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楚辞》中《卜居》《渔父》两篇作品之著作权,挺屈派与倒屈派,聚讼纷纭,迄今尚未有定论。在下不揣谫陋,举出十二条,作为否定屈作之理由。
一,古人惯例,称己以名,称人以字,司马迁《史记·屈原列传》曰:“屈原名平”,可见屈平字原。而《卜居》《渔父》中曰“屈原既放”“屈原曰”,岂有自称己字者?足见此二篇非屈原作也。
二,屈原作品均以第一人称抒情陈辞,独此二篇为第三人称叙事对话,在文体上更接近于汉赋的风格。
三,此两篇以客主答问设体行文,句法变整齐为参差,用韵随便不规范,乃诗歌与散文之杂交品,犹今之散文诗,已在一定程度上脱离了屈骚体,成为汉代散体赋的滥觞。
四,屈原作品内容深博厚重,感情蕴藉幽怨,婉曲往复,而此二篇之叙事,简洁生动,明朗清晰,与屈赋对比明显。
五,屈赋多用兮字,而此二篇不用兮而用“乎”字,句法不类屈作。
六,太卜乃楚国朝廷掌卜之官,居于高位而侍奉在楚王身边,“屈原既放三年,不得复见”,何以能回故都“往见太卜郑詹尹”?屈原本人绝对不会犯此低级错误。
七,“太卜郑詹尹”,詹尹即“占尹”,楚国掌卜之官,犹“工尹”之类。太卜乃商周时代官名,是北方诸国朝廷卜官之首,此为后人为文时不明“詹尹”之义而误用。
八,“哫訾栗斯,喔咿儒儿”、“突梯滑稽,如脂如韦”,这些语词,即诘屈聱牙,又鄙俗不雅,可能是战国时期楚地民间俗语,不会为屈骚所采用。
九,《渔夫》篇:“吾闻之:‘新沐者必弹冠,新浴者必振衣。安能以身之察察,受物之汶汶者乎”?原出于《荀子·不苟》曰:“故新浴者振其衣,新沐者弹其冠,人之情也。其谁能以己之潐潐(jiào jiào,明察貌),受人之掝掝( huò huò,迷惑貌) 者哉!”荀子大约出生于公元前313年,屈原大约出生于公元前340年,屈原比荀子大二十七岁。如果《渔父》是屈原所作,就是荀子因袭屈原了。问题在于《不苟》中没有“吾闻之”。《渔父》中反倒有此三字,岂不是屈原因袭荀子?《不苟》大约是荀子五十岁之后所写,即公元前263年之后,而这时屈原已经去世十五年了,不可能是屈原因袭了荀子。而《荀子》引用前人著作或言论时,有一个习惯,就是都注明出处,如“诗曰”诗云”“书曰”“易曰”“传曰”“语曰”“民语曰”等等。既然《不苟》那几句文辞前面没有标明出处,那就证明是荀子的原创。《渔父》中则有“吾闻之”三字,并在引用时作了调整,“沐”是洗头,提到前面;“浴”是洗身,移到后面,更为妥帖;又将“潐潐”、“掝掝”这两个难懂的词改为比较容易理解的词,也合乎后世化难为易的用词规律。因此《渔父》非屈原所作,而是荀子以后的作品(荀子卒于公元前238年)。
十,《卜居》篇首云:“屈原既放,三年不得复见……乃往见太卜郑詹尹”,《渔父》开头亦云:“屈原既放,游于江潭,行吟泽畔。渔父见而问之”,看上去确实像他人记叙的口气。
十一,《渔父》篇说屈原“颜色憔悴,形容枯槁”,在蛮荒的流放地,没有铜镜,自然自己不可见,唯有外人可见之,故非主人公可自言之也。
十二,《渔父》篇末引述了《沧浪歌》,宋玉《登徒子好色赋》也用系诗之方式,这是散体赋结尾特点之一。
由此可知,《卜居》《渔夫》两篇均非屈原作品,而是与屈原同时代或稍于其后之楚人作品,是为记叙屈原言行事迹而示诸世人、传诸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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