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我被公司分配到台湾工作,那时的我,对中国所有的地方充满好奇。
我抛下陆地的父母朋友,一个人来到台湾。
这一待就是两年。
那年我二十四,过春节回老家,陪家里人过年,第一次面临父母的催婚,我不知所措,不知该配合他们,还是与他们辨别其实我不想恋爱。
年后的七天假里,我过得很糟糕,明明过年回家是回来休假的,却被爸妈拉去相亲。
春节相亲,我相过五个男人,没一个是我中意的。
我妈天天在我耳边唠叨,“你都二十四了,再不找男人谈恋爱,以后可就嫁不出去了。”
那时,我压根没想过结婚生子,更没在意自己的年龄,我还很年轻,一个人过挺好的。
就在假期第六天我买了回台湾的机票,对父母说了谎,说公司有事,要提前回去。
父母虽有万分的不舍,但还是让我回去好好工作。
当天下午我上了飞机,是爸爸来送的我。
离开家乡离开大陆,回到台湾,我瞬间感觉还是这里适合我。
台湾的文化与大陆不同,这里很开放,很自在。
同性恋婚姻法都开始实行了。
这让全国的同性情侣看到了希望。
真希望过几年大陆也能通过同性婚姻合法。
现在在台湾走在大街上,都能看见几对同性情侣大大方方牵着手,周围的目光,是那种祝福的。
而不是大陆那里,看异类的目光。
这就是台湾与大陆不同。
很快我也遇到我的那个ta,我们相识、相知、相恋、最后深深的相爱。
我很幸福能够遇见ta。
我们商量过要结婚,ta是台湾人,ta带我见过ta的父母。ta的父母很开明,没有反对外来的我。
由于我的户口在大陆,我们不能立刻结婚。
ta安慰我说,不要紧,咱们慢慢来。
我很爱ta,很想与ta结婚,然后养育一个小宝宝。
我鼓起勇气回老家,告诉爸妈我要结婚。
“爸妈,我要和她结婚了。”
没有听错,我说的ta正是她,她是个女孩,虽是同性,但我们相爱了。
我很爱她。
我也知道,在父母面前,女儿要和一个女孩结婚是件丢脸见不得光的事情,他们不敢想象被街坊邻居知道会是什么下场。就像未婚先孕似的,会他们一辈子抬不起头。
但是我想跟她结婚,这辈子认定她,因为我爱她。
之后,我不顾父母的反对,想尽一切办法把户口迁进台湾。
可是造化弄人啊,因大陆各种各样的原因,我们没有登记成功。
因为我们相爱,她没有怪我,反而跟我说,咱们就这样一辈子单身在一起吧。
那一刻,我哭了。
没有法律保护,这场一辈子爱情会很难,以后会碰到重重难关。
我感动地拥抱她,对她发誓,我爱她,就会爱她到永远。
最终为了满足我们俩想结婚的心愿,我们办了一场婚礼。
我们都穿着婚纱,走红毯,那一天,我们都很美。
我邀请爸妈来台湾参加我的婚礼,他们虽面上是拒绝的,但我看得出来,他们很祝福我们,也很喜欢她。
“xx,你愿意嫁给xx吗?”
“我愿意。”
“xx,你愿意嫁给xx吗?”
“我愿意。”
我们互相给对方戴上戒指后,我幸福地拥她在怀。
那一刻,我感受到无比的开心幸福。
我结婚了,嫁给了我真心爱的那个人。
她不是异性,而我是拉拉。
爱情不分性别,只要你爱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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