里森的加盟,但是电影不能讲全原本的精华,只有皮毛,是个遗憾。
购的书还在路上,我已经差不多读完这本书。

一开始就听到,三岁的小女孩自己煮热狗(香肠),她站在椅子上用叉子搅拌锅里的香肠,妈妈在屋子里唱着歌画画,火苗串起,把她粉色的裙子着火了,火苗顺着肚子,胸部来到她的头发,她只能大叫,站在椅子上,让妈妈来救她。
可怜的孩子,三岁,饿得不行了,自己做饭,顺便还给妈妈煮。妈妈用地毯扑灭火,抱起她,下楼,用平静的口气请求正在洗衣服的邻居女人送他们去医院,邻居女人二话不说就开车送他们去。
医生和护士用冰块放在她的身上,剪开她的裙子,医生说烫伤很严重,在她的腿上取下皮肤弥补肚子、胸口很严重的地方,用绷带把她半个身子包裹。小女孩对医生说,"看,我已经是半个木乃伊","没关系,严重也ok。"
三岁的孩子,住在安静,洁净的病房,有电视看(她自己家里没有),医院的人都低声说话,一天三顿饭,尝了人生的第一片口香糖,她希望一辈子都住在医院里。
她对两个护士的问题,"你身上怎么那么紫痂? 你怎么受伤的?你父母虐待你了吗"
她说,我的父母从来没有虐待我,我身上的伤痕是在外面玩磕碰的,我受到火伤,是因为我在煮香肠。妈妈说我已经足够成熟了,可以自己做饭。煮香肠很容易,但我力气很小,不能一次锅里放满水放在炉子上,我就一次一次爬到椅子上加水,直到够了为止。。。这对我很容易。
爸妈,姐姐,弟弟来医院看她,他们大呼小叫。弟弟头上绑着脏脏的绷带,妈妈说,"弟弟从沙发上掉下来,头撞在地板上,家里有一个孩子住院了,不能再有一个孩子到医院治疗。到处都是血。"
爸爸说,弟弟的头太硬了,我都怀疑地板受的伤比弟弟还要严重。弟弟听了大笑不止。
听到这里,不禁动容,什么人家,什么父母啊!三岁的孩子受了这么多苦,还这么乐观。
她的妈妈说,不用对孩子特别关照,孩子自己会知道保护自己,父母不用花额外精力保护他们。纳尼,什么逻辑?
女孩珍妮上面有个姐姐劳瑞,三岁之前不会说话,还有一个姐姐,长相完美,在九个月大的时候死掉了,爸爸抱着从摇篮里抱起她的时候她还活着,"她发出了恐怖的叫声,"女孩的妈妈说起第二个女儿,"谁知道呢,上帝给你一个不完美的孩子,后来又给了你一个完美的,噗,他又收回去了,我怎么知道是怎么回事!"妈妈如此解释。
女孩爸爸从来不提起死去的二女儿,每当有人提起,他就一言不发离开,妈妈说,爸爸从此不一样了,从二女儿离开开始。
爸爸最喜欢随后而来的珍妮,她的到来代替了失去二女儿的悲伤。
(这是真人真事,作者的亲身经历。)
她跟着父母,姐姐,弟弟四处流浪,在加州,亚利桑那州,在凤凰城,沙漠的地方生活。他们有很多欢乐的时光,躺在沙漠里,看到无数星星,爸爸让他们认领自己的星星。他们认识很多动物,昆虫,对沙尘暴有很多直接体会。不得不说,比起现在关在屋子里拼命学习的咱们中国孩子们,他们得天独厚,一直漂在路上,只不过他们不是豪华旅行,他们是穷游,欣赏路上风光,体验当地生活。我想这大概发生在1970左右的时光。
他们的爸爸是个天才,工程师,飞机师,动手能力极强,但是就不能在一个工作上坚持很久,朝九晚五不是他想要的生活。他经常失业。他爸爸说在加州能找到金子,他正在想办法,这个秘密他只跟珍妮说,爸爸对珍妮格外疼爱。
他们在加州住的时候,因为两个女孩开枪吓走流氓男孩,第二天要上法庭,当天晚上他们一家就开车逃走,来到妈妈的老家凤凰城。在路上珍妮得知敬爱的外婆竟然去世了而女孩不知道,她哭着捶打妈妈的肩膀问为什么不告诉他们。
妈妈说,想不到你这么悲伤,不用这么悲伤,每个人都会有这一天。。。
外婆是位老师,她很严厉,又对珍妮很慈爱,经常说珍妮是所有外孙中将来最不普通的那个。外婆有很多规矩,谁破坏规矩就要认罚。妈妈很讨厌这些规矩,所以她从来对自己的孩子没有规矩。年轻的时候,外婆逼着妈妈考了教师资格证,因为她说,如果你当不成艺术家的时候,你可以当老师付生活。妈妈非常不喜欢当老师,因为无时不证明外婆是对的。外婆留了两套房子和一大片德克萨斯土地给妈妈跟舅舅。妈妈选择了凤凰城市中心的房子。有十四个房间,院子里还有两棵树。一家人欢庆无比,在凤凰城定居下来,两个女儿到学校上学,妈妈在同一个学校里任教。
因为妈妈不给学生设规矩,交不交作业,上课说话,垃圾丢地上,她都不会罚学生,也不会呵斥他们,她给这些学生太多拥抱与赞美,特别那些看起来笨笨的学生,同学们太喜欢她了,但是校长不乐意,威胁她如果再这样下去就开除她。两个女儿就帮助妈妈到教室打扫卫生,收作业,晚上大女儿劳瑞出卷子,批改作业,劳瑞非常喜欢做这些事情。第二天她们把不想上班的妈妈拉起来,穿戴好,推妈妈去上班,因为爸爸又失业了,妈妈不工作怎么行。
尽管妈妈工作,爸爸有时工作有时不工作,他们还是入不敷出,钱不知用到哪里去了。有一天,当爸爸送孩子们去学校,问他们午饭袋子怎么没带在身边,他第一次知道,自己的孩子竟然没有午饭吃。
中午女孩故意在饭厅看弟弟作业没有空吃饭的样子,爸爸出现在饭厅,对老师说解释说,孩子们忘记带午餐他送过来。一大袋子丰盛的午餐,老爸问,"have I let you done?" 弟弟用爸爸听不到的声音说,"yes"
大部分时间爸爸没有工作,他们这些孩子只能自谋生路。直到父母带她们到了爸爸的老家,一个生产煤的山区地方。
奶奶艾玛是个tough的女人,从不走出家门,因为她不想出门看到黑人,不想跟他们在同一片天空。她水煮豆子又老又硬,逼着每个孩子吃下去,孩子们对她不能没有礼貌,让他们一家住地下室。
尽管这样,她还是赶他们出去。一家人在郊外一个漏风漏雨,没有洗手间的濒临倒塌的房子里住下来,三个孩子在附近学校上学。
珍妮很想在学校里表现很好,举手回答问题,她因而遭受同学霸凌,从此她跟几个黑孩子每天上演追与躲的剧情,父母对他们身上的伤从来不管不问。有钱的时候他们大吃几天,多数情况都是挨饿。他们不能经常洗澡,也没有钱付电费,他们都是利用白天看书,或者蜡烛的微弱灯光下读书,妈妈嗜书如命,经常去图书馆借一大堆书。她喜欢一整天窝在沙发上看书。(每个人的理想生活)
One benefit of summer was that each day we had more light to read by. Mom really piled up on books. She came home from the Welch public library every week or two with a pillowcase full of novels, biographies, and histories. She snuggled into bed with them, looking up from time to time, saying she was sorry, she knew she should be doing something more productive, but like Dad, she had her addictions, and one of them was reading.(夏天的好处是我们有了更多的光线看书。妈妈从公共图书馆每周拿回一枕头套的小说,人物传记,历史。她就一整天窝在床上。她说,抱歉,我应该干些有生产力的事情,但是就像你们爸爸,我也有我自己的嗜好,其中之一就是看书)
姐姐劳瑞喜欢《霍比特人》《魔戒》,珍妮自己说不喜欢到另一个世界,她喜欢那些人们如何处理艰难时刻的书。
My favorite books all involved people dealing with hardships. I loved The Grapes of Wrath, Lord of the Flies, and especially A Tree Grows in Brooklyn. I thought Francie Nolan and I were practically identical, except that she had lived fifty years earlier in Brooklyn and her mother always kept the house clean. Francie Nolan's father sure reminded me of Dad. If Francie saw the good in her father, even though most people considered him a shiftless drunk, maybe I wasn't a complete fool for believing in mine. Or trying to believe in him. It was getting harder.
珍妮详细讲述了他们在学校里怎么被瞧不起,穿着破烂,身上有异味,没有午餐吃。每当吃午餐时间,她看着同学们拿起三明治,火腿片,烤鸡肉,黄油,她说她吃过了或者忘记带了,同学谁都不会相信。她躲到厕所一个格子间里,脚放在马桶上不被他人发现。每当同学把剩饭倒到垃圾桶离开时,她就翻开那些咬了一口的三明治,煎过头的鸡蛋,吞拿鱼,大口吃完它们。吃不完的剩余,她就塞到口袋里准备带给弟弟妹妹吃。
当她来到教室,身上带着饭菜的味道,大家都惊奇她怎么吃过东西,因为不可能有午饭吃。她在大家发现前,快速跑到厕所把口袋里的食物倒进垃圾桶,不能被同学发现她吃他们的残羹冷炙。弟弟在学校里也是这样做的,只是他们从来不说起这件事。
可怜的孩子,在饥寒交迫中,既要想办法填饱肚子,又要维持可怜的自尊,看到这里心都碎了。
这是什么样的父母? 可以这么不负责任?难道他们想不起要给孩子填饱肚子? 难道故意漠视就可以做到内安吗?
有一个晚上,几个孩子都没吃过东西,他们一边看着书,一边努力忘记食物,弟弟发现妈妈在嚼着什么,妈妈说,她牙齿坏了,正在咀嚼让牙齿更健壮。弟弟不信,在沙发底层发现了巧克力棒,已经被妈妈吃了一半。妈妈叫着"我有嗜糖症,你们能原谅爸爸喝酒,就不能原谅我吃糖吗?你们一定要原谅我。"(我只能无语。。。)
弟弟把剩下的巧克力分成四份,四个孩子在妈妈的乞求目光里分吃了。跟中国父母最大不同的是,中国父母宁肯苦自己,绝不苦孩子。
书籍阅读到的,跟我看到的电影不太一样,电影里没有孩子去学校的经历,而书里有大量的细节讲述孩子们衣衫褴褛,女孩跟弟弟都很瘦很瘦,同学们都叫她行走的骨架、骷髅、长颈鹿、电线杆,长期缺乏营养,饥肠辘辘的缘故。skinny,这是我新学的词,用来形容皮包骨头。
我下单买了书,还买了一本华裔写的,据说很风靡的书,everything I never told you无声告白,据说很好,买下先睹为快。
为了不忘记,我在简书里复述一遍故事。
你读到了,我记住了,如此甚好。
也许是故事情节足够吸引人,也许是确实让人进入情景,此书会让我不停歇地看,放弃看网上八卦,如此这就是一本好书了。所以寻找适合自己的书,一旦去寻找,肯定它就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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